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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误杀清鸢
1.
刀就握在白玉花的手中。杀金燕西,她已经等不及了。
出门前,表姐白莲花跪下求她。
“玉花,就算表姐求你,你就放手罢!金七少已经倒了霉了,你没看见报上说,那个白秀珠把他甩了么?你也算报了仇,何必为争这口闲气,丢了这条性命!”
说起来,她和金燕西的相识,还是由表姐介绍的。起初,燕西捧的是表姐白莲花,因她父亲死后,家里穷得没饭吃,没奈何吃了这口戏饭。表姐怕她是个才登台的,没人捧场,这才介绍燕西同她认识。不曾想,燕西自从认得了她,便把表姐丢开了。表姐气不忿,连孩子的满月酒,就不曾出席。
可如今,这位昔日的“情敌”,却为了她白玉花的性命,抛下往日恩仇,跪地相劝。
“玉花,你好歹看看孩子,你这一去,这孩子就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了!”
白玉花握刀的手,颤抖得厉害,语气却平静得如一潭死水,毫无波澜。
“他是金家的小少爷也罢,是孤儿也罢,都是他的命。当初我遇上金燕西,也是命;如今金燕西死在我的刀下,也是命。姐姐,你就让我认命罢!”
玉花仰天长叹,白莲花情知劝不动她,也没了法子,半晌忽然抬头。
“你不是说,又认得一个金大少,是总理的儿子?你同他……”
“不成。这个人……他是不会替我杀人的。”
玉花同金梓风虽相交不深,却看得出来,他不是个因情失智的人。而且……
他和金燕西,似乎有些不一样。
他也会约她吃大餐,喝咖啡,甚至一同看电影。可却总是彬彬有礼,从不越矩。
谈话的话题,也总是围绕着她和燕西的过往。他总劝她,人要看向将来,不能总是在回忆里纠缠。
他说,玉花,你是个角儿,你的生命,应该绽放在舞台上,而不是枯萎在虐恋之中。
他邀请她做下一出新剧的女主角,她婉言拒绝,他却语气坚定地说,我等你。
白玉花疑惑,她曾以为金梓风恋上了自己,可她从他的眼中,看不到爱恋,而是……
怜惜。
玉花嗤笑,我已沦落至此,心中只剩恨意,风花雪月也好,怜香惜玉也罢,都是水月镜花。
只有对金燕西的恨,才是这世间最真实的情感。
白秀珠甩了他,他败光了家产,又失去了摇钱树,人人都说金燕西倒了霉了,完了。
可玉花的恨却未完。他害了我的一生,这就算完了吗?
不,只有死亡,才是彻底的完结。
“姐姐……求你,替我照顾孩子!”
玉花落下两行清泪,将利刃藏于胸前,决绝离去。
2.
金燕西对玉花的恨,竟浑然不觉。
还是那个江南小馆,还是那个熟悉的座位。那是他们第一次幽会的地方。
她还记得那天的对话。
“你如今说爱我,我信你是真心。可你这真心,未必就能长远——唐明皇那样爱杨贵妃,山盟海誓,天地为证,也任她芳魂一缕,幽幽逝去……”
“我不是唐明皇,你也不是杨贵妃。你演樊梨花最妙不过,我们就做薛丁山与樊梨花,即便分分合合,终究是个好结果。”
“不,我最不爱演樊梨花。若我是她,薛丁山几次三番将我休弃,害了我的一生。我必要和他同归于尽,方解我心头之恨!”
“你瞧,好好儿的说着话,你又生起气来。我答应你,绝不会让你受半分委屈。你不信,我便起誓……”
密誓,密誓。
《长生殿》的故事里,杨妃为证君王对自己是否真心,于乞巧节和明皇对天盟誓。
瞬息间,怕花老春无剩,宠难凭。
论恩情,若得一个久长时,死也应。
不过短短数年,花还未老,恩爱已断。
杨妃魂断马嵬坡,而我白玉花的这一段孽情,今日也该有个了断。
3.
燕西唤来跑堂,叫了几样点心。
玉花特意点了一碗“烩初割”。
烩初割就是鸡血汤,引颈待割的雄鸡,凄惨地鸣叫,厨子不为所动,伸刀就是一割……
雄鸡扑腾着,渐渐没了动静。项间一道鲜红的口子,滴答,滴答,鲜血流尽,制成佳肴,端上桌来,又嫩,又鲜。
玉花拿起勺子,挑了一口,吸吮入口,细细品尝。
“好香!”她微闭双目,胸前的利刃,抵着她的心脏,她感受着那异样的心跳。
再过一会,等吃完了这碗烩初割,这一把刀,便会刺向金燕西的项间。
玉花仿佛已经看见金燕西脖子上的伤口,一滴一滴,流淌着鲜血。
就像那只扑棱着翅膀的雄鸡,死,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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