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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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 程许番外·风雨归路 ◇

程盛永远忘不了那年的那个雨夜。

那天他碰巧落单,被十几个人堵在小巷子里。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有备而来还带了家伙,雨势又大,雨幕里的人影欺身靠近,程盛才能勉强看清,很快身上就被戳了几个窟窿。

好在,他从小被打出了经验,知道怎么避开要害,否则就不会有后来遇到许路遥的事了。

堵他的那些人,有几个他看着眼熟,是隅城最大夜总会的老板刘哥的人。程盛跟刘哥原本无冤无仇,近来恰好就有了交集。大约是半个月前,阿吕喜欢上了刘哥会所里的一个姑娘,他陪着阿吕去要人,刘哥却不肯卖他这个面子。

程盛是极好面子的人。

隅城最大的夜总会,一晚上进进出出多少人。

刘哥在那么多人面前驳了他的面子,程盛哪里肯依?

当晚,程盛就带着阿吕在会所外守着刘哥,把人扣住,第二天晚上算着时间,趁着会所最热闹的时候,把的刘哥绑缚住手脚,丢到会所大堂里去。

如此,梁子便算是结下了。

怪不得找了这么多人在这里堵程盛。

干他们这一行,能躲能逃是活命的关键。程盛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在包围圈里破出一个缺口冲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更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借着夜色与雨水,掩饰掉自己身上鲜血淋漓的伤,跟在人群里混进一个看上很不错的封闭式小区。

小区里,每一栋楼的每一层都装了监控,程盛知道,自己像只落汤鸡一样地游荡在楼层里,势必引起监控室里保安的关注。因而他没有走进楼栋,而是小区花园里找了棵树,在树底下盘腿坐着,仔细思考怎么阿吕他们来这里接他。

他暂时没有想到什么的好的办法。

手机在刚刚的打斗中被砸得粉碎,他一身狼狈,又是雨水又是血水的,也根本没有办法向路人借用通讯工具给阿吕他们打电话。

雨滴又大又密,打得他脑子里一团浆糊,昏昏欲睡。

在陷入昏迷前,程盛似乎看到有个人打着伞蹲在自己面前,拿手机的手电筒照着自己,仔细看了看。

他听见那个人清亮的声音里是外强中干的强自镇定:“喂,你怎么伤成这样啊!坚持一下,我送你去医院。”

“没事,小伤,不用去医院。”程盛迷迷糊糊地抬手扯了一下那个不甚清晰的人影,“帮我给阿吕打电话,让他们来接我。”

“阿吕是谁?你的朋友?他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135——”程盛只说了三个数字就顿住了,拧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记得了,那就算了吧……”话音刚落,他拉着人家一角衣袖的手松松垂下去,彻底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程盛睡在一张干燥温暖的大床上。他的衣物被尽数除去,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他掀开被子看了一眼缠在胸口的绷带,发现绷带上的蝴蝶结比公司里负责给大家治疗轻伤的兄弟,打得要好看得多。

“醒了?”

大概是因为伤后虚弱,敏锐度低得过分,一直到有人出声,程盛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下意识地便翻身坐起。

当他忍着伤处剧痛,翻身下床,看见的是一张白皙清秀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正用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满地瞪着他,瞪了好一会儿,才指着绷带上洇出的血色,没好气地说:“我家的绷带已经被你用光了,你自己出去买一些回来,我重新给你包扎。”

以前,程盛的防备心很重,很难接受陌生人的好意。可是跟许路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听话地打着伞出门去找药店买绷带,出去买绷带就算了,他竟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许路遥家,乖乖由着他重新包扎自己身上两处挣裂的伤口。

这究竟是为什么?

程盛自己也说不清,只绞尽脑汁地想了个理由,大概是因为那天出去买绷带拿的是许路遥的伞,披的是许路遥的外套,他得东西送还给人家。

可这个想法,他也只在心里想想,没跟别人说。

事实上,跟人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圈子里有谁不知道呢?程盛拿走的东西,哪里有让他送回去的道理!

程盛的伤每天都要换药,得知许路遥是个医生后,他就死皮赖脸地在许路遥家里住下了。

一开始,只是因为伤口疼得厉害,程盛懒得腾挪地方。

后来,他渐渐发现,这里比他住的地方要好。

其实他早就搬离了小时候住的那个棚户区,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层。每天都有阳光从客厅里那个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半个客厅都是温暖明亮的阳光。

他小时候梦想的房子里得要一个大大的书房,和一个大大的厨房。

如今他拥有了一套大房子,却忘了给书房留个空间,只记得留出了个暗室,放了一屋子的刀具。厨房倒是很大,可他的冰箱里除了啤酒,什么食材也没有添置过。

说不上为什么,程盛总是觉得,他的生活并没有比当年要好。

他想要厨房有了,高级厨具有了,大冰箱有了,可是依然是冷锅冷燥,毫无温度。

其实连阿吕都不知道,程盛会做饭,甚至厨艺还不错。而住进许路遥家后,程盛的这项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伤口慢慢愈合,许路遥允许程盛下床小心地活动后,他便承包了许路遥的晚餐和宵夜。

许路遥不值班的时候,他做好三菜一汤,坐在沙发里等着给他开门。

许路遥值班的时候,他提前完成切配工作,在许路遥洗完澡后给他端上一碗热汤面。

程盛原本也是一个人住的,可是住进许路遥的房子后,他有些不愿意一个人住了。他心里有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他想要跟许路遥住在一起,想要给他做饭,想要陪他吃宵夜,在餐坐上听他眉眼弯弯地说着今天的趣事。

程盛的伤渐渐好起来,他对这个世界的感知恢复了之前的敏锐后,意识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可能是喜欢上许路遥了。

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程盛身上最深的刀口也长全了,可许路遥没有提让他搬走,他也就继续死乞白赖地待在许路遥家里。

只是伤好彻底了之后,程盛出门办了件事。

他在河边找到钓鱼的刘哥,干脆利落地把人一脚踹进河里,抱胸冷眼看了一会儿刘哥在河里打着漂儿挣扎求救,转身正准备走。

大概是刘哥命不该绝,在他开始往下沉的时候,程盛收到许路遥的消息,说晚上想吃糖醋鱼。

恰好程盛脚边是刘哥的鱼篓,里头有一条肥美的胖头鲤鱼。

程盛只想了一秒,就拎起鱼竿伸出去,让河水中挣扎的人拉住,把他拖到岸边。他低头看惊魂未定摊在岸上的刘哥,拿手指勾起脚边的鱼篓,朝他晃晃:“用你一条命,换你的一条鱼。以后管好你的人。”

拎着鱼篓,程盛的脚步都轻快了起来。

程盛本是个挺没心没肺的人,喜欢上许路遥后,他觉得自己的心肝脾肺肾都全乎了。

日子没名没分地过着,程盛和许路遥朝夕相处,默契地没有戳破最后的一层窗户纸。

程盛头一回强烈地感受到他和许路遥身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是有一回,他们为了抢一批走私的货物,在码头跟人起了冲突。

双方都有人受伤,两拨人冷着脸分头去了医院,却在同一间医院狭路相逢。对方伤得最重的一个人是被阿吕一刀戳进心窝,性命垂危,许路遥的老师作为心脏内科的专家连夜赶来支援,许路遥也跟着一块儿来了。

程盛身上满是污泥与血迹,他在医院走廊里与身穿白大褂的许路遥沉默地对望了一眼。

瞬间,他脑子里闪过一个挺有文化的词——

自惭形秽。

那个人最终被救回来了,许路遥在ICU病房里守了他三天,才拖着一身疲惫回家。

到家时,程盛和往常一样给他做了碗热汤面,面条地下卧了一颗全熟的荷包蛋。

与以往不同的是,客厅里放了一只巨大的黑色行李箱,程盛住的那个房间被收拾得干净整齐,跟酒店刚刚收拾过的客房似的。

一开始,程盛还说些场面话,什么住了这么长时间多有打扰,什么感谢许路遥这段时间的照顾云云,都是些避重就轻的废话。

许路遥翻了个白眼,直接挑明:“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只把我这里当做酒店吗?我觉得不是。你不要说这些表面上的漂亮话,你究竟是怎么想的?我想听实话。”

投桃报李,因为许路遥的坦诚,程盛也开诚布公:“我是喜欢你,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有大好的前程,我不想拖累你。”

许路遥抿着嘴偷笑,低头捧着碗吸溜起面条,还满足地咬了一口荷包蛋,撑得腮帮子鼓鼓的,抽空提问:“我其实一直没问你,当初遇到你的时候,你的伤是怎么回事?”

“简单来说,就是仇家寻仇。”

“那这次呢?”

“去码头抢货,跟人起了冲突。”

许路遥沉默了片刻,郑重地问程盛:“还有什么事,你觉得应该提前告诉我的吗?”

这一回,轮到程盛长久的沉默。过了好一会儿,程盛才鼓起勇气,将自己的全部经历向许路遥和盘托出。

他告诉许路遥,自己在棚户区,在养父的拳脚中长大。

他告诉许路遥,因为不想邻居叔叔去打扰已经过上幸福生活的邻居小弟弟,他趁着邻居叔叔喝醉,把他从阳台上推了下去。

他告诉许路遥,他进过少管所,在里面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他们拿刀捅过人,他们剁过人的手指头,明知是错,还是麻木不仁知错不改地活着。

程盛已经三十多岁,他的故事有很长。

有些往事他甚至没有告诉过阿吕他们,但此时此刻,他事无巨细地都告诉了许路遥。

他觉得许路遥应该知道全部,然后做出一个选择。

许路遥没有打断他,盯着他的眼睛仔仔细细地听他全部讲完,诚恳道:“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是如果你愿意,你要不要试着来我的世界看一看?”

程盛眼中有光彩流动,他的声音发颤:“可以吗?”

“当然。”许路遥对着他笑了笑,像一朵栀子花般洁白无瑕。

他终于找到机会握住程盛的手,向他发出邀请:“留下来,不要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好不好?”

当然好。

如果可以触碰到阳光,谁又想要常年幽居于阴暗黑冷的地底呢?

很快所有人都知道许路遥有个朋友。那个朋友帅气而冷峻,几乎每天都会来医院找他,或是送点零食点心,或是接他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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