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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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年间,地方督抚势力坐大,对朝廷的诏令总是选择性执行。查禁那些流行书,对多数官员来说,是卖力不讨好。这个市场太庞大了,因此多数地方官并没有认真执行。但在丁日昌的辖区内,当然不一样,那可是真刀真枪地干。

丁日昌建议的这次禁书,强度远远超过前朝历次——其一是有专门的机构,即“设官书局“,刊印《牧令书》(相当于政策汇编)、《小学》等宣扬王朝官方意识形态的书,希望以此来冲抵“淫邪之书“对士民的危害。其二是禁书的范围特别广,共计一百五十六种。《水浒传》《西厢记》自然是重点禁绝书目。丁氏在全省发布的饬文称:“《水浒》《西厢》等书,几于家置一编,人怀一箧。原其著造之始,大率少年浮薄,以绮腻味风流,乡曲武豪,借放纵为任侠,而愚民鲜识,遂以犯上作乱之事,视为寻常。“其三是不但禁小说,而且禁戏曲本子,禁一些剧目公演。在一百五十六种禁书之外,增加一百一十一种《小本淫词唱片目》,一些折子戏、弹词、民间小调,如《杨柳青》《男哭沉香》《龙舟闹五更》《扬州小调叹十声》《王大娘补缸》等皆列入禁绝目录。

丁日昌在同治年间的官场堪称能吏,历史却对其禁绝《水浒传》等书的“政绩“开了两个残酷的玩笑——

一是他设局张榜,轰轰烈烈查禁书,为那些禁书起到了很大的广告作用。时人议论道:“按以上各书,罗列不可为不广,然其中颇有非淫秽者。且少年子弟,虽嗜淫艳小说,奈未知真名,亦无从遍览。今列举如此详备,尽可按图而索,是不啻示读淫书者以提要焉夫!“

二是他生了个坑爹的儿子,其行为给了老爸“净化文化环境“的工作莫大的讽刺。丁日昌的长子丁惠衡,是个捐班知府,最喜眠花宿柳。丁日昌大规模禁书第二年的十月,丁惠衡和堂兄弟(即丁日昌的侄子)丁继祖狂妓院时,和太湖水师后营右哨勇丁徐有得、刘步标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没占着便宜的丁氏兄弟叫来亲兵营兵丁,将徐有得用军棍打伤致死。这事闹大了,丁日昌上奏自请处分,朝廷命两江总督马新贻(这是老佛爷安排到湘军势力范围两江来“掺沙子“的)审理此案,丁惠衡逃逸。而一心要抑制湘军势力的马新贻要追查到底。不久,马新贻在校场检阅后回官署的途中被张汶祥刺死。此时,丁惠衡尚没有归案。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刺马案“。朝野许多人怀疑张犯乃受丁氏父子指使,报复马新贻。此案最后不了了之,张汶祥被处死,案件到底也没能查个水落石出。受降级处分的丁日昌正逢母亲病逝,于是借丁忧之名离开官场,五年后复起。

不知当时朝野人士听到丁日昌公子嫖娼与人斗殴,擅用亲兵将人打死的消息后,会不会在想:这丁家少爷如此品行,是受《金瓶梅》的毒害,还是受《水浒传》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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