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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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鬼敏捷地躲开,但很体贴地没有念出来。

打闹中,我脚尖绊了一下扑向他。

他顺势紧紧地搂住我,低头诚挚地看向我。

他问:「灵灵,我们这样还算晚吗?」

我眼眶酸涩,猛地搂住他的脖子,一张口已是泪如雨下:「怎么会晚,永远都不晚!」

我换上了那套中国风凤褂,在一众鬼邻居的见证下嫁给我喜欢了多年的居浦南。

这一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曾以为这一生上天待我太过凉薄,此刻才知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我们爱不逢时,但被造就了另一种方式的成全。

正文完

番外 1

我和居浦南一起度过了三年。

三年后,鬼魂最后残留的阳寿已尽,该步入转世轮回了。

居浦南比我早走半年,我们根据鬼邻居们告诉的一个方法,在我们手心同样的位置各自扎下了一个印记,据说这样的话,下辈子就能再相见。

居浦南走后,邻居们也陆陆续续走得差不多了。

过了半年,又是我死时一样的夏末秋初,一天早上我睁开眼,发现我的身体正在渐渐变得透明。

先是我的手指,再是手臂,最后到我的发丝,慢慢地全部消失不见。

我也要步入转世了。

番外 2

这一世的我姓何。

父母说正式的大名是我一岁抓周的时候自己选的,叠字两个灵,何灵灵。

幼儿都是在两岁之后拥有记忆的,我也是在两岁的时候,模糊记起了前世的一些事。

当然这时的我还只是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概念。

随着一天天长大,我心中总有一个意识萦绕:有人在等我。

江灵灵拥有曲灵灵没有的许多东西,优渥的家境,父母的疼爱,良好的成长环境。

上辈子缺失的,老天一股脑儿全补给我了,一样都没落。

我的父母对我非常疼爱,我是他们最珍爱的掌上明珠,就是有一点不好——

他们在我未出世前就为我指腹为婚。

那个讨厌鬼叫只比我大半岁,名字叫江浦南,是我妈妈好朋友的儿子,经常被他妈妈带到我家里来玩,很是霸道。

他时时刻刻都跟在我屁股后头,我相信,如果他手里有根绳子一定会紧紧套在我身上,让我永远只能活动在他周边的范围内。

我的幼稚园、小学,乃至初中高中都是和他在一起上的。

就因为双方父母的瞎撮合,我俩从小到大都被捆绑在一起,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他的媳妇,把他当成我的小老公。

对此我饱受困扰,都没有男孩子敢追我了!

17 岁这一年我上高二,终于忍无可忍地向我妈妈吐槽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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