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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不要再浪费了(完结章
宋书华一个人在陆明臣的办公室,规矩地坐在沙发一角,四下里看了看,又忍不住盯了一会儿那个摄像头。
他的临场反应实在太差了,面对矛盾和冲突时,总是紧张失措,大脑一片空白。现在冷静下来想想,陆明臣刚刚那话虽说得不太好听,也总算是同意和他再试试了。
他得感谢小峰,要不是小峰一口咬定陆明臣对他还有感情,极力怂恿他再来一次,还给他出这“脱衣服”的馊主意,要是只有他自己,又经过电话里和面对面两次失败,他肯定是不敢了。
宋书华其实很茫然,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擅长扮演一个令人满意的丈夫,因为他成功扮演过一个令人满意的儿子。如今却要他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开始一场真正的恋爱,他反而心慌意乱,被打回了那个拘谨忐忑、总是不知所措的原型,无法从容面对。
现在想这些也没有用,只到时候多问问小峰吧。小峰这方面的经验的确很丰富,连衣服都不用脱完,就会被陆明臣阻止并接受,他都猜到了。
陆明臣见客户好一阵没有回来,宋书华百无聊赖,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这几天因为纠结这个事情,他都没有怎么睡好。今天豁出去了,也得到了结果,精神放松了一些后,困倦的感觉就漫上来。
什么时候睡着的也不知道,等他迷迷糊糊醒来时,办公室里已经亮起了灯,外边暮色降临。他横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件陆明臣的外套。
“醒了?”听到动静,陆明臣从电脑跟前抬起眼。
“嗯……我怎么躺下了?”
“歪着头睡,我怕你扭到脖子。”说着陆明臣关了电脑,“饿了吧,我们去吃点东西。”
“你事做完了吗?”
陆明臣点头。
见完客户就没再安排别的事,回到办公室就看宋书华歪着脑袋靠着沙发睡得很香。脱了他的鞋,把他放沙发躺下都没有醒,陆明臣便没有叫醒他。
这时间公司人都走得差不多了,零星几间办公室里还亮着灯,过道的路灯也有些暗。宋书华刚睡醒还有些迷糊,高跟鞋踩到了什么障碍物,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幸好陆明臣眼疾手快抓住了他。
“我没事。”宋书华有点难堪。
陆明臣看他脚,眉头皱起,那么高的鞋跟,当真扭到了脚腕,十天半月都下不了地。
“穿成这样……我是说你这鞋子,好走路吗?”
“还行,习惯就好了。”
陆明臣还想说点什么,又觉得不会说出来什么好话,干脆闭了嘴。抓在宋书华胳膊上的手也迟疑片刻,最终还是松开:“你小心点。”
陆明臣走前边,把过道顶灯的开关都按开。宋书华跟在他身后,步子迈得更小心一些,好像给人添了麻烦。
秋季温差大,入夜后气温陡降,出了办公楼,夜风一吹,宋书华不由得抱了抱胳膊。突然他肩头一重,还带着陆明臣体温的外套罩在他后背:“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宋书华拉了拉陆明臣西服的衣襟,把自己的胳膊裹得更紧一点。这种感觉,好像他们还是夫夫的时候,陆明臣做得自然,他也接受得很自然。只等人消失在灯光不及的黑影中,宋书华才后知后觉感到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有些害羞,忍不住把鼻尖凑近陆明臣西服的衣领,嗅了嗅,还是他熟悉的味道,却又有点不一样。
坐进陆明臣的车里,他既觉得有些拘束,又隐隐有些兴奋。这辆车、这个位置,他坐过无数次,从这个角度看陆明臣也无数次,还是第一次像现在这样,总也忍不住拿眼尾一次又一次从他侧脸扫过。
男人下颌线清晰,鼻梁高挺,眉骨也深,平日就不苟言笑,不说话的时候更显得严肃深沉。然而单说长相的话,却也是有棱有角,是英俊张扬的长相。
只不过工作太忙,平日没太多时间来好好打理这“英俊”,任由它在脸上兀自荒芜了,再被常年的严肃深沉一盖,是要仔细找才能找出那几分张扬的颜色。
“你看什么?”
宋书华赶紧收回目光,跟着面颊发热:“没看什么……这段时间你忙坏了吧。”他赶紧转了个话题。
“还好,习惯就好了。”
沉浸在被接受的快乐情绪里,宋书华这时才察觉到陆明臣似乎并不和他一样高兴。相反,对方好像并不怎么高兴。哪怕还是那副没了表情就显深沉的脸,在一起这么久,宋书华也能从这样的脸上读出各种情绪。
说起来,陆明臣说可以试,宋书华也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体贴和关心,但唯独缺少了些亲近。这种疏远不光是肢体的,也有情感上的。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和宋书华正式说一句什么,就只有下午那个,算是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随他试试”。
他该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宋书华想,然而看着对方面沉似水的样子,又无从解释。
他们到了吃饭的地方,陆明臣问宋书华想吃什么,他也只是说随便。
点了一些常吃的菜,两人静默无声又各怀心事地吃了一顿饭。再从餐馆里出来时,一轮明月已经升起,高悬在天上。
月亮不是正圆,缺了一角。秋高气爽的夜晚,无霾无云,空气清透,月亮格外亮堂,在霓虹漫天的城市也略胜一筹。
月光皎白如雪,慷慨倾洒在这城市的花园和马路,也不管被来来往往的车轮碾碎,是不是一种浪费。
去停车位的路上,路过一家花店,老板正蹲在门口整理新到的鲜花。一抬头,便看见一对儿高个子俊男美女,又正好和那美女对上眼,便顺口问了句:“帅哥,给你旁边的美女买束花吗?刚刚才到的,特别新鲜。”
突如其来的推销让陆明臣脚步停顿,他看向店里密匝匝挨着挤着的各种鲜花,又看向宋书华。
宋书华自觉尴尬,嗫嚅道:“不用了,走吧。”
十分钟后,宋书华红着脸,抱了一束和他脸一样红艳艳的玫瑰。走在街上,埋着头,总觉得所有人都在看他,加快了步子。
回到车上,他才松了口气,有些埋怨地:“都说了不用了。”
陆明臣冷冷地:“你不是说喜欢我,收到我送的花不该高兴?”
“……”
“难道是我误会你了,你要跟我试的不是这个?”
宋书华脸更红了,但这回是因为气恼和难堪。他把花放到后座,没好气地说:“本来是有点高兴的,但现在一点也不了。明明是件好事,你非要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是好事的话,你为什么要拒绝?”是哪怕表面能够假装,一旦要接受自己的感情,也就装不下去了吗?
宋书华低下头,双手搁在膝头,好一阵才别扭道:“我不好意思……抱着那么大一束玫瑰花走在街上,人人都看我几眼,很不好意思……”
看他这幅扭捏的模样,是真的很难为情的样子。陆明臣有些惊讶,又觉得现在的宋书华和以前的丈夫有哪点不一样,说不出来,但意外让他心跳慢了两拍。
“……抱歉。”
“没事。”
鬼使神差地,陆明臣伸手去撩开了宋书华遮住侧脸的长发。
宋书华也被他这举动吓了一跳,转头惊讶地看着他,微微张着殷红的嘴唇。
嘴唇还是那么红,陆明臣从未注意过女人的口红这种东西,也不太明白这玩意儿有什么好涂的。然而这时候,他胸口像是架了一堆干柴,只要一触碰到这热烈的红色,就能燃烧起来。
他开始不自觉靠近,宋书华身上有一股陌生的脂粉香气,掩住了他本身的味道。但这不重要,他知道这是宋书华。他靠近得很慢,像是给足了手里的猎物足够的逃生时间。但猎物却没有逃,而是闭上了眼睛,睫毛蝴蝶翅膀一样颤。
他是在期待还是害怕?就在鼻息可感,陆明臣快要吻上那嘴唇时,脑子里没由来地这样自问一句。
他停下,怔怔地看着眼前双眼紧闭的人,宋书华是投入地等待着他的吻,还是不想面对他?
陆明臣撤开了。
宋书华感觉到人退开也睁开了眼睛,拿眼尾瞥了陆明臣一眼,见他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刚刚那好似自己的错觉。他兀自垂下头,咬着嘴角,放在膝盖的双手也握紧了。
陆明臣回到位置平息了一阵呼吸,才说:“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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