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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至少我们(1)
春节过后,麦甜从老家回到市里,孟梦早就端着火锅在家里等麦甜飞奔过去,麦甜的弟弟麦金也在。严怡欣早就在除夕之前赶到了婆婆家,孟梦不禁感叹,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麦甜啃着麦金带过来的西瓜,在一旁撇嘴说:“你不也是这样?”
孟梦抄着勺子从厨房里跑出来:“你就知足吧,我要是跟严怡欣那样也嫁到远处去,看你以后去哪蹭饭吃,你就孤独终老吧你。”
麦甜向她吐了个舌头,继续啃西瓜。孟梦的话说的没错,虽然当初麦甜也觉得孟梦从重庆回到小城来有点可惜,但现在看到她能幸福地生活在这里,还算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这世上本就没有圆满的事情,有得必有失,就算是计划好了的事情,也防止不了意外的发生。以前麦甜不信这样的话,比如那句“你永远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临”。但自从麦甜的母亲突然离开了之后,麦甜开始变得恍惚,她从没想过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那时候她才 25 岁,她怎么可以年纪轻轻的就没了母亲呢。
那时候她本打算读研之后去北京漂着,她想去一家心仪已久的杂志社实习,就在她准备投简历的时候,她突然就收到了那样的噩耗,那一刻,她的脑袋炸开了,血液在脑海里奔腾,但转瞬又变成了空白一片,她失去了意识,但她还知道要收拾东西,买机票,赶紧回家。
回家后,也只看见了母亲一具冰冷的遗体。她试图去抚摸母亲的脸,还以为能把她叫醒,直到听说要将母亲火化的时候,麦甜终于崩溃了,她死抱着母亲的玻璃棺,对那些工作人员拳打脚踢,她哭喊着甚至辱骂着,但她不知为何要那样,但她就是忍不住要那样。
母亲的离开,让麦甜一下子成长了起来,后来她顺利地写完论文,拿到了毕业证,但却没能留在北京。她还是选择回到了自己的家,她不忍弟弟一个人在那个不大也不小的城市里悲哀,她也不忍让弟弟独自面对父亲领进家里来的那个陌生女人。
后悔吗,也后悔,但若不回来的话,也许会更后悔。
现在的麦甜过得也很舒坦,在大学里教语文,工作还算清净。城市里也有大商场和热闹的街市。夏天的时候,可以在路边吃不干不净的烤串,再来上一扎冰镇啤酒,听桌旁的大哥们吹吹牛,再去河边听吉他小哥唱 BEYOND。过了十二点后再回家蒙头大睡,第二天醒来,太阳又升得老高,打开窗帘,就能看见阳光灿烂的模样,那时候,你会感叹,这真是个美好的世界。
美好的让人不忍离开。
可麦甜也曾想过离开,在每个想念母亲的夜晚,泪流不止的时候;在她父亲领着那个女人去民政局领了红本子的时候,在那个女人化着妖艳的口红住进原本属于母亲的卧室的时候。她甚至想过要一把火点燃这个家,让那个女人尝尝被火化的感觉,让父亲看看一切化成灰烬的样子,他会不会心疼母亲被大火吞噬的那一刻。
但麦甜终究是忍住了,忍住了,之后也慢慢恢复了平静。她突然发觉一切都没有意义,不管烧死了谁,都换不回母亲的笑颜,最后自己还要被灼伤。那不如就先活下去,不管是扭曲的也好,灿烂的也罢。首先,得活下去,然后才能拥有生活,有了生活,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吧。
麦甜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到达了哪一步,但至少她感受到了生活中的些许美好,朋友善良可爱,会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端一碗热面,面里藏两个鸡蛋,还祝她早日成婚,早生贵子。弟弟也英俊潇洒,年轻有为,他交的女朋友会很亲切地叫麦甜姐姐,也会在周末的早上给她带来包子油条,还有一袋子的零食塞满冰箱。
而现在,麦甜又遇见了一个喜欢的男生,男生叫赵冬恒,不太爱回消息,但好歹麦甜愿意等,等不来,她就再发一个。
“明天有空吗,我带你去好吃的。”
发完消息后,麦甜再去捞刚才放进去的牛肉片,竟然全没了。
麦甜生气地踹了麦金一脚:“谁叫你夹我的肉?”
“谁叫你不快点吃,那肉都煮烂了,活该你玩手机。”
“麦金,你少在我姐们家嘚瑟,小心我俩给你煮了。”
孟梦在一旁笑:“别啥事都带着我啊,我可打不过小金子,再说了,我也舍不得把我这么帅气又多金的弟弟给煮了,要煮也煮你。”
麦甜白了孟梦一眼说:“那不如你跟大飞离婚,再嫁给我弟……”
这时高飞连忙点头应道:“好好好,我看行,这败家娘们儿我早不想要了……哎哎,我耳朵,疼疼……”
麦甜很享受这种热气腾腾的时光,虽然时常也会想要是严怡欣也在的话,那可真是功德圆满了。
回家的路上,麦金安静地开着车,麦甜喝了点酒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麦甜的酒品还算是很好,喝多了就想睡觉,不骂人更不会打人,反而变得比平时更温柔些。
麦金怕麦甜真的睡着,就拍拍她的肩膀说:“你别睡啊,我可扛不动你。”
“扛不动就不扛,你拖着我走,拖着更好玩儿,哈哈……”
麦金摇摇头,看来是真的喝多了。
第二天,麦甜醒来的时候,发现并没有在自己的公寓里,而是在她自己的家里。就是住着她父亲还有那个女人的家。麦甜的房间依旧,金色的窗帘,顶到屋顶的书架,还有一张不算老旧的书桌,上面摆着两年前的日历,日期定格在十二月十二日号。那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也或许麦甜就是在那天从这里搬出去的,总之,不记得了。
麦甜搬走后,麦金从不允许别人进来,甚至还特地换了门锁,把麦甜的东西都锁在了里面。有时候那个女人的女儿想找几本书看,麦金都不肯给她钥匙,只说,我姐姐不愿意把书借给别人,我可以给你钱,你自己去买。
的确,麦甜很爱惜自己的书册,不管是从二手市场里淘来的古籍还是在市面上流行的杂志小说,在她看过之后,都会保持原来的样子,不会出现折损亦或笔迹。她还把书分类,但是得按照她自己的心情来,有时候是按书籍类型分,有时候是按作者分,甚至有时候是按照书的颜色。她排完之后,会问麦金这样放好看吗,麦金不懂,这又不是衣服,怎么看出来好看。可当麦甜真的问他哪件衣服好看的时候,麦金会更加地为难。
“那就两件都买?”
麦金点头:“那就两件都买。”
“可是我这个月还没发……哎呦,真是太谢谢你了,我的好弟弟……”
没等麦甜说完,麦金就已经把信用卡递过来了。
麦金对麦甜好,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她的弟弟,而更多的是因为麦甜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亲人和依靠。自从父亲和那个女人结婚了之后,麦金与他的关系也疏远了许多,尽管他们还住在一个房子里,尽管麦金也即将继承父亲的公司,但他只是觉得这是他应得的,也是他应该守护的,毕竟现在的一切有母亲大半的心血,他不能让这一切都拱手让人,这也算是对母亲的一种守望和思念。
好歹,父亲“重男轻女”的观念极为深重,他可以放任麦甜出去飘荡,却不能与儿子断绝一切,儿子就是他手中的风筝,他得狠狠地把线握在手中,才会觉得安稳一些。
要不是前一天晚上,麦甜睡得太死,麦金也不会把麦甜带回家里。何况麦甜的公寓没有电梯,而她又住在最顶层的六楼。虽然麦金也有六块腹肌,但面对穿着像个笨熊一眼的麦甜,他还是打了退堂鼓。
就这样,托麦金的福,麦甜在离开两年之后,又睡在了自己的大床上。舒服当然是舒服,可想到在隔壁还住着个丑陋的又陌生的女人,就叫人生厌。
想到这,麦甜起身冲出房间,然后跑到麦金的门前狠狠地敲起来。
“麦金,你个废物,给我起来,谁叫你给我拉到这里来的,起来你!”
“一大早上,吵吵什么?”
楼下传来了父亲幽怨的声音:“麦金早就去公司了,谁像你似的起这么晚,要是公司给你的话,早就倒闭了。”
父亲总会拿这样的话以掩盖他对麦金的偏爱,明明她已经很努力地去学习,去考研,变得聪明一些,但父亲却还是看不到她的优点,只说她要强,脾气倔,不听话,没才华。总之,哪点都比不上她的儿子,所以公司交给儿子来管是明智之举。
麦甜冷笑:“就你那破公司给我,我还不要呢。”
麦甜回房间,甩手把门关上,迅速地换了衣服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下楼梯的时候,她也不愿意看父亲一眼,父亲却叫住了她。
“站住,去哪啊?”
“回家!”
“回哪个家,这就是你家,你给我过来,这么久没见,也不知道跟你阿姨打声招呼。”
麦甜这才转过头,看见坐在父亲旁边给他端茶倒水的那个女人,可能是新烫的头发,膨胀且难看,显然,并不符合当代年轻人的审美。女人微笑着冲麦甜点头,比起两年前,她更加有女主人的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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