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地三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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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地三鲜

深冬的冷风呜呜地吹,赵之华裹紧了大衣,疲倦地掀开车门,躺到后椅上。

她头疼得厉害,脱了高跟鞋,放倒车座闭上眼睛缓了一会,这才感觉三魂六魄回位了一半,有力气说话了。

真是老了……她想。

人不能不服老。就算是她这样骄傲的人也不能不在时间面前认输。

“小廉。”

她轻轻地叫了一声。

“嗯,赵董。”

廉克勤自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她苍白的脸色,调高了一点暖风的温度,“您要喝点什么吗?咖啡?”

“不用。”

赵之华笑了一声,摇摇头,很随意地说:“再喝咖啡我看我就过去了。”

“您还知道是这样。”

廉克勤不软不硬地顶了她一句,熟稔地递给她温水和止疼药,“润月一走,您看您成什么样了。”

“什么样?”

赵之华笑着瞧了她一眼,一仰脖子将药片吞下去,“总归还不算难看,是不是?”对她的脸她还是有自信的。

“您真自信。”

廉克勤也笑起来,还真的从眼镜片后面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但确实很好看,赵董。”

是真的,赵之华有一张漂亮的脸,眼尾上挑,唇红而艳,早些年间她的美貌甚至比她的能力扬名更快。

即便她今年已逾四十,但她依然很美:岁月对她来说仿佛不是磨损与锈蚀,反而琢磨出了她的风采。女人的成熟的魅力让她熠熠生辉。

她身上有一种疏冷的疲倦和轻佻的傲慢,看上去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怎么在意上心——这却反而让她更吸引人了。

即便赵之华在梅市的情场里是出了名的换情人速度飞快,但照样有新人前仆后继源源不断,飞蛾扑火一般地朝她这里一头扎进去,这其间固然有她家世和多金的原因,但也很难说没有她本人美貌和魅力的影响在。

人的天性之中或许就带着挑战困难的渴望,越是看到这样高高在上傲慢懒倦的人,就越抓心挠肝地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叫她柔软。

人人都想摘下这颗骄傲放肆的梅市明珠,人人都想知道这美丽绝情的女人是不是真的没有心肝。

廉克勤笑了一声,看着老板:“您打算什么时候去找润月小姐?”

“谁说我要去找她了?”

赵之华闻言睁开眼,又慢慢地躺下,拉着脸嘟囔:“我赵之华这辈子就没对谁服过软……”

“我爸都拿我没办法,她以为她跑了我就会去找她?她以为她是谁?”

赵之华越想越生气,撑着额头艰难地坐起来,“哎,你说她是不是傻,我什么没给她?我什么不能给她?钱,时间,精力……我真觉得我做得够好了,她为什么还要跑?”

“走了好,走吧,都走吧。”

她顺着椅背滑下去。

头又开始疼了,她是不是去年就挂过号打算去看看?但是没时间,她总是没时间……快过年了,又要回京城见赵鸿梁,真是服了,他怎么就还没死?……前几天会所的经理给她打电话,说她好久没来玩了,什么时候再来。玩……玩个屁,她真受不了他那副谄媚样……

各式各样的思绪像细密的鱼群一样在她脑海纠缠翻滚,赵之华皱着眉轻轻地揉太阳穴,但怎么也按不出来记忆中李润月按摩的那个力度和手感,她愈发烦躁,低低地骂了一声脏话,“操”了一声仰着脸倒在座椅上。

李润月是不是故意的?

她故意给她按摩得这么好,叫她忘不了她,念着她,记着她……想她。

人活着怎么就这么累。

这么累李润月还不跟她好,要跟她分手离开。

车窗外的霓虹灯光闪来闪去,赵之华咬着牙,眼角掉下来一滴泪,她生怕廉克勤看见笑话她,又赶紧抹掉。

是这灯太闪人眼睛了,她想。她没哭。

走吧,都走吧,就剩她一个孤家寡人才好。

过了一会,赵之华才低低地说:“我不会挽留。”她只会放手。

如果挽留了却没留住,那也太可怜太丢人了。她不想变可怜,所以她从不挽留。

只放手至少还能显得她绝情潇洒一些,像古龙小说里临别时头也不回、只是挥一挥手说“有缘自会相会”的侠客。

所以她还是跟李润月“有缘再见”吧。

廉克勤看见了她的狼狈样,叹了一口气,拉开车门坐到后座上,把她扶起来坐好,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显然已经见怪不怪。

“给你加钱……小廉。”

赵之华勉强撑着身子,轻声说。

廉克勤听到她这话,微微地笑了笑,说:“赵董,现在也就您还叫我一声小廉了。”

她今年已经三十多了,哪里还称得上一声小。

“是……”

赵之华愣了愣,随即也笑起来。她摇摇头,轻声感慨:“时间过得真快。我总还觉得你是当年那个饿得什么话都往外说的大学生呢。”

她歇了一会,感觉自己脑子清楚了一些,低下头,一边找烟一边随口道:

“你——你先陪着小水一起回京城吧……啊?别等我了,我今年不想回。啊,对了,你跟小水相处得怎么样?”

“还好。”

廉克勤答:“挺好的,赵董。赵小姐她很好相处。”

“我想也是。”

终于找到烟了。

都怪李润月把她的烟藏得到处都找不见,她走了也不告诉她一声剩下的烟在哪,好不容易她才翻出来一根之前偷偷藏起来的烟。

赵之华高兴起来,将那根皱巴巴的烟夹在手里,这才感觉自己心里踏实了很多——跟许多抽烟的人一样,她的烟瘾更多是寻求心理层面的安慰,并不是生理上离不开。

她捏着烟卷,若有所思地慢慢说:

“小水她……性格挺好的,没什么脾气,很好说话。真要是把她惹生气了,你给她说两句软话,哄哄她,她也就好了。”

跟兔子似的没脾气,真不知道她是怎么生出来的这种女儿。

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父亲把小水教得很好。小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孩子。只是——

“这是您的经验之谈吗,赵董?”

廉克勤侧过脸来看她。

赵之华愣了一下,道:“是。”

她有时候心血来潮或者忽然良心发现,也会对小水比较好,给她带点东西送。

而不论她送什么小水总是会很开心,眼睛亮晶晶的,望着她甜甜地笑,有些踌躇又有些渴望,看样子有点想抱抱她,但又忍住了,最后只是乖乖地站在原地说一声“谢谢妈妈”。

她怕见小水那样渴望又不安的眼神,低下眼只是退避,当做自己没看见。

“好吧。那我就先回江城了,赵董。小水还在等着您的话呢。”

廉克勤打开车门走下去,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返回来敲了敲她的车窗。

“额外附送您一条消息。”

高挑的女人笑着瞧了她一眼,温和地低声说:“润月小姐回老家了。她家的地址我给您发在手机里了,您自己决定过年的时候要不要去看她吧。”

“这个不收钱。”

她笑着说。

.

刚下飞机赵之华就冻得缩起了手,她在梅市呆惯了,搞得现在还有些习惯不了北方的冬天,冷得瑟瑟发抖。

雪下得很大,赵之华的靴子踩在上面咯吱作响,口边哈着白气,睫毛上也落了几片晶莹的雪花。

也有一部分她硬撑着没穿羽绒服,而是穿了大衣的原因。毕竟……毕竟大衣比较好看。

赵之华在衣兜里搓了搓手指,她的手已经冷得没知觉了。

绿色出租车的司机非常健谈,但跟京城出租车司机那种皇城底下特有的指点江山的气魄却半点也不一样,是一种高纬地区的人们特有的直爽与热情。

“哎呀大妹子,你穿得咋这么少呢?我给你说这里可冷,你不能顾着好看就耍单漂,你得穿大棉袄……”

司机大哥的脸红扑扑的,有冻伤的皴裂,“你不是本地人吧?南方人?来这里看雪的嗷?哎我们这那冰雕你知道不,冰雕艺术节,晚上灯一打五颜六色,可好看了,真的。”

“我也是北方人。”

她是爱安静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赵之华忽然轻轻地接了他一句话。

司机一直把她送到了村口,赵之华推开车门走下车。

雪下得更大了。

已近傍晚,风声呼啸,满天大雪鹅毛一样地飘。

天空灰白茫茫,地上亮白莹莹,四面八方望过去尽是模糊的白,连成一片,晃得人睁不开眼。

赵之华来得急,没带墨镜,眯着眼睛左右看了看,找了根树枝掂在手里试了试,感觉还不错,便拿它当拐杖撑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在雪地里。

现在已经是腊月底,马上就要过年,村庄里到处贴着大红对联,黑龙江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她走了一小会天色就已经彻底地暗下来,雪却仍然在下,声势半点也没有减弱,赵之华在风雪中几乎有些迷失方向。

她唉了一声,艰难地把腿从雪里抽出来。

雪踩硬在鞋底之后结成一层厚厚的硬壳,越粘雪越多,到最后腿重得几乎抬不起来,而且又非常容易打滑。

赵之华于是便又叹一口气。

她真是发了疯,才莫名其妙地飞半个中国大过年的来这里雪地越野。

终于走到了地方,赵之华感觉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了,她浑身都在发热,露在外面的手指更是胀胀的烫。

赵之华知道,这是冻伤的前兆。她小时候京城还很冷,常常有冬天在外面走,结果回家一看已经不知不觉中冻坏了耳朵或者手指的传闻,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也足可以证明冰天雪地中潜藏的危险。

前面就是……李润月的家,那幢小房子的窗户里亮着明亮的、温暖的光,室外的雪直扑人面,但她却忽然踌躇起来,不敢敲门进去。

要是李润月不想见她,她怎么办?

或者她回家之后已经飞快地相亲嫁人了——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算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她拿个什么理由向她解释自己的忽然出现呢?

我想你了,你回来吧,给你加钱,我还包你?光听都觉得真是不要脸。

但她不得不承认,她就是想让她回来。赵之华懊丧地松开铁门环,发着抖给自己冰凉的手指哈气。

她到底为什么要来这里,其实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她——

门忽然被从里面推开了,是李润月。

她穿着灰蓝色的棉袄,头发挽在脑后,臂弯里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水,好像正打算出来泼在外面,脸庞素白,没有化妆,唇色是淡淡的粉。

还是很漂亮,赵之华下意识地想。

李润月怎么也没想到一推开门就看见眼前站着一个人——一个她朝思暮想的人,一个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姐姐……”

她呆呆地叫了一声,目光粘在她身上挪不开,“你、你怎么来了……你……”

她惊讶得结巴,紧接着就看到了赵之华冻得通红的鼻尖和手,慌忙放下水盆,将她拉进房里,给她拍身上的雪。

屋子里的暖气烧得很旺,非常暖和,赵之华刚进来就感觉好多了,头发上和身上的雪悄无声息地融化,她安静地凝视着围着她忙前忙后的女孩,顺从地抬起手让她拍雪,没有说话。

见到李润月让她的心得到了一种奇异的宁静。她安静地感受这种宁静。

她忽然想到,她这大半生所追求的,或许就是这个。

女人的头发湿漉漉,连睫毛都被雪打湿了,李润月便又连忙去拿毛巾替她擦头发,擦了几下才忽然想起来赵之华有洁癖,从来不用外面的东西,觉得自己闯了大祸,怯怯地住了手,悄悄觑她的神色。

“怎么不擦了?”

赵之华很温柔地低声问。

李润月不安地扭了扭毛巾,把手背到身后,低下头不敢看她。

她小声说:“脏……姐姐。”

赵之华因为她这话怔了怔——她想起来了自己之前是怎样要求她去洗澡。

她好像真的做什么都不够好,当女儿是坏女儿,当母亲是坏母亲,就连当金主也是坏金主。

赵之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她摇摇头:

“不脏的。很干净,润月。”

没有人再比润月更干净了,她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女孩。

李润月因为她短短的一句话红了眼眶,别过脸去,努力忍了忍眼泪,这才尽量从容地转移话题道:

“姐姐你还没吃饭吧?我还没吃,我给你去盛……”

又想起来赵之华冻得通红的手,李润月吊起心来,小心翼翼地捧起来她的手仔细地看了看,发现没有肿,也没有发紫或者起水泡,这才稍感安心。

她替她捂了捂手,轻声嘱咐:

“姐姐,你先去洗个热水澡……泡一会再出来,这边温度真的很低。”

赵之华今天连羽绒服都没穿,这样莽撞地赶来其实真的很危险,她有心想再多说几句,又怕她觉得自己烦,于是也只好将关心的话藏在心里。

给赵之华取换洗衣服的时候李润月愁了好一会儿,把衣柜从顶翻到底,也找不出一件可以配得上她的。

毕竟她刚回老家不久,本身也不是爱打扮的人,离了赵之华她更没心思打扮,只有些之前的旧衣服,是村里裁的土布,棉花倒是好棉花,只是仍旧怕赵之华看不上。

毕竟姐姐跟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从小吃的用的,跟她怎么能一样。

李润月心酸起来,觉得是自己让她受苦了。

最后她实在没办法,只好尽量挑了几件素净的拿出去,等着待会让赵之华自己选,又将女人的羊绒大衣好好地收起来挂好。

这些事情原本在梅市的时候她是做惯了的,现在她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很熟悉自然。

她搅了搅锅里的大碴子粥,热了馒头跟咸菜碟子一起端出去,想了想觉得磕碜,又消了几颗冻梨,勉强拼了一小桌饭,一回头赵之华就已经出来了。

赵之华正在拿毛巾擦发梢的水滴,见她望过来,便朝她很温和地笑了笑:

“润月。”

女人穿着她的旧衣服,居然也很合适。蓝底白花的棉袄微微敞着一点衣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露出锁骨下一片细致的肌肤,在灯底下是象牙一样的白。

她脸和气质放在那里,穿着棉袄倒像穿着什么高定,仍旧漂亮。

李润月看得有点愣神——她所见到的赵之华永远都很体面,矜贵优雅,衣冠楚楚,美艳傲慢,人群之中一眼望过去所有人只能看得到她。她天生就发号施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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