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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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问题就来了,为何这位刘先生当年欣赏刘备武勇,推荐他从军,这会儿却又要派人刺杀他?

史书上说刘先生是因为素来看不起刘备,不想在他手底干活才动了杀机,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刘先生没想到当年那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不过五年的光景,便回来当上两千石的高官,爬到了自己头上,所以一口气咽不下,这才痛下杀手。又或许刘先生从来就看刘备不爽,推荐他去从军其实是想害他(差点成功),这回只是第二次动手罢了。

当然,以上猜测都建立在“刘平“和“刘子平“是同一人的假设之上,对于刘备的人生无关痛痒,可作为读书的一点乐趣。

第二个结论:从这段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刘备成功最大的原因。

须知,“平原相“是个地位尊崇的官职,一般老百姓要见上一面恐怕都不容易,而刘备这位平原相竟然没有半点官架子,对于所有来访百姓一视同仁,其热情的程度和真诚的态度,连刺客都为之感动。

当时其他世家出身的诸侯们,要么奢华无度,要么只招待有名望之人,有哪个会像刘备一样,和百姓一起吃饭喝酒谈感情?这也难怪当时平原“众多归焉“。陈寿写史到此,也不禁发出“其得人心如此“的感叹。

第三个结论是从第二个结论上顺承下来的,然而这也正是刘备前半生失败的主因。

郡守亲民当然很好,但亲民亲到连刺客近身都一点警觉性没有,那就是糊涂了。同样的,史书上记载刘备在平原的施政是“外御贼寇,内丰财施“,“外御贼寇“当然没的说,而且也是刘备所擅长的,但“内丰财施“就有问题了。

列位不要忘记,这时平原仍处于战备状态,西边是袁绍的主力军,东边则有青州黄巾虎视眈眈,刘备没有“内丰财库“也就算了,还将宝贵的军费军粮施舍给民众,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须知,战争不是请客吃饭。

当然,以如今人道主义立场来说,红十字会少不了要颁给他一面锦旗,可就当时而言,过于“人道“,是否是一个明智之举,这是值得商榷的。

笔者认为,眼下的刘备虽然升到两千石的位置,但并没有对这个位置的认识。他将平原相当成“玄德会“的大哥来做,将全郡国内的百姓当成自家兄弟,大家不分彼此,有酒大家喝,有饭大家吃,有妞……至于打仗,老子上马提刀就行了,怕个鸟?

救孔融一事也是如此。

刘备当时在平原有多少人马不得而知,但从他之后救陶谦只有千余人来看,他在平原时应该也不过五六千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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