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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李仰松:《佤族的葬俗对研究我国远古人类葬俗的一些启示》,《考古》1961 年第7 期。服务,既然他们要生活,便需要生活上所必需的东西。"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墓地象征着人们头脑里的阴间世界,死者在阴间的生活,实际上是阴间世界的缩影。因此,整个丧葬活动,也都是围绕着怎样把死者送到阴间和死者怎样在阴间生活而展开的。墓中的随葬品,就是反映了人们对死者在阴间生活的关心。
原始社会后期,人们逐渐按照自己的社会文化形态,建立起对鬼魂世界的完整想象,又把人间与阴间清楚地划分开来。人死后,活人仍然注意尊重他们的权利,这主要表现在随葬品的分配上,同样体贴死者生活上的需要,一般都有必要的生活用具,希望他们在阴间和活人一样地生活。
原始氏族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出于同一祖先的人们,按照血缘关系组成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对于每一个氏族成员来说,即使他死了,他的生活环境、生产范围与活着的人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墓中的随葬品,同样反映着氏族成员生前的社会生活面貌。
从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来看,早期阶段的随葬品尚无太大悬殊,对死者也保持着平等分配的原则。随葬品中主要为石器和陶器,石器是死者生前所用的生产工具,是谋取生活资料所离不开的武器;陶器主要是日常生活器皿,包括有汲水用的壶和瓶,炊煮用的鼎,储存用的罐,盛食用的盆、盘,吃饭用的碗、钵等,有的还把粮食一同随葬,或在陶器中放上食物,表示让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像活着的人一样享用。
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平均分配被个人过多的占有所代替,出现随葬品的分配不均。可以说,在中国从仰韶文化以前的氏族社会里,不论是黄河上下,还是大江南北的原始部落中,对死人的关照基本上是平等的,受着宗教信念的统一支配。
原始墓地中还有一种表现灵魂观念的迁徙合葬墓,又叫"二次葬"。由于原始人认为,血肉是属于人世间的,灵魂可以离开肉体而单独存在,并永远不死,所以在原始人看来,当皮肉腐烂以后,灵魂便到另一个世界里去生活。在氏族社会中,一个家族的成员,不可能同时死去,对于早死的成员,一般作简单的埋葬,在其他成员死后,便将原死者的骸骨迁徙,举行正式的埋葬,使家族成员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里得到团聚。
中国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多采用二次迁葬,迁葬时,对保存好的尸骨与一次葬者一样,摆成仰身直肢状;对保存不好的尸骨,一般按人体的相对位置摆放;对待特别零散的尸骨只是进行堆放。这种二次埋葬的方式,并不代表着以后死者为中心,二次葬的目的,不在乎人的肉体能否完整,把尸骨埋在一起,也就象征着灵魂在一起,它是以血缘纽带连在一起的氏族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家族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这种葬俗在当时起着维护氏族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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