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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章
……她硬要这么理解, 也不是不行。
皇帝金口玉言,那一番话,当时在场一万禁军都听在了耳朵里。
当然他也可以翻脸不认, 如果他豁得出去的话。
明明还只是两个孩子,怎么就情深义重到撕不开的地步了呢?
高景养的这个女儿真是……和她父亲一脉相承的狡猾。
皇帝在那一瞬间,心中思量了很多,他是疼爱这个孩子, 希望他此后一生顺遂, 但为人父母, 终究不可能护孩子一辈子, 尤其他还是皇帝,百年之后, 他驾崩, 皇权更迭, 新帝登基, 可未必能容得下这个占尽了圣恩的兄弟。
他刻意推着李弗襄和郑家亲近,便是在为他的将来打算。
虽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即使显贵如郑家,也不可能长盛不衰。但至少目前看来,郑家的几个后辈, 皆是有志之才, 看在已故郑皇贵妃的份上, 日后可作为李弗襄的倚仗。
皇帝想得越多, 便恨不得越周全, 逐渐的, 他觉得单一个郑千业恐怕还不够, 治国之道,总得讲究个成双成对,文武双全。
武将多半耿直,玩转朝堂工于心计还是得看文臣。
可文臣才不好糊弄呢。
皇帝现在看高景,就像一直老狐狸眯着眼在打量猎物。皇帝若为了李弗襄的将来打算,早早定下这么一桩儿女亲家,他们家其实不亏。
高景心里当然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能一路畅通无阻高升到大理寺卿的位置上,除却自身的才华,人情世故必不可少,淌着官场里那深不见底的浑水向上爬,难得还能摘得一身干净,不结党不营私。为官一道,高景是有些手段的。
高景心里也愁。
他倒不是对李弗襄有意见,而是对这位亲家公太不满了。
奈何这对小鸳鸯是棒打不开,人拆不散啊。
两只老狐狸各自心怀鬼胎,最终这件事情,不得不看在孩子的份上,各自捏着鼻子假装轻描淡写揭过去。
“圣旨呢,朕想先放一放,毕竟两个孩子还小呢,感情一事尤其不容胡来,依朕看,还是等两个孩子成年再做打算吧,高卿意下如何?”
“陛下所言甚是。”高景硬邦邦地说,他实在是笑不出来。无论他家女儿和李弗襄的婚事将来是成还是不成,在他们彻底定下来之前,高悦行是别想在京城议亲了,经此一夜,谁不知道这个女孩是皇帝打算留给自己儿子的呢?谁还敢跟皇帝抢呢?
“高卿放心,即使将来此事不成,朕也绝不会薄待阿行这孩子,对于朕来说,从小养在跟前的情分,和亲生女儿也没甚两样。”皇帝这是又要把高悦行接回宫里去。
“皇帝若能念着这份情,对我家阿行有几分回护,臣便感激不尽了。”像上次狐胡细作那种事,多来两回谁能受得住,都是爹生娘养的骨肉至亲,高景是在暗示皇帝,再有此类事情发生,他不会忍了。
“高卿见外了……”皇帝高深莫测地一笑。高家女儿若有什么闪失,还不是要了皇帝儿子的命,皇帝那儿子与他本来就不亲,万一搞不好还会记恨在心,皇帝就算是为了讨儿子欢心,也不能让高家女儿出闪失。
闹了几天,好歹今年的春猎没耽搁。
李弗襄重新住回了山上行宫,顺道把高悦行也带了回去。
高悦行的失而复得,令他肉眼可见的开心,即便第一次的蓄谋逃跑失败,他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闹了这一通,把娘子找回来了,仿佛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宫里的那么多双眼睛都在暗中盯着,等着看好戏,李弗襄胡闹过了分,惹得陛下大怒,陛下还能像从前一样疼他宠他么?
皇帝处理完杂事,踏着夜色回行宫,在台阶上,余光忽然瞥到了一抹金,他只是一停脚,小内侍有眼色地去捡来给他看,是一颗拇指大的金花生。
皇帝忽然想起了刚抓到李弗襄时,他身上带的一布袋干粮,里头全是干巴巴的窝头。
李弗襄被他抱进天底下最富贵的宫里养着,吃最精细的粮食,穿最柔软的绸缎,撒着最不值钱的黄金,换了寻常人,哪里舍得下这一身的荣华,不消几个月,仅仅几天,那干巴巴的窝头怕是就入不了嘴了。
李弗襄的心性之坚,初次令他见识到所谓血脉的传承。
那是他和郑云钩的骨肉。
那身体里流着的是他大旭皇室和铁血郑家的血液。
可惜了……
皇帝假装不知道宫里内外那些等着看好戏的眼睛,次日清晨,皇帝带着李弗襄,离开行宫,下山扎营,亲自挑了最温驯的小红马,把李弗襄抱上马,并派最精锐的禁卫随护。
前几日那一场惊天动地的追捕,仿佛一场了无痕迹的梦,皇帝揣着明白当糊涂,看样子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弗襄一没杀人二没放火,闹得再大,说到底,那都是皇帝的家事。皇帝如何处理自己的家事,容不得任何外人犯贱多嘴。
郑千业消息闭塞,他回了京城,相当于赋闲在家,从不主动过问拿钱乱七八糟的热闹,直到昨夜李弗襄找回来之后,郑千业才在营帐里了解了事情始末,他揪着郑云戟的领子:“你说什么?陛下的一万禁军三天三夜都没逮着他?”
郑云戟拍了拍自己老爹的手,示意他别太激动:“是啊,小崽子还挺滑头,最后是抓了他的小相好——高家那位小姑娘,才把他给引了出来。”
正剥板栗吃的郑千业眉头一皱,用板栗壳砸他:“闭着嘴吧,少把那些乌七八糟的荤话用在人家清清白白的小姑娘身上……”郑云戟躲也不敢躲,生生落了一头的板栗壳。只见郑千业琢磨片刻,继而又哈哈一笑:“那小崽子有点意思哈。”
郑云戟:“无奈还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嘛!”
郑千业笑着笑着,渐渐地笑不动了,刚炒出来的清甜板栗嚼在嘴里也没了滋味,捶地叹道:“可惜了啊!”
郑云戟最知老爹的心思,应了一句:“可不么。”
营帐外面的孩子在跑在闹,欢歌笑语传进了安静的帐内。郑千业这回春猎带了自己的三个孙子来尽兴。
长孙年满十七,去岁已经跟着父亲走过边关了,早磨炼出了大人的性子,办事沉稳。还剩下两个幼子,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三岁,都是调皮捣蛋猫狗嫌的年纪。
郑千业在心里算计:“让郑绎和郑彦和弗襄那孩子多亲近亲近,他们年岁相仿,我那外孙一直被拘在深宫里,兄弟们没什么缘分见面,春猎是个好机会。”
郑云戟正色道:“父亲的意思是?”
郑千业:“皇帝难道当真想把他当个富贵闲人养一辈子不成?”
郑云戟:“不然呢,那孩子眼看着
是已经耽误了啊。”
郑千业:“能拉扯多少,便拉扯多少,男子汉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算不能扬名立万,也不能庸碌无为一辈子。”
郑云戟琢磨着父亲的话有道理,出帐就赶着自己的亲儿子和大侄子找李弗襄一起玩去。
他亲儿子郑彦一噘嘴:“我不,出门前娘亲特意嘱咐我的,小表弟身体不好,需要养病,不许我缠着他胡闹。”
他的亲大侄子郑绎也跟着点头:“是啊是啊,我娘亲也交代了,我爹爹还特意为他跑了一趟药谷请大夫呢,身体不好还是养着吧,我看他跑马都怪担心的。”
郑云戟嘴巴笨,上去就是一人一脚,把两个孩子绊了个屁股墩:“让你们去就去,在家听你们娘的,在外就得听老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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