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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小雪宴
“谭总,请问您今晚有空吗?”
男人西装革履,头发用发胶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微微弯腰,眼里闪着一点期冀的光:“不知道您愿不愿意赏光,跟我跳一支舞?”
谭明梨微笑着看了他一眼,心中立刻回忆起了这人的职务家庭,轻轻地点了点头,应允道:
“可以。”
不错的皮相。
谭明梨将手虚虚地搭在他肩上,面上的笑容仍旧温柔和煦,心思却已经飘远,漫不经心地审视点评了一句。
要是能把眼里那种征服与攀附并存的欲望掩藏得更好一点,就更顺眼了。
她觉得厌烦,却仍旧微笑着跟他跳完了这一支舞。
“要不要再去旁边喝一点?谭总?”
见她温和地应允,跳完却没什么继续跟他攀谈的意思,男人有些急切,连忙挽留。
谭明梨笑着瞧了瞧他,轻轻巧巧地绕开来,摇摇头道:“抱歉,我不太爱喝酒。”
说完她微微欠身一笑以示歉意,堵住男人还想争取机会的口。
她款款走到一旁去休息,腰靠着桌子,随手倒了杯酒,不过也并不去喝,只是端在手里,神色平静地环视大厅。
今晚是一个谭氏主办的晚宴,老爷子亲自发的请帖,邀请江城梅市两地的商界名流来此一聚。
今天恰好是农历的小雪,为雅致好听,特意在鎏金封香的请帖上书了几个楷字,叫小雪宴。
小雪宴。
谭明梨把这三个字在心中滚了一圈,细细地品了品,轻轻地笑起来。
的确风雅。
爷爷为给她准备一个正式回归亮相的机会,真是费尽了心思。
她正端着细细的高脚杯沉思,又有一个男人惊喜地走到她面前:“明梨!”
谭明梨被打断了思绪,正要蹙眉,一抬头却是熟人,也禁不住带了几分意外的笑:“啊,是你,费舍。”
是她从前还没回国时候的朋友。
一个温和体贴的英国男人,常常用一种顽皮的语气跟她讨论各种感兴趣的话题。当年她回国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穿着牛仔蓝背带短裤的小少年,含着眼泪翻过篱笆墙敲开她的窗子,请求她为他起一个中文名字。
“明梨!”
他有些生硬地叫她的名字,他那时跟着她已经能说一些简单的中国话了,“求你了,给我起一个吧,这样我就不会忘记你了。我知道你读过许多书,请你为我起一个中国名字吧。”
谭明梨那时性情尚未像后来那样沉静,她少女的时候活泼而又骄傲,当即答应下来,支着下巴思索。
其实她中文底子也并不好,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好的,可又不想在伙伴面前丢丑,忽然之间灵机一动,笑着说:“我想到了!”
“你看,你姓费舍,费在中文里面本身也是一个姓,就叫你——费舍鱼吧,怎么样?”她越想越觉得这个名字很妙,“fisher,本来就跟鱼有关系,而且舍鱼这两个字也有中国古代的典故呢!”
她那时刚刚在父亲的教导下背了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干脆就直接挪用过来。
费舍也不哭了,趴在窗台上好奇而又崇拜地听她讲解这个名字的典故和含义。
“我会到中国去找你的!”
少年临走时一步三回头,向她郑重许诺。
“不,明梨,你该叫我费舍鱼。”
面前的高大男人微笑了起来,跟数年前那个哭鼻子的少年笑起来如出一辙。
他乡遇故知总是分外令人感动,谭明梨眸光微动,仔细地看了他一眼,笑道:“你还记得我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从来没有忘记过。”
费舍鱼俯下身,跟她贴了贴面颊,调皮地朝她眨眨眼,“多亏你那年的无意之举,这让我这几年在中国显得很有文化。”
“噢,费舍,你的中文说得很好。”谭明梨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笑起来,“或许我应该请你教我中文。”
他的普通话讲得非常标准,如果不看他的面容只听声音,别人一定会以为这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每个人都在变化。”
费舍鱼同样感慨,举杯敬她。他认真凝望片刻她的面容,诚恳道:“明梨,你也变化很大。我几乎都认不出你了。”
“当初那个跟我一起在野草地捉野兔、在松树林里拾松果的小女孩长大了,她变成了一位——”
费舍鱼笑着摇摇头,“东方淑女。”
东方淑女?
谭明梨笑了笑,只是同样举杯示意,浅浅啜饮了一口,并没有接这句话。
“不过你还是非常美,真的,比我想象得更加美丽。我猜想如果仙女有实体,她应该就长着你的脸。”
费舍鱼灰蓝色的眼睛诚恳极了。
这话被普通女人听了一定心花怒放,不过谭明梨不以为意,只是不甘示弱地笑着回敬他:“那么如果讨女人欢心的精灵有实体,我猜想他长着你的脸。”
费舍鱼闻言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啊!你这机灵鬼!明梨,你还是像从前一样爱说玩笑话,从不示弱。我收回我刚刚的话。”
“抱歉,你刚刚说了什么?”
赵之华举起杯,问身边人。
她嘴上说着抱歉,神色却懒洋洋的,看不出来有什么真心实意的歉意。
那人当然不敢生气,只是毕恭毕敬地将自己刚刚的话又说了一遍,继而道:“赵总,您看,要不我们去安静的地方详谈?”
他借着这晚宴的机会好不容易才搭上了赵之华这根高枝,迫不及待地想请她再听听自己的商业宏图。
赵之华弯起眼睛笑了起来,那男人以为自己颇有希望,连忙也陪着她笑。
赵之华的秘书给他在心里点了根蜡烛。
别人不知道,作为赵之华的身边人她却很清楚:赵之华越不悦看起来就越平静,甚至还会笑容越盛。
赵之华笑着叫那男人到她身边来,离她再近些。
她探身在他耳边,柔声说:“滚。”
她今天穿着件黑色长裙,红唇挽发,低胸高开叉,露出雪白的长腿前胸,行动间像夜幕下的海水漾着细碎的星光,年逾四十的人仍然美貌凌厉,像脖颈上的宝石项链一样璀璨而又危险。
秘书知道她最近几天心情一直不好,忙居中调和,给了那呆若木鸡的男人一个台阶下,再转向自己的老板,垮下脸叹气:
“赵总。”
赵之华知道自己有错在先,抿了抿唇,低下颈喝酒不说话。
“您不能再喝了……”
秘书忙道。
再喝下去生活助理就要翻墙过来把她皮扒了——这是赵总的生活助理咬牙切齿跟她说的原话。
赵之华只好放下酒杯。
她默然了半天,忽然开口问秘书:“小陆,你知不知道,嗯……现在的年轻女孩都喜欢些什么?”
秘书愣了愣,显然没想到老板会问她这个,但还是秉持着敬业精神思索了片刻,答:“口红,包包,名牌?”
她老实地道:“赵总,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年轻那会光顾着读书了。”
赵之华无奈地摇了摇头,不再为难自己的秘书。
唉,年轻女孩的心思真叫她搞不懂。她之前搞不懂小水,现在又……搞不懂李润月。
她想起了前几天的事——
“你昨晚,到哪里去了?”
赵之华看到了女孩身上陌生的外套,低声询问。
李润月惶恐地看着她,犹豫不决,好半天才轻轻地开口答道:“江城……”
“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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