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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丝丝缕缕的风吹过,勾起秦战高高束起的乌发,他的眼中泛着光,似是透过眼前飞舞的蚂蚱,看到了昔日的场景,他轻笑了声,“是和兄弟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快意啊。”
“洛阳虽好,但比之边陲,到底是多了分细腻,少了分粗犷。”
秦战转头,看向静静立在一旁的叶知秋,突然生出了股冲动。
“叶兄,将来若有机会,我带你在边疆好生游览一番,定让你看看我那群兄弟,大燕的汉子,是如何满腔赤忱,守卫家土,想必你也会喜欢上他们。”
秦战的眼中带了几分向往,是对未来的憧憬,温暖明亮如散发着光明的太阳。
叶知秋的心情也不禁被感染一般,变的高涨起来,他在秦战如暖阳般的目光中,勾起了嘴角:“好,若有他日,我定随秦兄远行。”
叶知秋一席青衫,那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含着笑意,五官精致俊美,温雅如青竹,连嘴角勾起的弧度也是柔和的。
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
秦战不禁陷入叶知秋含笑的双眸,久久无法回神,直到叶知秋疑惑地唤道:“秦兄?”
秦战这才移开视线,仓促的应了声,在心中唾弃自己,就像个情窦初开的愣头青,盯着自家兄弟看傻了眼,真是没有出息。
他放下手中的蚂蚱,视线在身前的摊位上游移着,就见草绳编制蚂蚱旁,摆着一排锦囊,那锦囊的做工极佳,上面用精细的针线绣着几只鸟儿,正在湖面上清理羽毛,似要从绸缎上跃出般,栩栩如生。
秦战看的有趣,挑起一个青色锦囊,递给叶知秋,为了掩饰方才的失态般,岔开话题的赞道:“你看这锦囊多好看啊,同叶兄的衣衫一样都是青色的,上面还绣了两只飞鸟,不如我将它赠予叶兄吧?”
秦战话音刚落,那小摊上的妇人见秦战有想买的意思,当即乐呵呵地夸道:“哎呀,小伙子,你好眼光呀!这是大娘今儿个刚绣的鸳鸯,送给心上人再合适不过了!”
这妇人的嗓音颇大,引的身侧的路人回首看来,燕国男风盛行,他们见是对如此俊俏的男子,还以为秦战是在给心上人赠礼,纷纷露出了一副了然的笑容。
秦战便在这句话中彻底僵在了原地,耳尖一点一点变得通红,他一把抓住锦囊,手忙脚乱的解释,“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知道这是鸳鸯,我……”
秦战是大燕的护国战神,敌军阵前面不改色的人物,如今这幅面红耳赤的模样,逗得叶知秋不禁笑出了声,他手抵着唇,笑的身子都在打颤。
偏生叶知秋越笑,秦战便越是不知所措。
一旁的大娘还在不遗余力的推销着那锦囊,已经从小伙子有眼光,夸到了不日将抱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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