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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韩恪的眼睛并不是非常标准的桃花眼, 起码陷在深深的眼窝里时,并没有桃花眼应该有的宜嗔宜喜,90%都是嗔, 剩下的10%,是“卷没一切的黑暗”,起码眼角的小痣首先被卷没。
生气的时候,眼角总是红的,惨淡又妖娆。
总是会露出“一会再找你算账”的阴森表情, 过后又好像并没有找林予贤算账。
而是把心里一切可说不可说的郁愤统统攒着,有的时候攒一两天, 长的那次,直接有三年。
在暴雨天爆发的那一刻林予贤以为自己被艹死了。
韩恪的路人缘几乎没有,连“美荫”中最喜欢social的几位家庭妇女, 都对他避之不及。
她们搞不清楚两件事情:一是这二位今年刚刚搬进来, 却并不与邻居往来, 据说较矮的那个是某个行业的名人, 可也不至于每次有邻居敲门, 都要戴墨镜吧。
第二件事更诡异, 个子高的出门要全副武装, 即使从别墅到车库的这一小段距离, 还是不忘戴鸭舌帽、口罩和墨镜。还觉得不够似的,有时候直接戴黑色头套。
路过的狗以为这栋的主人是鬼, 抬脚撒尿标记一番。
第二次碰见,还是吓到狂吠不止。
据一位好事的大妈分析, 这两个人八成是从外地过来躲债的可怜人, 剩下的两成极有可能是逃犯, 不过这条在她报警过后, 已经被排除了。
大妈不依不饶:他们到底是谁啊。
警察只是说:个人隐私,不方便透露。
大妈的寒意从脊背直透下来,盯向101栋的眼神,更加惶恐。
那还有什么原因呢?难不成,是什么黑/社/会卧底吗?
韩恪的隆准稍尖,鼻梁高高耸立,美人沟和额中央微突的血管,将那张脸一分为二。一半是沉郁晦涩,一半是山崩地裂。
剩下的氛围感,叫“林予贤给的爱”,让他稍微不那么……人不人鬼不鬼。
他的自来卷发,也不是支棱到毫无条理的小号卷,而是温顺油亮又细软的长长弧度,垂在额角覆在太过立体刚硬的脸上时,会消解一二分的凌厉。
后脑总是会倔强地翘起一撮呆毛,他派出自己的好兄弟——墨镜同学勾在耳朵后面,不是为了耍酷,完全是为了压毛而已。
唇缝弯弯绕绕,经常让林予贤像闯入迂回曲折的迷宫,无法找到南北。
唇角向下,即使笑的时候,依然带着凉薄和骄恣,好像谁都欠他百八万一样。
183cm,1999年9月9号出生,明明比怀里的蠢货小一岁还要多,却总是逼林予贤,喊他一声“哥”。
不是“大哥”,不是“柯大药”,也不是“老郑”,不是“小武”,不是“一休哥”,当然,更不是“子期”。
他喜欢林予贤假装软绵绵的那声“哥”。
让他想踹死他。
海市的夏天,适合这声软软的“哥”,可以让人汗毛倒竖,解暑降温。而且踹完他,气血很顺,让人不至于在闷热咸腻的天气里,想出去裸奔一圈。
这臭小子最爱干了。
好像对自己的小身板有什么误解似的。
蠢货。
只能我一个人看。
海市一个如常的夏日午后,林予贤趴在床上,脊背光滑,略有红痕,他摸了摸有点被掐痛的脖子,从喉间闷吐了一声吃痛的“我去你大爷的”。
再这么疯我直回去!
他摸着窗棂透进来的光斑,半虚着眼睛,把这些颜色相近的光斑,看出冷暖不同色调,甚至出现了红绿这种互补色。然后又继续靠那双眼睛,让光斑自然混合,在色光的融合下,产生多达近十种中间色,构成了超越时空的凝重。
最后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点瞎了。
这大房子,只有他和韩恪两个人,别说还真的有点空落落的。
一楼厨房飘出来的饭香,都飞不到林予贤的卧室。
韩恪穿着没有一点褶皱的白衬衣,套着藏蓝色的围裙,在楼下摇着铃,声音沉厚,“祖宗,再不下来我泼你脸上。”
林予贤拖着灌了太多铅的双腿,光脚贴着墙根,踩在鹅卵石铺就的地砖边缘。这天还算稳重,套上了韩恪大一号的白衬衣,只不过踩在鹅卵石上龇牙咧嘴的样子实在跟“稳重”二字搭不上边。
韩恪无奈道:“你蠢吗,非要踩在上面受罪吗?”
“那可能我就是抖M,跟你抖S莫名其妙地般配。”林予贤咬着牙,解释道:“这不是养生节目里讲过,多按摩脚底,有助于长命百岁吗,我还想活得越长越好。”
“你脑子里每天装的到底都是什么,就你这点智商,最好不要出门接触社会。”
被我关一辈子算了。
韩恪双手套着厨房手套,端着超大瓷碗装的酸菜鱼,因为海市的菜市场没人片鱼,韩恪忍着血腥味,为了楼上被耗干力气的小祖宗挑剔的胃,生生片了一个多小时。
最后骨节明显又瘦削的双手,泡在洗手液里十分钟后还是有股挥之不去的腥膻,他却没想靠这顿耗神费力的饭菜博得小蠢货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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