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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苏良辰不是人偶,他会呼吸,能走路,有喜怒哀乐,一直让他待在家里是不是不太好……
温承安思索着上了车,苏良辰已经折回了客厅。
金毛犬叼着球,激动地晃着尾巴。
苏良辰摸了摸它的脑袋,“年年,昨天真的是我自己回房间的吗?”
金毛犬哼哼几声,“当然不是,是主人把你抱回去的!辰辰,我们快出去玩球吧!”
“好。”
温承安不在时,苏良辰会带金毛犬去附近的公园逛逛,时间一长,常去公园的一些人也都认识他了。
青年出众的容貌让人难以忘怀,自然也让很多人春心萌动。
苏良辰牵着金毛犬到公园时,一位等了许久的男子激动地迎了上来。
“苏先生,你来了。”
苏良辰瞅了他一眼,点了点自己高贵的头颅。
面前的男子是苏良辰不久前认识的,起因是男子养的小泰迪被其他狗狗欺负,苏良辰路过时顺手帮了一下,随即被赶来的男子一番道谢,还说要请他吃饭。
苏良辰虽然拒绝了,但之后每次来公园,就必定会碰到这个人。
叶城弯腰,想要摸一摸金毛的脑袋,但是年年冲他叫了一声,男人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
这会儿公园里没什么人,苏良辰便松开了栓着的链子,让年年自由地活动。
叶城盯着青年的脸,心猿意马。自从第一次遇到苏良辰,他就无法将这人的形象从脑海里抹去。
每天最盼望的事就是来公园偶遇,有时候等个一天,没见到那人,便只好失魂落魄地回去。
“苏先生每周大概什么时候来这。”
叶城模样英俊,能住在这里家庭条件自然不会差,性格温文尔雅。因此他自诩给青年留下了还算不错的印象。
苏良辰没瞧出叶城的心思,以往有的是人对他献殷勤,他早已习以为常。听到叶城的问话,回道:“不知道,看情况。”
如今俩人才见过三次面,并不太熟悉,叶城清楚自己一定要把握好距离,他们可以聊的估计也只有宠物的话题了。
“苏先生养年年很久了吧,它跟你关系很亲密呢。”
“唔,一周吧。”
“才一周吗?”叶城恰当好处地露出惊讶的神情,“那你肯定对它很好吧,或者你身上一定有讨小动物喜欢的特质,我家的卷卷第一次见你就很喜欢你呢。”
苏良辰心想:因为我能跟他们对话嘛。
他还从叶城家的卷卷那了解到叶城是个富二代,平时最喜欢出去喝酒聚会,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一直带着它来公园游玩。
叶城努力找着话题,苏良辰的思绪却飞到了别的地方……晚上吃炸鸡吧,酥脆的外皮,柔嫩多汁的鸡肉,决定了,就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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