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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能说从宋朝开始,所有的官衙都不修缮。修衙之事,还是见诸史志。但总的来说,宋代官员对修衙极不热心,即便是非要修衙,也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再三强调原来的官廨破败不堪,非修不可,又申明在修建过程中并无扰民之事。也有地方官为了修衙,将自己的俸禄或财产捐献出来,作为经费,或者接受民间富民、士绅的个人捐助。这倒是政策允许的。事实上,古代不少地方官都有捐出薪水修整官廨的记录,苏轼修缮杭州州衙,便捐出自己的“公使钱“五百贯。公使钱,是宋朝财政拨给地方长官的特别费,由地方长官自主支配,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那古代王朝为什么要严格限制地方官府修缮官廨呢?首先是因为,传统社会的政府一直是一个“小政府“,财政规模非常有限,通常不设专门的修衙经费。苏轼想修整杭州衙门,只能一次次向朝廷申请拨款。清代则规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员自掏腰包,从他们的养廉银中分期扣款,这种情况下,哪个官员愿意吃饱撑的去修官衙?
其次,旧时修衙,难免要劳民伤财,招募或征调民力。在宋代,科配民力,政府是需要按照市场人力价格支付工资的,但地方政府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又免不了会出现“有司失职,往往不给价直“的情况,给地方百姓造成沉重负担,也埋下社会隐患,而这,又是与“恤民“的传统执政理念相违背的,也是开明的执政者所不乐见的。
最后一点更值得特别指出来,在旧时朝廷的工程立项与预算日程表中,修衙通常被列为“不急之务“,远远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后面。如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宋廷“诏京城内外除修造仓场、库务、店务、课利舍屋外,自宫殿、园苑以至百司廨舍、寺观等,并权停。过七年取旨“。即暂停京城一切官廨的修建,七年后再说,因为政府要优先建设仓场(贮存粮食的仓库)、库务(国库)、店务(公租房)、课利舍屋(税所)等公共项目。还有学者从<a href=https://..vip/tuijian/minguo/ target=_blank>民国</a>时汇编的《明代建筑大事年表》中统计出,明朝开国之后,洪武期间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学校674所,而同一时期才修衙26所;到了宣德朝,官廨才大规模兴建,但也只是修了55所,而同期各地兴建或重修学校则有159所。
旧时“官不修衙“的惯例虽有种种弊端,比如可能导致地方官产生因循苟且、得过且过的习气,像杭州官衙那样破败到时刻有倒塌的危险,更是“不正常“。但“官不修衙“背后那种体恤民财、民力,以及将教育预算排在修衙项目之前的传统执政理念,毫无疑问属于永不过时的普遍价值。还是来重温一遍宋仁宗的那句话吧&mdash;&mdash;“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
官邸制:现代的,也是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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