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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奋等关进 “苏州高等法院看守所“后,对他们的“侦讯“整整进行了 4个月。在 “七君子“被捕的时候国民党当局就声称是“依据危害民国治罪 法“将他们逮捕的。从他们被移送 “高等法院“到1937年2月,一共经过5 次侦讯,时间长至两个月。到第二、三次便已没有可问的事,早就应该结束 侦讯,决定有罪无罪的。但是在2月29日,他们忽然又接到了江苏高等法院 的 “裁定书“,将他们7人的羁押期从1937年2月4日起延长2个月。 在该案侦讯期间,国民党政府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使尽各种卑鄙伎俩、 要把他们罗织入罪。韬奋在每次侦讯时都坚决果敢地据理争辩,驳斥检察官 的诬蔑。双方争执的焦点是“阵线“问题。检察官一再指斥韬奋与莫文华(即 刘少奇)的通信是“妄倡人民阵线“。事实上韬奋主张的是“民族联合阵线“, 检察官之所以要将这两者混为一谈,目的是为了节外生枝,以便把 “危害民 国“的罪名强加在韬奋身上。因为从字面上理解, “人民阵线“是以阶级为 出发点的,它的性质是对内的;“民族联合阵线“则是对外不对内,是不论 阶级,只要是不愿做亡国奴的,都应联合起来一致抗敌救国。为了证明自己 所主张的是 “民族联合阵线“,韬奋向家里要来了 《生活日报》和《星期增 刊》的全本,用事实驳到了检察官的诬蔑。检察官无计可施,竟然耍赖,说 韬奋写文章是 “言不由衷“,意思是说韬奋明里主张“民族联合阵线“,实 际上还是提倡 “人民阵线“。这句话把一贯老实认真的韬奋气得跳起来,连 声大呼: “抗议,抗议,抗议检察官的无理!“他声明对自己所写的一切文 字负百分之百的责任,没有一个字是 “言不由衷“,抗议检察官“侮辱人格 “并要求记录入笔录。韬奋还驳斥了检察官关于他们“勾结军人,图谋轨外 行动“的无稽之谈。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之后,各界人士要求释放“七君子“的呼声越来 越高。可是在1937年4月4日——已经羁押4个月的法定侦查期满的最后一 天的晚上8点钟,检察官却送来了 “起诉书“,竟然诬蔑他们有“共产党犯 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嫌疑“而正式提起公诉。由此立即引起全国人 民的愤怒和抗议。韬奋等人毫不畏惧,在狱中积极准备材料,对抗法庭。他 们认为这是宣传救亡的一种机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4月12日发表宣 言,要求立即释放 “七君子“及全体政治犯,并指出:韬奋等“以坦白之襟 怀,热烈之情感,光明磊落之态度,提倡全国团结,共赴国难,停止内战, 一致抗日,此实为我中华男儿应尽责任与光荣模范“。要求国民党政府 “立 即释放沈、章、邹、李、王、沙、史诸爱国领袖及全体政治犯“。以后,宋 庆龄、何香凝和各界知名人士又发起 “救国入狱运动“,制定“救国入狱规 约“,并且由宋庆龄率领,携带写给国民党苏州高等法院的文件,亲往苏州 高等法院 “请求羁押“,以此营救被囚禁的救国会诸负责人;同时发表“救 国入狱运动宣言“。 这个时候,被捕的救国会诸领袖同国民党反动派之间展开了一场针锋相 对的斗争。韬奋在狱中曾给来访者题词: “力争救国无罪,不是为个人是为 着救亡运动的前途。不许侮辱人格,也不是为个人是为中华民族人格的光 辉。“ 1937年6月11日,国民党政府不顾人民的反对,在苏州高等法院对此 案开庭审判。开审时间定在下午1时,人们却在午前都冒雨来到街头,在马 路旁边等着目睹 “七君子“的风采,并对他们表示敬意。看守所和法院门口 防卫森严,警察林立。韬奋等11时30分登车,精神振作,服饰整洁。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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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夕,国民党宪兵警察封锁了法院,突然贴出布告 “停止公开审讯“,不准 记者和家属旁听。韬奋等人坚决表示,此案根本没有秘密审理的必要,如不 公开,就拒绝出庭。法院迫于压力,只好允许记者和家属旁听。 拖延到下午1时50分正式开庭。25名著名律师自愿免费为 “七君子“ 辩护。头一个受审的是沈钧儒,曾被问到 “抗日救国是共产党的口号,你信 仰共产主义吗?“等问题。他答话很坚决,很从容,当他说到 “共产党要吃 饭,我们也要吃饭,共产党抗日,我们难道不能抗日?“的时候,全场为之 动容。审判时,法官除仍旧咬住 “人民阵线“一词胡搅蛮缠,又提出西安事 变等事来问讯,沈钧儒要求审判长传张学良作证。 这些要求本来都是合理合法的,却都被法官拒绝了。这一次审讯,被告 和律师一再要求对起诉书列举的事实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对证,但是审判长 不予考虑。因此,他们利用这个要求作理由,声请回避,拖延时间,以谋对 策。 “七君子“终于取得了推迟审判的胜利,使国民党政府的随审随判罪, 强迫送南京反省院的阴谋彻底破产了。韬奋他们利用休庭的几天时间,对第 二次公审进行了准备。 6月25日,大雨滂沦,“七君子“案于上午9时30分在江苏高等法院 再次审理。全天讯问达7小时之久。审判长讯问沈钧儒什么是“人民阵线“。 沈老先生说: “是联合的意思。人民阵线在西班牙是对法西斯的,对内的, 我们志在抗日重在抗日与联合,主张不用人民阵线一语。“ 轮到韬奋答辩的时候,他的情绪很激动。第一次审判期间,他说话声音 低沉,旁听的人听不清楚。这次他在敌人的法庭上,以特别响亮的声调和坚 决激昂的态度,口若悬河地陈述救国会的各项主张,声色俱厉地驳斥检察官 在 “起诉书“中所捏造的那些“罪状“。检察官大发雷霆要禁止韬奋发表意 见。韬奋无比激愤地说: “我不能侵害检察官发表起诉意见的权利,但是检 察官也没有无理禁止我发表意见的权利!“ 当检察官提出“勾结西安叛变“的指控时,审判长还将一份过去救国会 致张学良等人的电文拿给韬奋看,韬奋看后大声说: “这个电报内容明明说 希望张学良请命中央出兵援绥抗日,并非叫他举行兵谏。并且同时还打了同 样内容的电报给国民政府和傅作义,为什么不说勾结国民政府?为什么勾结 国民政府不管,而单问张学良?“检察官说: “因为这电报引起事变。“韬 奋一点也不退让,继续问询: “这个电报是关于绥远的事,三个电文一样, 请检察官说明电报与西安事变究竟有什么因果关系。“他在敌人的法庭上侃 侃而谈,驳得检察官没有话讲,使全法庭法官、律师和旁听者愕然相顾。 韬奋在被囚禁的日子里,仍然勤奋读书和写作。除了 “出庭受审“,其 余时间都专心致志地埋头著译。他在被捕的第三天,就起草了 《江苏上海第 二特区法院监狱全体在监在押人为了绝食助饷绥远全体将士书》,发表在《生 活星期刊》上。从 1936年12月14日开始,他在狱中继续撰写《二十年来的 经历》。1937年1月至7月,狱中的韬奋更加勤奋地读书和写作。他每天都 读名著,做笔记,经常开出一张张书单,托请外边的朋友向各处去借,还将 他在旅居伦敦时写的一部分英文读书笔记整理出来出版。在狱中的 8个月 中,韬奋共著译30多万字,包括 《经历》(45节)、 《萍踪忆语》(最后8 篇文章)和 《读书倡译》。此外,他还将自己在《生活星期刊》上发表的文 章加以整理,编成 《展望》一书。 1937年7月31日,经过韬奋等人的共同斗争和全国人民的声势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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