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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上瘾
车停在一幢居民楼下,不像是正经吃饭的地方。
奚闻站在路灯下等刘然停车回来,他把棒球帽摘了,墨镜也取了,头发半长,漆黑的发尾有一点蜷曲,留到肩膀稍上的位置,手插在裤兜里,一侧肩膀微微向下倾斜,站得歪歪扭扭,不是很挺直,缩在路灯投下的阴影里,好像不能见光,正仰着头眯着眼往上看。
刘然回来在一旁看了他会儿,忽而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讪讪收回去,“头发都染回来了,第一次见你黑头发的样子,还挺不习惯。”
奚闻挠了挠头,“不好看吗?”
刘然咧开嘴,“怎么可能?小少爷好看是出了名的,你就算顶个彩虹在头上都是我们乐队的门面。”
少爷是从前奚闻在乐队里的外号。有一次他领朋友回家玩,家里的管家没改口,少爷长少爷短的,一堆朋友开他玩笑嘻嘻哈哈也这么叫上了。加上奚闻在乐队里年纪最小,身家最富,养的最金贵,臭毛病最多,这不吃那不要的,一不高兴就摆臭脸,谁哄都没用,生闷气能生半天,动作乒乒乓乓闹得所有人不得安生,大晚上睡不着就开灯写歌。
这一身少爷脾气,队里的人受不了,有时也用这外号挤兑他,一看他有要生气的预兆就掐着嗓子说,哪个奴才那么不听话,还不快给大少爷赔礼道歉,小心少爷赏你顿竹笋炒肉。他们一闹,奚闻反而不好意思生气了。
这顿主要是接风宴,刘然挺贴心,知道他刚回来,不会想见太多人,叫的都是大学和组乐队期间特别亲近的好友,不到十个人,在刘然家的老房子里吃一顿,吃的是火锅,都是现成的菜,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火锅热气一起,好像旧日的时光又回来了。
奚闻跟大家打了招呼,落座,扫了一圈,“匡尧呢?”
“他说有事不来,还闹脾气呢,别理他。”刘然摆摆手,招呼他吃菜。
一堆人给他劝酒,刘然就帮他打圆场,说奚闻刚回来,还没倒过时差,头痛的很,这酒就由他代劳了,众人也不勉强。可不能热热闹闹地劝酒,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八年未见,各自际遇都不同,就算以前再亲近,也免不了有些隔阂,为了不冷场,只能扯一些以前的旧事。
不知怎么又扯到沈清野身上。许是他风头正劲,不管说什么别人都有话可搭腔。
有人说,“没想到他竟然是同性恋,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看着挺正常的啊,不是还和澜雨传过一段吗?”
“啥呀,听风就是雨的,他跟吴澜雨就没影的事,都是被你们吹出来的。”
同桌一人端着酒碰了碰刘然的杯,“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么不把沈大影帝叫来?他以前同奚闻关系这么好,奚闻去哪都带着他,现在奚闻好不容易回来了,就算再忙,吃个饭的时间总有的吧。”
“叫什么叫,喝你的酒去,这么多酒都堵不住你的嘴。”刘然不高兴地皱了眉,侧眼去看奚闻的脸色,看他面上寡淡极了,看不出有没有生气。
那人还不死心,“说真的,我还留着他电话呢,就是一直没敢打。奚闻你说句话,你要说叫,我现在就打过去,我不信他不卖你这个面子。”
有人附和起来。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都集中到奚闻这儿了。
奚闻手肘支在桌子上,垂着眼皮,摇了摇头,“他不喜欢这种场合,叫了他也不会来的,还是别叫了。”
另一人喝酒喝得上头,没觉出气氛古怪,呵呵笑着说,“他那么难请呀?当初可是你一手把他捧上去的,要是没有你他哪来现在的成绩?经济约也还在杜夏手下。现在也不用他报恩,不就出来吃个饭嘛,算个啥呀?”
“也不是怕他,主要是怕我自己,”奚闻抬起头睨了那人一眼,烟瘾有点犯,不由舔了舔嘴唇,喉咙干痒得很,“他那么好,怕见着了,我控制不住又缠上他。”
满座皆一愣。
奚闻坐直身子,撩起眼皮扫了一圈,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地补充道,“我现在没名气也没资本了,万一他以为我黏上他,找他讨资源怎么办?生活相差太大,缘分这东西不可强求,过去就过去了。”他摆了摆手,示意这个话题就这么结束。
刘然看他表现挺正常,松了口气,忙拉着另一个人,一圈圈敬酒,把气氛重新搞起来。
奚闻则躲去厕所,洗了把脸。
水流哗啦啦地响,老房子的厕所特别逼仄,盥洗台上还积着擦不干净的黄垢,贴在墙上的镜子破了一角。奚闻瞧着镜子里的自己,湿漉漉的发丝黏在额上,水珠滚过高挺的鼻梁,本就冷白的皮肤毫无血色,分外苍白。
记得他第一次来刘然的老房子时,就觉得这是幢危房,过不了两年就得拆,他们聚餐喝啤酒,他宁可膀胱憋到爆炸,也绝不上这里的厕所。结果快十年了,这里仍然屹立不倒。
奚闻这种人,从小生活优越,脚踩在天上,落不着地,没什么人间疾苦的概念。冯氏集团如雷贯耳,冯耀辉就生了两个女儿,他妈冯晴是长女,他爹奚云算是入赘,贫寒出身,一步登天,靠一场婚姻实现了人生逆风翻盘。奚闻作为冯家唯一一个男丁,虽然是外孙,也被宠得无法无天。
他这辈子顺风顺水,没什么得不到的东西。长得好看,脑子聪明,从小老师说的东西他一遍都能记住,不仅能记住还能举一反三,到后来他基本不听课了,全靠自己看书,一学期的课本他两个月就学完了。从小学开始跳级,上大学的时候他还不到16岁。
冯耀辉看他特别喜欢,逢人就说闻闻聪明,以后能接自己班。结果金融专业读了一年他就不读了,跟同寝室的几个人跑去搞乐队,说是发现自己喜欢音乐,大学教的东西都没意思,来来去去老三样。老爷子气得半死,也拿他没办法。
玩乐队也玩的好,他能写歌,会弹吉他,先是在酒吧驻唱,到处跑商演,把自己累得跟个猴似地,还乐在其中。老爷子看不下去,就让杜夏去帮他们一把,杜夏把他们签到了自己公司里,正式出道,出了单曲又出专辑,拿了好几个音乐奖,后面发展到开演唱会,一大帮粉丝为他们疯狂尖叫。
所有别人求之不得,削破脑袋去争的东西,奚闻轻轻松松就到手了。
什么都实现了,反而空虚。
就跟那句老话说的一样,人生无非在痛苦和无聊中摇摆。得不到痛苦,得到了就无聊,没有解脱之道。
奚闻犯贱,只喜欢在痛苦的道路上,一条路走到黑,他觉得有挑战性,所以他要搞音乐,音乐这玩意儿,没有高下之分,永远都是自己跟自己较劲。
再有就是,他遇到了沈清野。
沈清野就是专门治他的,让他狠狠栽了一个大跟头,八年了都没爬起来。
奚闻第一次正经认识沈清野的时候,沈清野是来杜夏的公司签合同的。
沈清野刚刚在国外的钢琴大赛中拿了奖,巡演了几场后回国,被媒体扔了一大堆褒誉之词,什么天才少年横空出世、钢琴王子、钢琴美少年等等,好几个唱片公司都瞄上他了,最后被杜夏拿下。
他跟在父亲身后走进来,一副瘦瘦高高的少年模样,白净斯文,穿着廉价的T恤牛仔裤,裤角磨得有点发白,两只手擦在裤兜里。全程很少说话也很少笑,大多数都是他父亲沈哲轩在跟杜夏谈,他只负责签字,问他的时候就点点头,什么都好,冷漠又疏离,身上好像套着个玻璃罩,把他跟真实的世界隔开来了。
奚闻倚着门框看了半天,觉得这小孩儿像一件碎了后又黏起来的白色陶瓷像。
沈清野的视线和他短暂地接触了一下,没任何触动地就移开了。沈清野有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眼型细长,眼皮深褶,掩盖在略显凌碎的刘海下,淡淡看过来时,眼里像有一把弯钩,勾得人心尖痒痒的。
杜夏把沈清野他们送走后回来,奚闻还没回过神,杜夏拿着合同拍了下他的后脑勺,“看啥呢?收收你那点心思,人都走远了。”
奚闻跟着他走进去,一屁股坐在摇椅上,脚搁到桌子上,身子斜歪着,眯起眼,“夏叔,你把这人给我吧,我曲子里有段钢琴的旋律,想让他试试。”
杜夏被他逗笑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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