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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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毛“的生理特征的提出确实很有意思。撇开肤色不谈,就今天“多毛“和“少毛“而言,人类的差别真的很大,几乎可以分为“多毛人“和“少毛人“两类,即便在中国也有这个分别,并且和男女无关,有的男性皮肤光滑无毛,有的身为女性却毛发发达。但总体看西方人毛发比亚洲人毛发浓密一些。《圣经》里对以扫“多毛“的提出,说明了确实在亚伯拉罕家族中间也存在着“毛发“方面的差别:既然有人(以扫)是“多毛“的,就暗示出有人(雅各)是相对少毛的。

“多毛“算不算是一种生理缺陷呢?

据说中东地区有为王必须完美的传统,即便有一点身体的缺陷或者外伤损害都会有剥夺王位继承的危险。后来为什么中国人有“发肤受之于父母“而不可随意而为等,可能与此有关。在有众多禁忌的古代社会,以扫以某种不名誉(比如他喜欢外出活动受有外伤,或者干脆因为“多毛“等)而自认失去王位继承权,不得不主动离开中东也是有可能的,给他的选择只是比如“你愿意以什么样的语言在家谱中表述你的离开“,而他也完全可以回答说:“我少年无知以红豆汤出卖过我的长子权。“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传统审美中非常注重人的外表,王侯将相经常把外貌与品德联系起来对待,似乎面貌丑陋几乎等同于不道德。中国人一直到今天都比较歧视外貌不美的人,但是西方人在基督教化下基本上割除了这种狭隘的观念,把“人人平等“也贯彻进面貌判断方面。据说摩西就是一个面貌出众的男人,但不幸此人舌头似乎受到过伤害,这个损害很可能导致了他的一些命运的改变也未可知。

《圣经》中雅各从舅舅家逃跑进入迦南后不久,两兄弟再次相遇。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久以扫就带着家人乖乖离开了,他把家园故土留给了雅各(以色列)。这里肯定存在一些我们还不知道的古代政治秘密,原因不会是“红豆汤“之类的生活琐事,那只是个隐晦的表达方式而已。并且请注意雅各更名的时间发生在他离开舅舅家回到迦南的途中,这个细节不是没有意义的。在古埃及更名一般意味着一个新的法老开始掌握政权。

《圣经》说:“以扫就是以东“。后来命名的“以东“地理方位就在红海湾的尽头北岸区域。我想这里很可能留下了以扫的根,但主要人员却离开了。并且那肯定是个数十万的大军,并且他们一部分人乘船从红海离开。

两兄弟的母亲利百加怀孕的时候两个孩子在子宫中争斗,耶和华对他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实际上就意味着雅各留下做地主,以扫要被驱逐出去,尽管他也建立新的国家,但是却要臣服于“天“(中东),我推测作为殖民地他们要向母国定期进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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