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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事的事太多了,她一时不知道该从哪个开始解释。
“这个推子,之前是给哪个品种的先生用的?”孟常枫垂眸盯着那个推子上卡通狗头,“是萨摩先生还是金先生?”
“老板,你想太多了。”苏玲琅讪讪一笑。
孟常枫一口气还没完全松懈,就又听到她说。
“是古牧小姐呢。”苏玲琅有那么些庆幸,老板还没发现头发,“但是我拜托小姐姐换了没用过的剃刀,我还用酒精消过毒了,你后脖子这些头发,就得用推子。”
盯着她的神情许久,孟常枫正色道:“我也看过一本小说,女主给男主剪头发,剪毁了之后,男主追了女主三条街。”
“哈。”苏玲琅干笑一声,“那我们看的不是同一本。”
她绕到孟常枫身后,顿时愁眉苦脸,一会儿想着老板该不会看过她写的小说,一会儿又想着老板的头发该怎么补救,总之脑子乱成一锅粥。
她是在大学的时候,跟着舍友一起加了一个出版编辑,对照着着收稿信息写了三万字加大纲过去,可能是她的青春期过的就很伤痛,而那时又流行伤痛文学,没想到就被签了。
虽然首印的很少,但也是她的第一次,于是就在没加过好友的微博上小小的感叹了一下。
巾凤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巾凤当时留言说,很喜欢她写的书,说很治愈,治愈了她一直以来自我怀疑的情绪,她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虽然苏玲琅根本就从自己写的那狗血青春伤痛情节里,看不出任何治愈的成分,但,第一个跟她讨论剧情的读者大过天,她说的都对。
就这样,她和巾凤一直断断续续的用微博聊天,大概一年后,他们又改用邮箱,还是最近几年,才加上微信的。
所以老板他是怎么......
“推吧。”孟常枫的声音打破了她的思绪。
“嗯?”苏玲琅一愣。
“用推子给我推后面的头发吧。”孟常枫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伸手取过那个印着狗头的推子,亲手交给了她,然后问道,“你有养狗的打算么?”
拿着推子的苏玲琅又是一愣。
“如果不想养,从一开始就不要撩,既然撩了,就要负责他一辈子。”
“啊...啊?”苏玲琅眨眼。
“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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