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求我,我给你想要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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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求我,我给你想要的

13

五月末的天总是难以捉摸。几场猛烈暴雨过后, 气温陡然升至二十来度,让人有一秒入夏的错觉。

抬头去望窗外日光,像一汪流金, 又像沾满金粉的松花, 一朵朵的,看久了叫人眼晕。豫欢忙收回视线,用指腹揉了揉眼睛。

手机上显示的是十点, 离爸妈的飞机落地还有一个多小时。

昨天接到周女士的电话,说他们订了第二天清晨回上京的机票,豫欢高兴的整晚都没睡着, 一大早就赶来了机场接机。

爸妈怎么突然就从陵城回来了?

自从一年前, 父母决定去陵城投奔大伯的时候, 就很少回上京。就算是过年的时候, 都是豫欢去陵城找他们,假期过后又自己回。

虽然一个人留在上京的生活很苦,但她从来都没有抱怨过。

因为她知道, 爸妈有多不容易。

豫家从辉煌到衰败, 父亲一夜之间衰老了太多,曾经的意气风发的豫氏董事长已经不在了,

只剩下一个内心潦倒却努力不让自己倒下的中年男人。而母亲, 则从只知道spa购物的豪门阔太变成了什么都要自己做的家庭妇女......

选择投奔远在陵城的大伯也是他们三个人共同做出的决定。

父亲在大伯的公司里没有根基,就算是大伯给了他一个部门经理的位置, 但以父亲的性格, 在一个新的环境里肯定是拼了命的工作,想做出点成绩来证明他并非是一个失败的人。

如今突然回来,难道是大伯不肯让爸爸继续留在他的公司了吗?

豫欢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又担心, 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想着等周女士落地后,定要好好拷问一番。

周蔓晴女士从到达站走出没几步,一个穿着绿色连衣裙的女孩一头撞进她怀里

女孩远远跑过来,像一颗飞舞的青枣。

“妈妈.....我好想你啊!”豫欢一下就红了眼圈,说话的声音也颤颤的,她不是一个乖小孩,学不会把委屈和心酸的情绪隐藏好。

眼泪刚要掉下来的时候,她狠狠掐住掌心,强迫自己把眼泪收回去。

怎么能哭呢?不能在爸爸妈妈面前哭啊,不然他们日后回到了陵城,该有多放心不下自己啊。

“哎哟,我们宝贝这是哭啦?”周蔓晴戏谑的语调,轻柔地捏了捏女儿的脸颊,“都多大的人了,还哭鼻子!”

“才没有!我可没哭!”

豫欢小声哼唧,把头从馨香干净的怀抱里□□,稍侧头,望见父亲含笑看着自己。

她甜甜一笑,“爸爸!”

“好,好。”豫世楠忍住心中复杂的情绪,五味陈杂的心思最后汇作一个好字。

从机场出来后,一家人打算先去吃点东西。考虑到公司订的酒店就在天耀新区,离国宁中心不远,去商场吃饭自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周蔓晴朝一家法式餐厅的方向努了努下巴,“欢欢,你不是爱吃鹅肝吗?”

豫欢看了眼那家装潢奢华贵气的法式餐厅。她知道这家,新晋网红餐厅,最近在朋友圈里风很大。

“鹅肝长胖,我早就不爱吃了。”豫欢低头,踢了踢脚尖。

“我现在爱吃拌面!”她抬手指另一个方向的餐厅。

一家湘味面馆。这家可以说生意爆火,爆火的同时不免很杂乱,不止里面坐满了客人,那外头还坐了一连串等位的。

豫世楠皱了瞬眉。周蔓晴则顿住了。

女儿以前最是娇气,出门就餐不是进包厢就是包场,非高级餐厅不去,怎么可能主动要求去那种人群爆满,挨肩并足,吃个饭还要坐在门口等位的餐厅?

豫世楠忽然觉得胸中有难过的情绪蔓延,他的囡囡啊......是被他捧在手心里的明珠。

如今竟然连一顿法餐都舍不得吃。

他咬着牙,心中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拿下这次的项目的想法。他一定要借着沈氏集团这条大船,成功在上京立住脚,重新让女儿过上之前千娇百宠的日子。

“可是爸想吃鹅肝,欢欢陪爸爸吃好不好?”豫世楠笑着问女儿。

豫欢歪着头,几分迷茫,吃这个不是要花很多钱吗?

可最终还是点点头,“那好吧。我陪爸爸吃。”

此时是中午一点。

过了饭点,餐厅里的客人并不多,安静悠扬的轻音乐配上暗色系巴洛克风装潢,让人感到舒适且悠闲。

靠窗的位置非常优越,可以看到整条庆云路步行街。

豫欢可没心思去欣赏风景,她正心惊肉跳着。

爸妈这是怎么了?点菜不看价格啊?他们三个人而已!吃的完这么多吗?

周女士优雅地点完菜,把菜单递还服务员。

“我们家不是破、破产了吗?”豫欢呆呆的,嘴上没把门,把心里想的给说了出来。

这一顿起码要消费不下三千了。

这是一个破产的家庭该有的态度吗?都是两中年人了,怎么比她觉悟还低呢?

豫世楠喝着水,差点没被女儿一句话给呛着。

他眉眼带着严肃,语重心长:“欢欢,我们家虽然破产了,但爸爸现在跟着你大伯做事,没有你想的那么惨。虽然赚的是不比以前,但是一顿饭还是吃得起的。”

“哦。”有点像哄小孩。豫欢不怎么信。

豫世楠皱眉,继续给女儿吃定心丸:“欢欢,爸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开拓上京的业务。若是成功拿下手头的项目了,爸就能在这边成立分公司,到时候我们一家人都能继续留在上京,再也不用分离了。”

豫欢瞪大眼,不可置信,“真的?”

“真的。”豫世楠语气坚决。

趁着豫世楠去洗手间的间隙,两母女凑在一起说体己话。

“妈,爸说的是真的吗?你们这次回了上京就不用再去陵城了?”豫欢咽下嘴里的樱桃鹅肝,绵密的触感带来无穷的回味。

真好吃!!

她喟叹着,开心地连脚尖都蜷了蜷。

周蔓晴笑着看自己的乖女儿,一边叮嘱她慢些吃,一边回答她的问题:“别看你爸面上不显山露水,背地里为了这个项目天天加班,前段时候累的连胃病都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想回来的心思比谁都强。你爸要强,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机会,自然抓住了就不肯放......唉,就是不知道这项目最后能不能拿到。”

豫欢:“那到底是什么项目啊?难度很大吗?”她的确不懂这些生意场上的事。

周蔓晴夹了一块红酒炖牛肉放在豫欢的餐盘,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柔,“是沈氏集团的一个物业项目。”

沈、沈氏集团??

豫欢鬼使神差地,手抖了下,餐叉差点掉在桌上。

她在心里疯狂安慰自己,上京这么多姓沈的,怎么可能这么巧就是他那个沈啊!

酝酿了小会,豫欢故作漫不经心,软声道:“是哪家沈氏集团呀?”

周蔓晴觉得好笑,敲了敲女儿的小脑袋,“上京哪还有第二家沈氏集团,这国宁中心就是他们家的。你不是最爱逛这吗?”

“噗!”

猝不及防,豫欢嘴里含着的一口肉桂香橙茶喷了出来。洁白的餐布顿时晕开一圈琥珀色的水痕。

周蔓晴手忙脚乱去拿纸巾,“宝贝,怎么了啊?快擦擦嘴!”

豫欢机械地接过妈妈递来的纸巾,脑子里一锅乱粥。

沈常西??

明艳的桃花眼笼上阴霾,只差一点就要哭了。

“听说,这个招投标的金额规模虽然不大,却是沈家的继承人亲自把关,好多公司都想通过这个项目和未来的沈氏继承人搭上关系。现在已经有两家竞争对手搭上沈家内部的线了,你爸一着急,就提前跑来了。”

周蔓晴忽然一拍脑门:“哎呀,我和你讲这些做什么?”

还是沈常西亲自把关的项目......

豫欢彻底麻了。

回想那天晚上,她大言不惭的在沈常西面前放话,说她没什么好威胁的,让他别以为能威胁到她。

仗着光脚不怕穿鞋的草勇,她还做了什么?好像还把袜子脱下来塞到他口袋里?

“........”

豫欢啊豫欢,要你跟个莽憨一样和恶势力斗!这下好了,连着骨头都不够给人吃!

她甚至能够想象某人此刻的表情,睡觉都要笑醒的那种吧?

恶势力沈常西正悠悠闲闲地坐在自家商场的某奢侈品门店。

工作时间大摇大摆的逛街,美其名曰:暗访暗查。

“去,给我买杯咖啡。”沈常西指挥坐在一旁啃蛋糕的向鲤。

“那你先等会,我再吃两口就去”向鲤头也不抬,一本正经的回绝。反正少爷最近心情好,见了谁都是和颜悦色,他这种小小的敷衍,根本不值一提。

果然,沈常西跟没事人一样,一双凤眼挑着迷人的风流气,懒散地坐在沙发里,肘关节搁在沙发扶手上,手背撑着下巴,若有所思地望向前方货架上摆着的各种鞋子。

从高跟鞋到平底小皮鞋,再到最近很火的明星同款,应有尽有。

他在认真的.....挑鞋。

女鞋。

两名导购安静地站着,私下暗暗交换眼神,随后秒懂了对方的意思--

这种相貌堪比当红炸子鸡,出手极其阔绰,好伺候且没有怪癖的客人,几乎快绝种了啊!啊啊啊!搞不到这种男人也要搞到这种男人的钱!!

先定个小目标:今天把下个月的业绩一起冲了!

“那双黑的拿来给我看看。”沈常西指着一双漂亮精致的小皮鞋。古铜色的马衔扣,镶嵌了整圈水钻的鞋跟很特别,在暖色的灯光下,像闪烁的群星。

导购小姐的服务态度堪称完美,立刻从仓库里拿出一双全新的递给沈常西。

摆在货架上的鞋都是被试穿过的,若是直接递过去会弄脏客人的手。为vip级别的客人提供的服务自然是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

沈常西伸出一根手指,随意拎了拎,感觉有些重。

“会磨脚跟吗?”他问。

“先生,这款鞋的内里是选用上等柔软的小猪皮,即使光脚穿也不会磨脚哦。”

导购近距离看着眼前的男人,有微微眩晕感。那认真为女人挑鞋的眼神,简直比任何春/药都够劲,堪堪瞟一眼,就能至此沦陷。

认真就算了,竟然还细心!!连磨脚这种细节都能注意到。

就在导购感觉自己的小心脏在砰砰直跳的时候,男人又问:“这后跟有几厘米?”

声音淡淡的,但仔细听能听出一丝笑意。

像校园里,爱捉弄自己喜欢姑娘的坏调子少年。

“先生,这款后跟是三厘米。”

沈常西挑眉,神情几分玩味。

唔.....加上这三厘米就有一六七了,不矮了。

思及此,他没忍住,轻笑一声。

向鲤端着刚买的馥芮白走过来,看了眼桌上摆的黑色小皮鞋,“少爷,二小姐不爱穿这种低跟的,你得跟她选高跟鞋才对。”

沈常西扫他一眼,面无表情:“谁说我给她买?”

沈常乐这种买东西不止给自己买还要给周围人都带一份的购物狂,还需要他挑鞋?

“那你跟谁买啊?”向鲤想来想说什么就说了。

跟谁买?

沈常西陡然沉默,下意识滚了滚喉结。

那晚,他有仔细瞧过那只被他强行拿走的小皮鞋。

女孩把鞋擦的非常干净,可还是掩饰不了陈旧的质感。应该是被主人经常穿,鞋面处印着一道深深的折痕,后跟也被磨得不成样子。

记忆里的她是最娇气的性子,整柜子的新鞋都来不及穿,哪里肯穿有折痕的旧鞋?

读书的时候,她甚至为了找一双不知道放在哪里的粉色限量版帆布鞋而哭鼻子,最后连早自习都没去,被班主任一通电话打到家里,催她去上学。

如今,一双旧鞋竟然还舍不得扔。

脑子里思绪零乱的很,沈常西皱起眉,忽然,他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事--

上班时间他不好好上班,跑来商场给豫欢挑鞋??

她穿旧鞋关他屁事?

他是不是有病?斯德哥尔摩?

发自灵魂的三连问,沈常西一下子被自己给问懵了。

一旁的导购看着男人突然冷凝下来的脸色,心中发怵。也不敢再推荐款式了。

不过很快,男人那晦暗的眸色又一点点散开来,像朝阳破云而出,整个人重新恢复了随性散懒的调调。

他都还没来得及欺负的人,怎么能被一双旧鞋欺负?

那鞋配吗?

穿得漂漂亮亮的给他欺负不是更有趣?

是这个道理。

沈常西满意这个答案。

“这个系列的所有的颜色都要一双,包好后送到春和公馆。”沈常西一边起身,一边吩咐。

过了两秒,他觉得缺了点什么,又继续:“把那排架上的衣服也都来一件。尺码34。”

既然旧鞋不配欺负,那旧衣服也不配。

......

工具人向鲤在替自家少爷刷卡的时候,突然反应过来。

34码!?

真不是跟二小姐买的!

向鲤有些激动。

他若是能把这情报挖出来,老太太一高兴,那岂不是随他提要求?那岂不是就再也不用上无聊的普法课了??

从餐厅出来的时候,豫欢肚子已经撑到不行了,她揉着圆滚滚的肚子,眉眼弯弯,一脸餍足的可爱表情。

豫世楠还有事,就先走一步。周蔓晴则想着去看看女儿工作的地方。

豫欢脸色一变。

若是被爸妈知道她是在蛋糕店打零工,那还得了!肯定又会一通自责。

要想她一直骗爸妈,说她在教育机构当美术老师,平日里就教教小孩子画画,工资又高待遇又好。

“妈,你不是要去酒店清行李吗?还得上网找租房的信息呢。我那工作的地方很远,一来一回就得到晚饭的点了。”

豫欢撒谎的时候会自然侧头,避开和对方视线的交集。若是眼对眼,她定然羞窘得一句谎都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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