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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桌上胡乱翻找了一通后,孟知薇在桌上一摞凌乱的书下面,发现了一张请柬。
白色的纸笺上印着玫瑰,撒着金粉,纸张上闻得到隐约的清雅香气,是张非常有设计感的美丽订婚请柬。
孟知薇欣赏了一会儿,一边在心里嘀咕着自己竟然真的要订婚了,一边把请柬翻开。里面印着缠绕的藤蔓纹路和花体英文,邀请函的内容是空白的。上面被写了字,孟知薇认出这是自己的笔迹——虽然成熟了一些,但确实是她的字没错。
二十六岁的她开始在上面提笔落字,先是在上面写了个「亲爱的」,然后重重地几笔划掉,改成了「尊敬的」,似乎想了想又觉得不对,潦草地在上面涂作一团。她犹犹豫豫地直接写了个「先生」,字迹上面都能看出笔尖的停顿,然后又被自行划掉,写称谓的地方被划成一团。
然后是正文的部分。她先是写「诚邀您于12月27日」,写完之后又划掉,改成了「不知您是否有时间于12月27日参加我的订婚宴」,想了想竟然又划掉,改写「见字如面,一别许久」。
这行字最终也被划掉了,这张请柬涂涂改改了半天,彻底作废。角落里画了个潦草丑陋的简笔画小人,竖着眉毛,额头画了个愤怒的颜文字,正在生自己的气。
孟知薇看到那个生气的小人,哑然失笑。
这种幼稚的画法,完全是她本人没错了。隔着十年的光阴,她终于从二十六岁的孟知薇那里看出了几分熟悉,弯着唇角想,原来你真的有喜欢的人呀。
Chapter 12
在整理自己物品的过程中,孟知薇不是很吃惊地发现,她大学是在国外上的,大洋彼岸学艺术,学校牌子很响,专业排名也相当不错,无论从哪方面看都算是简历中相当加分的部分,但真到了要和亲戚争夺家里公司的继承权时候,这个专业就变得毫无用处。
孟知薇对着自己那张名头华丽的毕业证,愁得直叹气。这所学校其实一直是她的梦中情校,十六岁的时候她的目标就已经是这里了,至于对艺术,她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偏好,纯粹是走这条路比较好申请学校。
她从小到大都是别人眼里的乖乖女,优等生,各方面都很拿得出手,但好像一直都没有培养出什么特别热衷的兴趣爱好。她对一切事情都很有好奇心和热情,没什么定性,孟启明对这个唯一的女儿也是诸多溺爱,觉得公司有专业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就行,并不强求女儿对自己的事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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