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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星远耸耸肩,“不吹了,没法吹,太吵了。”他意味深长地向墙上扫了眼示意。
方铮似乎是得到某种提示,贴近他身边坐下,“那我来吹箫。”
时星远抖着嗓子问人,“吹箫?你拿什么吹?”
方铮不答,抬手就将他推倒,并开始往下扒他的裤子。
“等等,等等!铮哥,你,你到底想,想干什么?”时星远急的话都说不连贯了。
方铮脸上却始终道貌岸然,仿佛自己正在做最正经、最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吹箫。”
感觉今天过不了吹箫这个坎了,组乐队吹笛吹箫总归也是自己出的主意,算是自己挖坑自己跳,时星远退而求其次地道,“那你把灯先关了。”
“关灯我看不见。”方铮正义凛然,掷地有声地道,他埋下头去。
时星远吐口老血,羞愤地扯过毯子,掩耳盗铃地将自己的头盖住。他不知道方铮明天醒来,要是想起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还会不会有脸见人。
时星远突然发现,方铮在喝醉的情况下,思考能力像个小孩,可是他的行为能力,却并未减弱半分。而且他喝醉时还很爱生气,一不顺着他,他就瘪嘴,皱眉,皱鼻子,十足的委屈相,时星远又看不得他受委屈,只好事事顺着他。
结果便是,被折腾得到第二天中午才堪堪醒来。
没睁眼,先就感到浑身酸痛。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干的好事。时星远闭着眼伸手往旁边摸。
摸到一条大腿,然后,他的手被捏起来,举到一个较高的位置,指尖被一双湿软的唇轻轻吻上。
时星远于是睁眼,看见方铮正斜倚在床头,长腿舒展着,低头看书。
白皙纤长的手指刚刚好翻过一张略略泛黄的书页,身后窗帘低垂,长睫在眼睑上打下两弯淡弧的暗影。
时星远微微倾起身子,将头滚到人腿上,嘶哑着嗓子叫了声,“铮哥。”
方铮这才发现他醒来,摸摸他的头发,软声道,“醒了?”
“嗯。”时星远捉过他的手腕看了下表,“卧槽,怎么这个时候了,你不叫我?好快就要上班了。”
“我看你睡得香。没事,来得及。”方铮放下书,将人从毯子里剥出来。
时星远抬手伸腿地配合着人帮他套衣服上身,低头时,骤然发现大腿根部几圈牙印,细密而整齐,盘起腿来,又发现,两边脚踝上各有一圈指痕。
不用说,身上肯定更多。时星远皮肤白净,那些牙印、指痕便格外显眼,甚至有些,触目惊心。
“铮哥!”
“嗯?”方铮极不自然地将视线瞥向一边。
“你真是。。。”想想昨晚方铮说的那些话,想想自己感动时落的泪,时星远摇摇头,叹口气,双脚着地,勾了拖鞋,去浴室洗漱。
等他从浴室里出来,方铮还在看书。时星远讶然,这人今天怎么不做饭?转头看看,桌上碗碟还在,哦,怕是打算将就吃昨晚的剩菜。
时星远道,“铮哥,剩菜要热一下吗?”
“剩菜?剩菜我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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