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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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的婚礼,五号程傲午的同学就陆陆续续到了L市,好在之前订票时统计过都是几点的飞机和高铁,安雅娴帮着安排了两辆十二座的豪华商务中巴,上午一趟,下午一趟。

万奇压车去机场接一拨,他这边收拾好东西后,跟着时李一块儿往高铁站赶。

因为人不是一趟车来的,中间隔了差不多一小时,所以时李提议去茶餐厅点些早茶,给坐早车的同学垫垫肚子。

等到了高铁站,涂奉曲的电话刚好打过来,程傲午得知涂奉曲携未过门的“家眷”一起来的,拉着时李下车去迎。

然而挤进人群,却看到了另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站在出站口颇有鹤立鸡群那味儿,一张酷似韩国明星的脸,挑人的浅灰色休闲西装被穿出了妥妥的欧巴感,头发更是有模有样地做过造型。

同为交大校草,他显然是拖后腿的,一身运动风懒人套装,脚上随便蹬了一双撞色球鞋,大学毕业也有两年了,塞进高中仍毫无违和感。

这不是什么褒义的话,他觉得自己是时候尝试商务路线了,否则在时李面前总像个小孩,一点都不般配……

他悄摸回头看了眼早好几届的校草,暗自松了一口气,幸好时李是精心打扮过的。

Priory of Chamoun秋季限量款针织衫,搭配HOURLY高定休闲西裤,复古味十足的马皮材质手工皮鞋可以说是画龙点睛了,单单是气场上,就取得了压倒式的胜利。

他骄傲地挺了挺身板,喊道:“顾乔——”

顾乔蓦然回首,仅一眼,就在人群中捕捉到了漫不经意便把他掰弯的男孩。

九点来钟的柔软日光,将程傲午罩在了柔和的滤镜当中,程傲午的脸一如过往,眉眼单纯,五官耐看,他不敢相信过去了这么久,程傲午笑容里仍然带着明媚的少年感。

有些人天生发光,什么都不用做,仅仅是站在那里淡淡地笑着,旁人便已失去了颜色。

大学那三年,他真的非常喜欢程傲午,并非他想攀高枝,而是程傲午从未因家境优渥将人分成三六九等区别对待,那种发自内心的善良,会给人光而不耀的亲近感,让他一度以为只要牵住程傲午的手,前途再是昏暗,也能笑着撑得下去……

只可惜,程傲午有喜欢的人。

顾乔暂时忘记了自己是来接涂奉曲的,他拨开人群走向他曾经最为倾心的男孩。

“好久不见,程傲午。”

“好久不见啊顾乔,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爱人时李。”程傲午抬起与时李十指紧扣的手,回头对笑容体面的时李讲道,“顾乔,我大学同学,算起来也是你学弟呢。”

时李客客气气地伸出右手,开口便将了顾乔一军,“你好顾乔,欢迎来参加我和午宝的婚礼。”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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