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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如他太姥爷一般卧薪尝胆时刻不忘西京道之耻的真国士,另一面,却是苟且偷生醉生梦死的权贵们。
距离临安三百里不到有一片山,山上没有别的植物,全部都是竹子,在竹林里生活着一种当地特有的雉鸡,这种雉鸡性情刚烈无法人为驯养,被捉到后绝水绝食,往往在十二个时辰之内把自己折腾得羽毛尽落,力竭而死。
但这玩意儿其实并不好吃,肉柴且腥,小王爷养的那群鸡想来口味可以甩它从临安到容城这么远。
但是就有那么一群无聊的有钱人,说这鸟天生刚烈,又只生活在竹林之中,是宁折不弯、有节有义的贞烈之士,于是给起了个名叫做“贞烈鸟”。
又有人发现,这鸟的肉虽然难吃,但是它脚掌心的那块肉还是不错的,于是这群无聊的有钱人浩浩荡荡开始吹嘘贞烈鸟的足底肉,一盘子爆炒足底肉至少需要五六十只鸡,为了满足这些人的胃口,当地百姓不事生产开始大肆捕捉“贞烈鸟”,为了捕捉方便不得不砍掉大片的竹林,却没想到后来有一年夏季,山中爆发了泥石流,淹没了整整一个村子。
那时小皇帝才 12 岁,还被外戚掌控着权柄,却梗着脖子在某一天的早朝上下了他这一生中第一条口谕——
禁止食用贞烈鸟。
那时候宋凌才 19 岁,在军中混了两年,太姥爷刚刚去世,他整个人都处于浑浑噩噩之中,可那天他抬起头,看着身量才到他胸口的小皇帝,双目灼灼地盯着他,一字一顿并不熟练地下达口谕,他宛如被人当头重击。
从那之后,他们兄弟二人,虽然接触不多,却多了一份心照不宣的隐忍默契,最终在五年之后打了一波没有流血、却足够惊心动魄的配合战,扫除外戚佞臣,夺回了军权。
但这些话宋凌也不好说出口,真说出口他这个马甲也就不要了,见尹竹月被他刚刚的话弄得面色发红,羹都不好意思吃了,他又抱歉地拱了拱手。
“那什么…… 我仇富。”
宋凌屈辱地认领了“仇富”的标签。
尹竹月就是他口中“没见识的容城人”,这辈子还没见过雪,原本对这个白仔鳗雪纹羹十分感兴趣,这会儿讪讪地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冯楚英哼了一声:“别搭理他,他脑壳不太正常,你吃你的,喜欢吃再叫一份,”
她顿了顿,又幽幽道:“反正还是他付钱。”
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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