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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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转暖,已满二十一岁的大个子林肯开始伐木,准备在这块新的土地上建新房了。晚上,他用绳子把伐好的木头驾在耕牛背上,把它们拖回来;而后又在一个合适的地方用斧子把它们一下下劈成木材,像燕子筑巢似的。一天又一天的苦干,全都落在了这位能力已经远远超过其父的年轻人肩上。就这样,他像个建筑师似的计算并了解了每一块木料的尺寸和用场,以及用料的数量。这一时期,家里人都一心只想着盖木屋,住新房,那是他们的目标,只有这个年轻的代木者除外。他把自己那些微妙的想法:像爱情,自由,教育和奴隶制以及大选等等,都当做是一些寓言故事讲来消遣;虽然用坚实的臂膀进行劳动他已经习以为常了,但事实却证明,他并不太喜欢这样。当房子最终在他的指挥和苦干之下矗立在人们面前时,大家异常高兴,生活也就可以正常开始了,如同刚到印第安纳时一样。而后他又和表兄约翰。汉克斯一起动手开垦出了十五亩田地,并且把木头劈好,做成栅栏,以保护房屋不受狼群和他人的侵袭。

什么是故乡?像他这样一个在二十年中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跟随父亲几次三番离乡背井的年轻人,肯塔基州,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伊州在他眼前如同过眼云烟,他从何产生一种故乡的感觉呢?我们只能说,他的故乡是美国!

来到伊利诺伊州以后,他赚钱的机会多了,因为附近到处都需要最强壮的帮手,而人们都喜欢喊林肯来帮忙。来这里的第一个星期他就在比赛中击败了此地最强壮的人,树立了自己的声望。一次,一艘小船翻了,没有人知道如何营救,大家正在为难之际,只见他把一根粗大树干的一头结实地固定在岸边,又灵巧地攀着树干进入河中心,抓住两个船夫,把他们拉到岸上。由于这种机智的举动,他的名声渐渐传遍了这个新的居民区,在这里还没有第二个人能给他们留下强有力,富有和伟大的形象。一切都尚未成形,人们正在寻找这样一位出类拔革的人物,林肯的能力则初步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这里住着一位独立战争时的老少校,林肯为他修筑了一圈十分坚固的栅栏,为此只得到了几条蓝裤子作报酬;而事实上据他所说,这圈栅栏中每一米距离所用的木料都需要劈上四百次。不过这位军官还提供给他书看,对书林肯总是如饥似渴。

严酷的冬天,一次他在河里搞运输,不慎翻了船,经过了长时间的游泳和奔跑之后,他来到了过去曾当过法官的一位农场主家,而这时,他的脚已经冻僵了,因此不得不在这个好人家里呆了几个星期。有时,他帮着搬搬柴火啦,往桶里加加水啦,总之,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做这些事儿他已经习惯了,空下来的时间他便读了伊利诺伊州的法典,这是他得以阅读的第二部法典。

在附近的查尔斯顿有一个小印刷厂,那儿如果有个像林肯这样的聪明人把报纸和传单上的议论、邻居们的起诉、流动法庭上的判决和他读过的两本法典上相应的法规放在一起,综合一下,加以比较,一定会为那印刷品增色不少,并成为它的中心内容。这里,私有财产概念是法律观念的基础,偷窃行为很少见,可能要比扭打当中杀人的数量还少,而且人们也感觉偷窃要比杀人更恶劣。从小时候起,林肯就习惯于自助,从自己的失误中而不是从成年人的指导中学习,由过去那个男孩成长为今天这个青年,他首先是从自身其次才是从父母和姐姐那里认识到了依赖于他人的痛苦。他必须在这片崭新的土地上独立,由于种种机遇他最终也能够完成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绘构一幅法律生活图像的任务。过去的那个男孩,内心难道不曾有过一股追寻正义的欲望吗?他难道不曾谴责过动物和人们的苦难吗?现在这个年轻的伐木人林肯发现了国家的有关保护条款,并且十分迅速地理解了它。

令人高兴和惊讶的是,喜欢讲故事的林肯开始在邻居们中间公开演说了。他目前做这些,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把东西记得更深刻,就像当年他总是大声朗读一样。

那时,乡镇大会将要对一项改善河流的决议表决。林肯了解这条河,他曾在河上翻过船,也救过人,而且顺流而下划行了几千里直到大海;他知道河流必须得治理。

于是一天晚上,他随表兄弟去参加了一次不拘形式的农民聚会,并应邀在会上对反对意见进行驳斥。就这样,这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到了一个大箱子上,开始了他的演说并很快驳倒了对手。这个从小爱讲故事的青年人已经成长为一名演说者了,但是讲故事仍将是他一生的钟爱。他站在那个箱子上进行的最初的演讲肯定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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