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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成的脸凑过来,我没有躲。
我没有意乱情迷,只是在盘算:跟李成「越界」的代价,我是否能承受。
凭良心讲,他的长相只能算中等,个子也只有 172。跟我男友冯国超比起来,外貌差一大截。
但是,如果附加他「北京土著」的身份,北五环面积 100 平、连带 40 万装修的新房……
还有他事业单位的工作……
以及这一切外在的加持,带给他的那种「放松的魅力」。
让他将永远看起来很紧张的冯国超,远远甩在后面。
野火花四处乱溅。他很会,我很难不情动。老实说,跟冯国超在一起,那个事像例行公事。我已经很久没感受过激情了。
我非常清楚,如果再不制止,今夜必将发生什么。
而此时,我脑海中诡异地闪过了冯国超的脸。
心中如同被浇了一桶冷水,热情迅速退却。野火花噼里啪啦,全部哑火。
我制止了李成,「我得回家。」看得出来,他很诧异。
我没有躲避他的眼睛,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坦诚。
「我跟你说过,我有男朋友。我不能对不起他。」
李成应该很扫兴。但教养不允许他强人所难。他还是放开了我。
我迅速整理好衣服,逃离了李成的家。
李成把我送上出租车。临上车前,他跟我说:「丽丽,当你只考虑『对不对得起』他的时候,你其实已经不爱他了。」
或许他说得对。我早已不再爱冯国超了。
毕竟,对像我们这样的北漂来说,爱情太过奢侈。
早在我们一次次为生存拼杀的时候,我们之间的爱,就已被消磨殆尽。
但当脑海里闪过冯国超的面孔,我还是被愧疚淹没了。
我们在一起十年。
没有爱情,也应当还有「义气」。
就当为了义气吧。
我觉得,应该再给冯国超一个机会。
2
在车上,我不由得想起跟冯国超在一起的点滴。
我们是老乡,都来自小城泰安。他是肥城的,我是东平的。
用现在的话说,我俩都属于「做题家」。
从高考大省一路厮杀,考进北京的 985,天知道有多不容易。
不过跟冯国超比起来,我更不容易。
因为他是家里的弟弟,而我是家里的姐姐。
冯国超家虽然谈不上富裕,但他作为独子,家里全部资源都是他的。
至少,他从来没有失学的风险。
而我呢?
从小到大,不知道听过多少次「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早点出去打工挣钱比什么都强」。
随时都处于失学边缘的我,必须得一次次考第一,才能让家里继续供我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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