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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酥确定赵婶没了呼吸才离开,她没回之前的小屋,直接带着褐耳和其他鹰先离开,剩下的局面有专业的人处理。
· ?
走回境内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明酥看路边停了辆眼熟的吉普车,她对下车的人打了个招呼,满脸疲倦地问:“这附近哪儿有水?鹰爪上的血要洗干净。”
“没受伤吧?”
“没有。”明酥又打了个哈欠, 她咕咕几声, 树上栖落的鹰跟上男人的步伐,一个挨一个都跳进水坑里,等着人类来给他们洗毛上、爪上的血。
“我来洗,你困了就去车上睡一会儿。”
“算了,两人洗快一点, 我想回家睡。”出来好些天了,明酥怕她奶在家担心。
红褐色的血水顺着羽毛根流进水里,原本能看清泥土的水坑像是长了一层红藻。颜色洗掉了腥味儿却还在, 铁锈味掺上鸟毛打湿后的腥臊气,明酥被冲的当即呕了一声。
“我有点难受, 余哥,你受点累,我先撤了。”明酥无视褐耳的轻嘲,起身时手抠一坨泥巴, 揉搓满手试图用土腥味掩掉血腥味。
“假干净!”细眼翻白眼,她还没嫌人类血臭呢, 禾苗倒是装模作样地呕起来了。
“又在骂人?”余光轻笑, 摸摸细眼脑袋瓜,被啄了一口也不在意,解释说:“明酥第一次见杀人的场景, 有反应很正常。”
“第二次。”褐耳嘀咕, “越来越娇气了,鹰的气魄都快丢干净了, 小时候见死人也没又呕又吐的。”
“她都快被人类同化了。”每当吐槽起禾苗时,细眼跟褐耳就特有话说。
余光不懂鹰语,把水坑里的猫头鹰挨个儿洗干净后去把车后备箱推开,打个呼哨让猫头鹰都蹲进来,他送它们回去。
按说不用这么麻烦的,猫头鹰就是活动在野外的东西,出完任务后如果不能在太阳升起来之前赶回去,完全可以往树上一钻等天黑。但一开始雇佣鹰办案时,朱局长怕鹰警察罢工逃跑,一直是包接包送,发展到后来就变成追求仪式感了,每次出任务都会视鹰的数量选择开吉普或是骑摩托,就连司机都是固定的,总之仪式感拉得满满的。
吉普刚靠近大榕树,明酥就见老太太端了个喂鸡的钵子出来了——
“奶,喂鸡呢?”
“回来了?都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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