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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八个股东。
我把名字都复制下来,继续一查,发现事情更复杂了——
这八个名字中的每个人,都拥有几个到十几个不等的公司。
我脑子里立刻冒出两个字:
洗钱。
这个组织绝对有问题,想必他们注册歌迷会的原因,既有分账原因,也有洗钱的成分,毕竟演艺类的支出与营收,一直都是个谜。
我一边把这八个名字发给信息科的同事,让其帮忙查他们的个人资料,一边又找到负责对外的同事,让他立刻联系车管所、房管所等部门,要把这些公司名下的资产都给撬出来。
我还特别叮嘱,让他们在下班前把查到的资料回复过来,否则会误大事。
而做完这一切之后,天都已经黑了。
同事们都陆陆续续赶了回来,等着「加班」。
但其实每个人都知道,这肯定不是普通的加班。
12
即使有心理准备,但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晚上八点,我们刑侦队五十三号人,齐聚在办公大厅里。
座位不够,许多兄弟是站着的。
老徐按惯例啰嗦了几句,还很严肃地请大家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今晚,有个重大行动。
这不意外。
意外的是,紧接着,老徐让我们等等,然后打了个电话,粗暴地叫嚷着赶紧过来,兄弟们都齐了。
这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发生了。
门被推开的时候,我居然看到了——
陈明峰!
跟他在一起的,还有我们的黄局长,以及分管治安的李副局长。
加上老徐,分管刑侦的副局,兼刑侦队队长。
三个局长都齐了。
不,局长倒没什么,我们也天天见,但陈明峰是怎么回事?
相信所有接触过庄玲花案件的同事,都懵了。
我们齐刷刷望向了老徐,希望尽快得到一个解释。
老徐只是迎着陈明峰,说了一句:
「介绍一下你自己。」
「陈明峰」立正站好,对着我们行了一个举手礼,才严肃地说道:
「我叫冯军,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队长,警号 XXXXXX。」
我目瞪口呆。
原来如此,难怪……
老徐接连两次,让我们不用查他,还放他走。
原来他是我们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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