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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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个残酷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岳飞在绍兴十一年正月(1142年1月)被冤杀,家被抄,他生前的所有奏折全被秦桧党羽收缴。不难想象,岳霖从南宋政府的左藏南库加阁中求回的宋高宗当年赐岳飞的御札、手诏以及岳飞的奏折,不过是秦桧之流删削、篡改、销毁后的劫后余灰,充其量不足十之一二。

《鄂国金佗稡编》和《鄂国金佗续编》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也是研究岳飞的重要史料,但同样遗憾,这两部书所据材料也同样受到了秦桧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影响。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为例,其取材虽然广泛,但主要还是以一千卷的《高宗日历》为底本,在《高宗日历》的基础上,参考其他材料,删削而成。

饶是李心传以秉笔直书自律,但也不得不说“按:此《(高宗)日历》乃秦桧领史院,秦熺为秘书少监时所修,张孝祥尝乞删改,疑未可尽信,姑附著此,更俟参考云“。

值得庆幸的是,官修史书中有关岳飞的史料难以查考,但岳飞的威名却永远留在了世人心中。

忠宣洪公即洪皓,其人刚直,奉命出使金国,被金人扣留了整整十五年,在金期间,威武不屈,时人称之为“宋之苏武“,直到宋金议和后的绍兴十三年(1143年)才得以归宋。归宋之日,听说岳飞被害,虽然与岳飞素未谋面,竟控制不住悲痛,在朝堂上失声痛哭。

比岳飞稍后一点儿的南宋理学家朱熹与门生论岳飞,门生问:“岳侯若做事,何如张、韩?“朱熹答:“张、韩所不及,都是他识道理了。“门生又问:“岳侯以上者,当时有谁?“朱熹斩钉截铁地答道:“次第无人。“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国海陵王完颜亮大举南侵,为抵御金军,御史中丞汪澈“宣谕荆、襄“,鄂州将士集体上状,要求为岳飞申冤理枉,“哭声如雷“,人们齐声大呼:“为我岳公争气,效一死!“场面感人。

岳飞身后数十年,岳飞三子岳霖途经江西赣州(原名虔州),即有“父老帅其子弟来迎“,个个泪流满面,说:“不图今日复见相公之子。“随后,他到荆湖北路任官,鄂州军民“设香案,具酒牢,哭而迎“,以示对岳飞的缅怀。其中有一个老媪,她的丈夫和儿子、女婿都因违反军法被岳飞所斩,但她却感念岳飞的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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