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许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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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 许熠

一个人的时候,林然总会想起那天晚上的吻。 当时紧张得心脏恨不得要跳出嗓子眼,而又克制不住最原始的欲望,等两人回过神来,下一个作者都快演讲完了。没有兴趣继续看下去,短暂的沉默让林然觉得有些尴尬,但金哲一直紧握的手,又让她感到踏实了很多。 时间不早了,林然提出要回家,金哲还是像往常一样,打算陪她跑回街心公园在分开,被林然拒绝了。此时的她,更需要一个人静一静。金哲尊重她的想法,把林然送到家门口,温柔地注视着她,直到她走进电梯。 电梯门关上之后,林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想着刚刚似真似幻的场景,像是刚从美梦中清醒一样,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她抹了抹自己嘴唇,触碰感又格外真实,林然不自觉地笑了。 <一> 就这样,金哲和林然开始了地下恋情,他们没有把在一起的消息告诉任何人。两人也没谈过这个问题,自然就形成了这种默契,闭口不提两人的进展。 对于林然来说,虽然已经确定了关系,但她还是有些犹豫,内心并没有全盘接受,所以先不要把话说得那么死。而金哲,他向来很少对别人讲自己的事情,他有着强大的独立性和主见,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自然不需要向别人展示自己。 就连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工作的梦蝶和陆言,都不知道两人正在交往的事情。在认识的人面前,两人若即若离,私底下才会偶尔亲昵一下。 和金哲的恋爱,就像金哲的吻一样,蜻蜓点水,点到为止。在林然一个人去金哲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时候,在街心公园昏暗路灯之下,在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一次触碰,一次轻轻的勾手,一个短暂的吻,都让林然觉得怦然心动。最近几天,心情都在逐渐变好。 说来也巧,几乎每天在林然夜跑完从街心公园走回家的路上,路过公交车站都会碰见刚下班的莎莎。两人边走边聊,一路慢悠悠地晃回家。 “你去上的培训课,感觉怎么样?”林然将脚边的石子踢开,嘴里问道。 “挺好的。”莎莎不假思索地回答着,她变换方向走到石子旁边,又继续往前踢了一下。 两人都被彼此幼稚的举动逗笑了,说了几句打趣的话。 “不过,”言归正传,莎莎似乎有事情要抱怨,“我的同桌,倒是挺奇葩的。” “怎么呢?”这激起了林然的好奇心,她上前挽住莎莎的胳膊,紧挨着她走,想听得更仔细。 “她吧……上课的时候,全程都在睡觉。” “睡觉?” “是啊!就把头这样仰着……”莎莎模仿同桌的动作。 “可能是太累了吧。或者前晚刚好通宵了。” “好像是的,她说她已经当妈妈了,只能用培训班的时间来睡觉了。” 林然点点头,一副可以理解的样子:“当妈妈嘛,尤其是孩子很小的时候,肯定都很累的。” “不过……我总觉得,她好像没睡着……”莎莎用疑惑地口吻分析着,“有时候眼睛动动,有时候嘴皮子动动,好像至始至终只是闭着眼睛,并没有睡着。” “那可能就是闭目养神吧。不过也挺奇葩的,专门跑来补习班来睡觉。你们是补习班,她是补觉班,哈哈。”说着说着,林然就被自己的冷笑话逗乐了。 莎莎并不觉得好笑,不过被林然的笑声传染了,也跟着笑了起来。 “话说回来,现在谁管同桌怎么样,都是自己学自己的,只要自己学好就好了。”林然说的头头是道,莎莎点头赞同。 两人又扯了一会别的话题,走到门口发现屋里是黑的,还没有回来。不用想就知道,思南肯定在加班,至于文青,大概今晚又是在秦观家过夜吧。自从求婚成功后,文青也常常不在家,有时候甚至会去秦观家睡,夜不归宿。 “文青,大概快要搬走了吧。”说起这个话题,莎莎的语气就渐渐变得消极。 “是的。应该下个月就不租了吧。” “挺羡慕她的,听说是秦观爸爸给了他们一个房子。”这个消息是莎莎从何清欢那儿听来的,清欢也是秦观的好朋友,私下也会聊些有的没的。 听到这个消息后,林然微微撇了撇嘴:“这样啊……”一时半会儿,她也说不出来自己的心情,是祝福多一些,还是嫉妒多一些。 “那我们是不是又要挂招租启事了。”莎莎更担心的是租房子的事。她怕文青空出来的房间没人及时补上,会需要另外三个人来承担房租,或者又要找新的房子租,现在可没有精力和金钱去搞这些。 “先等等吧。文青应该会提前跟我们说的。”林然嘴上这么说,其实她有预感,这次应该不止文青会离开。不是挂不挂出租信息的问题,而是应该问要挂几份。 “行!”单纯的莎莎从来不会多想,她爽快地答应着,然后就去厨房泡明天早晨喝的蜂蜜水。 林然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却没有看,脑海里想着文青要搬出去的事儿。她很早就发现,从去年年底开始,文青和思南开始走得很近,有点小团体的意思。后来文青和秦观在一起了,秦观和苗栩又是好兄弟,苗栩又和思南是一对儿,他们四个人组成了一个正方形,牢牢框住他们的小世界。 对于小团体,林然没有任何意见,毕竟谁都有自己玩得好的人。只是,她觉得,文青搬走这一行为,肯定会带动思南也这样做。一下子搬走两个人,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也就意味着,自己终于适应的生活环境,又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林然一直都抗拒变化,所以她才会在家里工作那么久。是金哲的出现改变了她,但变化也是有限度的,骨子里还是保留着对变化的害怕,这种恐惧感是源自于对未知的不安。 想到这里,林然突然感到释怀,也没那么紧绷了,因为现在她有金哲了。他一定会温柔地安慰她,站在她的身后一起面对变化,为她消除掉所有的不安。哪怕是和他静静地待在一起,感觉周遭的一切都消失不见,整个宇宙只有彼此,别无其他。 <二> 今天又是在秦观家吃的午饭。秦一之老先生难得有空,午饭后,他邀请文青来自己书房,好久没和她好好聊聊天了。 秦一之很期待文青的新作品,催着她早点产出,写完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拿给自己看。最近忙着各种应酬,还要做好搬家前的准备,文青的创作也暂时搁置了。当秦一之知道这个消息,他把错误都归结到秦观身上,秦观在一旁挠挠头尴尬地笑了。 文青耳朵听着,却没有往心里去,此时她更想知道颁奖情况。还记得上次的新人作者演讲会吗,就是秦观求婚的那场,会在登台作家中选出最佳新人作者。这一奖项份量十足,如果成功当选了,对名气和作品发售量都会有很大提升。 今天下午,获奖者就要公布了,文青内心既期待又忐忑。 秦一之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他没有说话,站起身走到窗台前,靠在窗台上,打开窗户,拿起桌子上的烟斗摔了摔里面的烟灰,摸摸口袋,这时才发现烟已经抽完了。秦一之皱着眉头,咳嗽了几声,吩咐秦观去门口便利店帮他买包烟回来。 当秦观离开后,秦一之又回到沙发上,在文青旁边坐下。他望着文青,布满皱纹的脸显得格外沧桑,眼神真挚且深邃,对文青说:“你真的喜欢我儿子吗?” 文青被突如其来的质问吓了一跳,她故作淡定地点点头,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攥紧了拳头。 “真的吗?”秦一之用几乎审视的眼光盯着文青,接着,他又坐直身体,看向书柜的方向,说,“你觉得我和秦观妈妈恩爱吗?” 这个问题真不好回答。文青没有作声,秦一之继续说下去。 “我和他妈妈,谈不上恩爱。比起夫妻,更像搭伙过日子的朋友。”秦一之望着书柜出神,“但是,我很感谢。你会发现,轰轰烈烈的爱很容易拖你后腿。恋爱让你没办法思考,让你没办法回归理性,让你没办法聚焦于一件事情上,你就会写不出来那么纯粹的东西。” 文青听得云里雾里的,她顺着秦一之的目光看过去,书柜的一层放了张秦一之和一个女人的合影,那个女人并不是秦观的妈妈。 “爱和幸福,会毁掉你的写作人生。”秦一之再次望向文青,“你要记住我说的这句话。”说完,秦一之将手搭在文青手上,轻轻地摩擦着。 文青下意识地收回双手,她站起来郑重地鞠躬,感谢秦一之的教诲。 秦一之也站起身来,绕过文青再次走到窗台,望着窗外说:“我一直希望能有个女儿,我也高兴你要嫁给我儿子。但我希望,你不要爱他那么深,我不想看见你失败。” 刚说完这些,秦观就回来了,将买好的烟递给秦一之。秦一之点燃一支开始抽上,他挥挥手,示意让大家都离开书房,他要开始创作了。 “怎么了?刚刚咱爸跟你说了什么?”看见文青略带凝重的表情,两人刚走出书房,他就问道。 “没什么。”文青将碎发撩到耳后,来掩盖自己慌乱的神情,“他说,他把我当女儿看待。” “那是肯定的啊。咱爸经常夸你的。有时候我都嫉妒了。”秦观开玩笑地说,文青也附和着他一起笑着。 突然想到了颁奖的事情,文青突然拿出手机,刷新着新闻。获奖名单出来了!文青激动地点开新闻链接,很快满脸失落,并没有看见自己的名字。 人见人夸的文青,秦一之嘴里很有天赋的文青,并没有获得新人奖。虽然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但现实还是给了文青当头一棒。或许,那些恭维之语不过是逢场作戏,或许,自己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优秀。文青再一次对自己能力产生怀疑。 <三> 市场就是这么现实。文青并没有获奖,期待的销售第二春自然也没有到来。这天一大早,莎莎早早来店,看见清欢已经在做开店前的准备了,莎莎换好工作服就着手帮忙。 他们开始整理正中央的黄金书架,这里用来展示当下最热门的书。文青的书被撤了下来,虽然有些私信,但莎莎还是把文青的书一本本地放在两侧书架里。取而代之的是新人作者的获奖作品。 这么做,总觉得有点对不起文青。但是不得不承认,除了求婚新闻后有短暂上升,其余时间文青书的销售量一直在下降,她的浪潮已经过去了。书屋要做生意,要赚钱维持开销,就必须要这样做。 奖项颁布后,书屋又开始忙了起来,不少人都来慕名买获奖作品。就只有两个员工的书屋开始忙不过来了,有时候两人甚至没时间吃午饭,从早到晚连轴转。 尽管清欢承诺会再招人,招聘启事又贴在门口,但前来应聘的人寥寥无几。莎莎和清欢只能打气硬撑着,有时候也会找几个大学生兼职来帮忙。 今天莎莎又没空吃午饭,带的便当一直在冰箱里放着。晚上又有培训班,她提前打好招呼下班,把清欢一个人留在繁忙的书屋里有些过意不去,但又怕培训班迟到,没办法。 公交车又堵了,眼看着就要迟到了,莎莎恨自己干嘛为了省钱不坐地铁,现在却耽误了时间。终于到了站点,她下了车就一路狂奔,跑到教室门口才发现刚好赶上。教室位置已经坐满了,老师还没有来。 第一次上课是自由选择位置,以后都是按照这个位置入座。莎莎回忆着上周自己坐在哪里,她在人群里找李媛的面孔,却没有看见。凭借记忆找到自己位置,却发现旁边坐着是一个男生,以至于觉得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你是莎莎吧。”男生主动打着招呼,“我叫许熠。” “你好。”莎莎点点头以示友好,仍然一脸狐疑地坐下来。 “那个人不来了,”许熠主动把话说清楚,“我是从她那里买来的二手课程。” “她不来啦?” “是的。听她说是要照顾家里,没时间来了。就把课卖给我了。” “这课程还能转卖?”莎莎好奇地问,“你花多少钱买的?” 许熠说出的价格让莎莎吓了一跳,几乎是她花的一半!许熠脸上流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感觉就是捡了个大便宜。 莎莎有点不太开心。原来买二手的可以便宜那么多,虽然有风险也要看运气,但多花了那么多钱,还是有些高兴不起来。她低声翻着书准备上课,没有再和许熠讲话了。 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缺乏能量,大脑早已跟不上老师的节奏。黑板上的板书像是长了翅膀,在空中飞来飞去,视线无法把它们抓住。就这样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半小时的课间有充裕时间吃点东西。 老师刚宣布开始课间休息,许熠就蹭地一下从座位上弹起来,从教室后门冲了出去,速度之快让莎莎都看呆了,不知道他这么着急去干嘛。 莎莎也不敢浪费时间,包里装的中午的便当已经冷了,莎莎提着它下楼,打算去便利店买杯酸奶,顺便麻烦店员帮忙加热便当。 微波炉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莎莎盯着倒计时数字期待着,“叮”地一声热饭出炉,迎面扑来香味,口水已经要流出来了。莎莎小心翼翼端着烫手的便当,在便利店里找了个空位坐下来,打开便当盒,虽然卖相不太好,但是师从文青学的做菜,味道当然不错。 莎莎用勺子挖了块土豆,刚挨到嘴边就吐了出来,实在是太烫了,饥饿的她可耐不住性子等菜凉,用力地吹着土豆。 “那么烫,就别吃的那么急。”身边传来一个声音。 莎莎扭过头去看,嘴巴还保持着长大的状态。原来是许熠,他又坐在身边,正吃着便利店买来的饭团。怪不得有股熟悉的味道,这个饭团莎莎经常吃,因为是便利店里最便宜的一款,口味也还不错。 听许熠这么说,莎莎倔强地将土豆塞进嘴里,舌头在口腔里开始打架,土豆在嘴里跑来跑去的,真的很烫,过一会儿莎莎才咽下,然后心满意足地吃了一大口饭。 “你自己做的?”许熠瞟了眼莎莎的便当,问道。 莎莎点头。她正忙着吃饭,没时间回答他。 “黑暗料理啊,土豆都炖成烂泥了。”许熠嘲讽地说,随即语气逐渐温和,甚至有些羡慕,“不过……闻起来还挺香的。”说完,他又咬了一大口饭团,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了。 莎莎还是没理他,只顾埋头大口吃着饭,噎到了就喝口酸奶,然后继续狼吞虎咽,直到前盘一扫而光,感觉身体又充满了能量,心满意足地忍不住打了个嗝。 “咳咳。”许熠轻声咳嗽,提醒她注意下自己形象,“你也是刚吃晚饭?” “是的。”莎莎将便当盒装好,用纸巾将桌面擦干净,随口问着他,“你也是?” “嗯。白天上班太忙了,没时间吃饭。”说完,许熠将最后一点饭团都塞进嘴里,嚼着嚼着又喝了几口水,终于咽了下去。 在许熠专心吃的时候,莎莎仔细地打量了他。他看起来很强壮,黝黑的肤色显得牙齿很白,五官长得还算不错,但穿衣风格不敢恭维,像是儿子穿了爸爸的衣服。外套显得有点小,不太合身,露出来的内搭领子也被洗变形了,脚上的鞋子也开始掉皮,看起来像是穿了很久的样子。 突然间,莎莎从许熠身上看上了自己的影子。他应该和自己一样,为了在上海站稳脚而努力工作,甚至没时间吃饭;为了不被淘汰省吃俭用报培训班。虽然现实很苦,但从他闪着星光的眼睛中,仍然可以看到希望。 “走啦,同桌,”许熠喊道,“一起回去上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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