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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与胡适他们相呼应,国民党内的开明派也提出了遭中央政治会议否决的《人权法原则草案提议书》,但更多的是一片“呈请缉办胡适“的
胡适等人的《人权论集》也未能逃脱被查禁的命运
声音。2月5日,国民党中宣部密令没收、焚毁《新月》第二卷第六、七期合刊。5月3日,《人权论集》也未能逃脱被查禁的命运。当月15日,胡适被迫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面对国民党的打压,《新月》没有退缩,罗隆基、梁实秋仍发表了《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孙中山先生论自由》等文。
11月4日,罗隆基以“言论反动,侮辱总理“等罪名被捕。尽管在胡适、蔡元培等奔走下,他当天就回到了家中。但他还是愤然写下了《我被捕的经过与反感》,现身说法谴责“党治“之下无人权,指斥“这是野蛮,这是黑暗,这是国家的耻辱!这是党治的耻辱“。
国民党岂能善罢甘休,教育部一纸命令,就要光华大学解除罗隆基的教授职务,砸他的饭碗。这是当权者对付知识分子惯用的伎俩。
在北方,4月23日,阎锡山控制的北平当局警告《大公报》接受蒋介石的贿赂,在言论上袒蒋。第二天,“两姑之间难为妇“的《大公报》刊出《本报特别启事》,“本报近在南方全被扣留,又于北平将遭干涉。国乱政纷,自由扫地,言之可叹。兹愿向全国读者声明,本报绝不变其独立公正之立场,决无受任何方面贿赂津贴之情事。“4月25日又发表《诉之公众》社评,重申“四不“方针。4月26日,再度发表《对于言论自由之初步认识》社评,呼吁批评自由。
7月15日,《大公报》发表《报纸如何可以为民众说话》社评,批评国民党执政以来摧残言论、压迫报界甚于北洋军阀时代。7月24日,在《言论自由与立言之态度》社评中,再次指出“锢闭思想,干涉言论“是政治上最大的失策,表示“一方面应为言论之自由奋斗,一方面亦应为言论之价值努力。“9月1日,《大公报》在《本报续刊四周年纪念感言》社评中表示,“作一忠实之报告者评论者“,“对于政治上,始终不逾越新闻记者地位之范围……虽力争自由之言论,但政治斗争则不参与“,也就是以言报国,论政而不从政。
在国民党一党治下,民间报纸试图保持独立发言的地位的确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新闻自由与新闻检查之间是不相容的。《大公报》的努力也因此才值得尊敬。胡适称“中国新闻纸以天津为第一“,这是他最早给予《大公报》至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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