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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的家人全都死于平城那一战,他侥幸逃过一命,被傅云笙捡了回去。
「我……」
「今日没事,我带你去百乐门吧。」
北洋的百乐门,灯红酒绿,奢侈无度,听说里头的歌女白玫瑰,是北洋所有男人心目中最想得到的女人。
除了她曼妙的身姿和绝美妩媚的容颜,听说她的歌喉也是宛若天籁。
在林业的怂恿下,我决定和他去百乐门。
我换了一身男孩子打扮,林业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长得漂亮,穿女装去那地儿太扎眼,鱼龙混炸的,怕被人欺负了去。
我个子娇小,穿着不合体的西装,仿佛一个挑梁小丑。
百乐门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林业给我点了一杯果酒,让我慢慢喝,而我顾着看台上,也不知道林业跑哪儿去了。
直到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3
「一个人喝酒呢,要不要一起?」
和我说话的是一个笑容痞痞的男人,我躲开他的手,拒绝:「不用了。」
「怎么,看不起我?」他笑了下,抓住我的手腕,「爷想做的事情,还没人拒绝过我。」
我一个女孩子,怎么抗得过一个男人的力气,手腕被他抓的生疼,我忍不住呼唤林业,可这小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男子汉,被人抓下就哭?」男人嗤笑,「乖,爷不会对你怎么样,只是想和你喝杯酒罢了。」
林业为什么不告诉我,百乐门除了有歌喉美妙的歌女之外,还有流氓。
他伸手一拍,直接将我的帽子打了下来,一头乌发披散开来,他愣了下,眼神更是玩味:「原来是小姑娘啊。」
枪口抵住他脑门的时候,他慌了,再看到面若罗刹的傅云笙之后,他吓得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
「傅……傅少帅……」
「滚。」傅云笙薄唇轻启。
男人连滚带爬地走了。
傅云笙捡起地上的帽子递给我:「还有一个呢?」
他问的是林业。
我战战兢兢地摇了摇头。
夜半三更,军营传出鬼哭狼嚎的声音。
那是林业发出的声音。
林业因为私自带着我外出,被傅云笙罚着用沾了盐水的鞭子抽上五十下。
我几次想给林业求情,可刚开口,他便淡淡道:「再加十鞭。」
那次之后,我再也不敢跟着林业出去鬼混,而林业之所以去百乐门,是因为他喜欢的姑娘在百乐门工作。
没想到,去百乐门的后遗症还没消。
傅云笙说要教我用枪。
我包着两行泪,恳求他:「不学可不可以。」
他点头:「可以,下次有人想伤害你的时候,你继续扯破喉咙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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