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野生本尊VS家养抱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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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野生本尊VS家养抱枕

霖秋直到坐上叶之煜的车才稍微有了些实感, 之前叶之煜说有机会一起轮滑,他还只当客套话,却没想到“机会”说来就来。

“我们就这样……去玩, 会不会有问题啊。”霖秋小心地问道。

叶之煜亲自开车, 助理司机全没带, 确实就是来玩的, 他看了眼副驾驶上的霖秋, 无所谓地说道:“没事。刚发你的底稿看过了?”

“看了的。”霖秋道,都是些采访常见的问题,这种会跟艺人提前透气的良心采访已经不多见了。

叶之煜虽然比霖秋年纪小, 但是出道却比他早,这些年摸爬滚打,从最底层奋斗到了最顶层,什么场面都见过。于是他给霖秋传授了一些直播的注意事项, 霖秋听完恨不得拿出小本本来做笔记, 而叶之煜只是笑道:“用不着, 我人就在你身边,你可以随时找我。”

霖秋闻言, 脸上一热, 说道:“谢……谢谢煜哥。”

叶之煜找的轮滑场十分偏僻, 差不多快出城了, 场子也隐蔽, 不像开在市区广场、学校附近的那种,全是年轻人,此时这里面零星几个玩的, 男女老少都有。

前台小姐姐看见叶之煜, 弯弯的眼睛一亮, 说道:“来啦。”

“嗯,两双鞋,给他一双43的。”

叶之煜显然是个常客,对这里的一切都非常熟悉。他拿着鞋子找霖秋时,霖秋正坐着翻看自己鞋底,正纳闷叶之煜是怎么知道他鞋码的。

“这家开了十几年,原来也曾经是个闹市区,后来城区中心迁移,反而就落寞了,现在能找到这儿来的,都是些老顾客。当我想当一个没人注意的普通人时,就会来这里。”

霖秋道:“你小时候就来这儿?”

叶之煜道:“是啊,我四岁学轮滑,当时觉得这场子好大啊,比学校操场还大,一眼望不到尽头似的。长大了再看呢,其实也就巴掌大小。”

霖秋换好鞋子之后试了试脚感,刚滑出一步险些后仰,他扎了个马步,回头羞赧地对叶之煜说道:“我有三四年没玩过了,有点……生疏。”

叶之煜笑着朝他伸出一只手,说道:“我带你找找感觉。”

感觉很快就来了。

但绝对不是霖秋以前一个人轮滑时候的感觉,跟叶之煜牵着的那只手手心微微燥热,热度沿着手臂神经一直传递到耳朵上,耳边有那种旧式轮滑场里嘈杂的声音,密集的鼓点,一声一声,宛如心跳。

“要提速喽。”叶之煜侧头对他说,然后上身前倾,腿上发力,风驰电掣地围着场子的边缘滑起来。

一圈,再一圈。

“我……我觉得我可以了,让我自己试试。”霖秋说。

叶之煜转头看他一眼,说道:“好,那我可要松手了啊。”

他才说完,从正前方柱子后面冒出一个八九岁的小毛孩,小孩像是新学者,站都站不稳,冒冒失失地横冲直撞出来,一瞧见迎面过来的两个哥哥人都吓傻了,遵从着惯性向前滑。

“小心!”霖秋先看见了那孩子,这时叶之煜才刚松开他的手,霖秋于是一把将那只手抓了回来,凭借着以前的经验硬生生地转了个向,轮滑鞋发出吱吱的尖锐摩擦声,叶之煜反身跟霖秋贴在一起,避让开了那个冒出来的男孩。

然后两个人一起摔出去好远。

“啊……”

霖秋摔得眼冒金星,胳膊撞着了麻筋,使不上力。

“还好吗?”叶之煜声音很近。

霖秋忙翻身坐起来,说道:“我没事,你怎么样,我刚才……是不是砸着你了?”

“没有。”叶之煜扶正霖秋的头盔,自己先站起来,又去拉他。

这一幕场景忽然与霖秋记忆中的某段影像相重合,他抬头睁大了一双眼睛看着叶之煜,实际上却是看向十几年前的虚空。

“发什么呆呢,”叶之煜道:“手给我?”

霖秋乖乖地将手递上去,却在叶之煜拉他的时候忽然一笑,然后手上用力,坏心思向下拽他。

叶之煜没有准备,两个人的头盔“砰”地撞在一起,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叶之煜先去摸了摸霖秋的额头,随即意识到他是故意的,有些意外。

而霖秋却笑得开心。

“一模一样,”霖秋抬头看着叶之煜笑:“跟我刚学轮滑时的那个场面,一模一样。不过当时那个小男孩的表情还更……更委屈一些,更倔强一些。”

霖秋八岁的时候喜欢上轮滑,第一次玩摔在地上爬不起来,当时有个善良的小朋友去拉他,但小孩年纪比他小,个头比他小,力气也比他小,反而被霖秋拉倒在地上,两个小朋友挣扎着互相帮助的模样惹得围观的人大笑,霖秋母亲还拍下了当时的照片。但是那个小孩很执着,抿着唇硬是将霖秋拉了起来,这才露出满意且得意的神情。

叶之煜轻咳一声,说道:“你确定要保持着现在的姿势追忆童年?”

“嗯?”

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不是小朋友的模样,两个大男人握着手,一个扑在另一个身上,已经引起了一些围观群众的注意。

“抱歉!”霖秋立即说道:“先起来吧!正好我想去喝点水。”

小时候学会的技能是最根深蒂固的,就像长在身体里休眠的植物,即便多年未被关注,也依然保持着活力,一旦被破开,便能重新掌控身体。

霖秋毕竟也是在全国大学生竞技赛上拿过冠军的,这一天,在这个城市边缘无人打扰的轮滑场,有他喜欢的人,做他喜欢的事,霖秋跟叶之煜玩得很畅快。

之后叶之煜又带他去了附近一家小面馆,老板是个亲切的胖阿姨,招呼叶之煜时像是在叫自己的儿子。

“我在外地拍戏时最想念的就是这家牛肉面,”叶之煜说道:“你有忌口没?”

霖秋摇头。

“好,”他对老板喊道:“张姨,两碗牛肉面,切片,加煎蛋。”

面还没吃到,霖秋就已经觉得肚子里热乎乎,这种被人带着来自己从小喜欢的地方的感觉非常好,是一种亲密的、被新信任的感觉。

霖秋不是没有被其他人信任过,关键是对方是叶之煜哎,每每想到这里,他心里的鼓点就迟迟无法平息。

突然拉近的关系,使得心怀秘密的霖秋频繁心生恍惚。

当他现实中还没跟叶之煜有交集的时候,他清晰地知晓自己身边的叶之煜和偶像叶之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他们有各自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性格,但是当他在现实中与叶之煜愈发熟悉,他便愈发感受到两个叶之煜之间的距离正在被慢慢地抚平。

他有时看着俊美的那张脸,会稍加犹豫,才能反应过来对面坐着的究竟是哪一位。

毕竟他们的外表、习惯、口头禅、甚至过去的经历都是完全相同的。

就比如现在,叶之煜坐在霖秋的对面呼噜呼噜地吃着牛肉面,霖秋在氤氲的热气里,感觉眼前这个人与家里那位正在重合,同样地吃着牛肉面——那是抱枕叶之煜第一次在霖秋家露面时,霖秋煮给他的。

尤其是当面前的叶之煜从容不迫地从面汤中挑出香菜梗,然后吃掉香菜叶子时,这种重叠感达到了顶峰。

“看我做什么?”叶之煜抬眼看着他,脸颊鼓鼓的。

霖秋摇摇头,掰开筷子,说道:“以前见的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叶老师,现在的你……就忍不住多看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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