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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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之路,母妃为我扫清了所有的障碍。

她利用父皇对她的宠爱,设计毒害了张嫔和她腹中的皇儿,又嫁祸给皇后,此后后宫内凡有妃子怀孕的,皆没能活过三个月。而父皇也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有很多公主,但是只有我一个皇子。

如此,我踩着手足兄妹的鲜血,出生起便背负着此生再难洗刷的罪孽,在众人或恨或羡的目光中,博览诗书,苦练剑术,成为北黎人人赞颂公子。

却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如何在深宫中自保,再大点时,七岁便杀死了欲图对我不轨对我阉人。自小身处吃人的深宫,看多了不入眼腌臜事,幸而我的眼睛生而淡漠又清澈,成了我的保护色。

他们说,我是北黎的神明,我是天下的救世主。

一群蠢货,正如他们皆以为天下日升月恒,却不曾知这昭昭天宇早已破碎不堪,在风雨飘摇中粉饰太平,他们见不了天下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知我温润如玉背后的自私冷漠。

他们的神明从来不在意人间疾苦,只因自己也身陷愧疚绝望,尚不得解脱。

我原以为我就要如此,登帝掌权,而后四处征战一生,统一天下。劳民伤财又如何?纵当世百姓流离苦难,然后世也会赞扬我功绩比天。

我是天生的君王,但不是天生的贤君。我原以为人活一世不过为了功与名,天下之事无非就是杀与伐。

我最喜白衣。

白衣胜雪,那是天底下最纯粹的颜色,而我借此粉饰自己的罪孽,端上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托我母妃盛宠之福,我得以拜入烟山居士门下。

那一年我九岁,已经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甫一见到白落川的时候,她打量着我,笑得很好看,彼时落日的余晖笼罩着她周身的肆意与张扬,那是六岁小孩的天真与浪漫,而在北宫是永远也见不到的风景。

她只不过比我进山早三个月,却在形式上成了我的师姐。我自然是不服气的,所以她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和我比武的最后,执着轻剑横在我脖颈前,要我叫她师姐。

比武的时候我自然有放水,梨花纷落宛如万籁俱寂,唯有她剑气划破虚空,成了世间唯一的声音,而我着迷于她闪烁着光芒的眸子,永远为此臣服。

我那时以为,她是哪个江湖门派无忧无虑的大小姐,身怀似朝阳般的蓬勃生气,对这个悲凉破碎的世界好像有着止不住的热情。

月色降临于无边苦难之际,我不是神明,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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