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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思看到了从岔路上拐过来的肖富文,这人她认识,不,应该说是她见过。就在去年五六月份的时候,老太太有心要帮帮村里关系好的老姐妹,她按照老太太给的名单,半夜出去当了散粮童子。当时想着反正都是走一遭,顺便就把周边的几个村子走了一圈。有天晚上就看到过这个小男孩。
当时这小男孩独自一个人,摸黑往县里赶,她当时挺好奇的,跟着人家去了县里,结果就看他进了一户人家,拿出一把分分毛毛的钱来,买了小半袋子的苞米粒,摸黑又回了村子。
当时媛思对那个孩子还是蛮钦佩的,这么小就敢一个人走夜路去县里换粮食,胆子不小啊。所以她对他的印象很深刻的,因此在学校一见面就认出来了。
没想到两个人还能当同学,这也算是缘分吧。昨天她就记住了他的名字,那孩子叫肖富文。
这边的肖富文也早就瞄到了媛思和李芳萍,看了一眼,然后面无表情的直接拐到了去公社小学的路上,走到了两个小姑娘的前面。
肖富文认出了这两个小姑娘是自己的同学,就坐在自己旁边。
从昨天看到叫李媛思的小女孩进了教室,他就觉得她很不一样。怎么说呢,经过这三年灾荒年,正常人应该只有两种状态,一种是瘦,一种是胖,两个极端。
瘦的是那种皮包骨,四肢跟芦柴棍一样,脑袋大,远远看去就是细细的脖子上顶着一个干瘦的大脑袋,很吓人。胖就是浮肿,全身都仓起来了,眼睛被挤的就剩下一条缝了,用手往身上一按,就是一个坑。
班级里的同学大部分都是前面那种,各个都跟皮包骨一样,就连他也差不多。
而这个李媛思却不是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她看上去就很健康,小脸粉红粉红,头发黝黑发亮,那身白嫩嫩的皮肤被太阳光一照好像都泛光。
这份与众不同让他对这个小女孩有了那么一丢丢的兴趣,当然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人家家里条件好,这样的灾荒年也不缺粮食,或者是家里有有本事的人,能弄到粮食。
在昨天中午的时候,就证实了他的这一想法。
那个女孩带的午饭居然是菜团子,虽然是苞米面的,但是他能看出来,里面肯定掺了白面,外面皮上还隐隐泛着油光。
最主要的是那丫头一带就带了四个,而且一顿全吃光了。
他当时看的都要控制不住自己的口水了,只能赶紧的起身出了教室,要不他怕他吃不下去自己带的窝窝头了。
肖富文心里叹了口气,原本以为自己重生了,应该可以利用知道的一些消息让自己过的很好,而他之前也确实认为自己过的很好,毕竟在人人都吃不饱挣扎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他还有食物果腹,应该算是过的不错了吧。没成想一个小丫头就把他打击到了,他昨天还侧面打听了一下这个李媛思,是李家村四小队的,现在和一个寡妇娘一起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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