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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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二十分钟,小楼发来消息:“我到艺文社了,但这是三四年前的事,翻记录还要一些时间。”

庭上正辩得胶着,双方又打了几个回合,姚玲终于甩出那个他们担心的问题:“《失落的果实》,根据开卷数据查询,实际销量为3127册。这个销量之于当年所有小说类图书的销售数据,基本就是一滴水之于大海,一粒沙之于沙漠。想要被人接触到的可能太低。原告并无我方委托人接触过《失落的果实》的证据,我方委托人的作品《女吏》与原告的作品亦不存在遣词造句相同的情况。即使情节有小部分雷同,正如对方专家鉴定人所说,属于业界常见的撞梗现象。抄袭的事实根本不成立。”

周琛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四十分钟。他望向顾云岚,顾云岚摇头,表示还没消息。本身这也只是一个找证据的新思路罢了,刚好能找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决定还是按照没有证据的情况来辩,应对道:“且不说《失落的果实》还卖了3127册。就算只卖出一册,只要不知道这一册具体卖给了谁,即使我方无法证明唐晓雨女士曾接触过,你方也无法证明唐晓雨女士未曾接触。民事诉讼可没有疑罪从无原则。”

“审判长,”姚玲看向合议庭说,“对方代理人这是拿极端情况举例,我方说的是遵循常识的一般情况。”

审判长采纳了姚玲的意见,提醒周琛:“原告代理人不要用极端情况举例。”

“是。”周琛颔首。

顾云岚看出来,周律师开始采用拖延战术,与对方胡搅蛮缠上了。目前法庭上的形势对段朝夕不利,这边旁听席上的观众都能看出来。顾云岚的心情一点点黯然下去,这场官司,就真的打不赢吗?只要不是逐字照搬,法律判个抄袭便如此难吗?

此时,她捏在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又震了一下。再震了一下。

打开一看,小楼的消息接二连三发来,第一句便是:“真的有她!我们赢了!”

接着是几张证据截图,末了,小楼说:我马上把证据打印出来盖章,待会儿带艺文社的官博君一起过去。等我!

此时,段朝夕正在做最后的陈述。

“有一点,令我非常困惑。倘若只要作品不红、传播得少,就可以定义为被告接触到原著的证据不足,那是不是所有不红的作者,都永无胜诉的可能?我明白,我没有多少读者。而《女吏》是大热的作品,甚至还拍了电视剧。有人说我碰瓷,有人说我不自量力,有人劝我,告不赢的,算了吧,可是,抄了便是抄了。不管我多么低微,我还是要来告一告,相信法律可以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些发言过于情绪化,律师来说不合适。即使是原告,在庭上做这样的发言也不合适。但就如同天鹅死前的悲歌,现在不说,或许永无机会。旁听席上支持段朝夕的人开始鼓掌,审判长不得不敲击法槌,提醒大家肃静。

顾云岚见周琛看向这边,赶紧朝他比了个“OK”的手势。

周琛拿不准这个手势是什么意思,用表情问:“找到证据了?”

顾云岚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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