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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甚明:吴应箕率先提议,顾杲明确支持;两人随即来找陈贞慧,达成一致,吴应箕当场成稿,而顾杲领衔签名,同时发出数封信给复社在各地的核心人物。

然据吴应箕《与友人论留都防乱公揭书》:

留都防乱一揭,乃顾子方倡之,质之于弟,谓可必行无疑者,遂刻之以传。[34]

这封书信,是事情发生过程中,吴应箕为说服某同志而写,并且他又恰是两位最早的行动讨论者之一,因而以上说法比之于陈贞慧,离事情原貌又进了一步。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认定:行动的倡议来自顾杲,而文稿起草人是吴应箕。

按陈贞慧所述,发动这场攻势,复社诸君当时也觉得冒风险;顾杲“不惜斧锧”云云,以及陈贞慧所用“毅然”字眼,显系此意。对此,笔者颇疑为时过境迁的自美之辞。就当日态势言,复社方面对阮大铖盛气凌人,略无顾忌(请参考吴梅村所记“借戏”、彻夜辱笑阮大铖一幕)。不过,在是否需要以“公揭”方式将阮大铖示众一事上,复社内部确有分歧。陈贞慧说:仲驭、卧子极叹此举为仁者之勇,独维斗报书以“铖不燃之灰,无俟众溺,如吾乡逐顾秉谦、吕纯如故事,在乡攻一乡,此辈即无所托足矣”,子方因与反复辨论。时上江有以此举达之御史成公勇,成公曰:“吾职掌事也。”将据揭上闻。会杨与顾之辨未已,同室之内起而相牙,揭迟留不发,事稍露矣。[35]

复社重镇杨廷枢,回信反对此举,理由并不是“冒险”,而是小题大做。他认为阮大铖已成死灰,这么一个人,只须令其在乡里名声扫地足矣,不值得在南都大动干戈,那反倒抬举了他。“无俟众溺”的“溺”字,繁体与“尿”通,此处可解为“淹”,也可解为“尿”,如是后者,则复社中人对阮大铖的蔑视,可谓无以复加。

吴应箕也提到:

当刻揭时,即有难之者二:谓“揭行则祸至”,此无识之言,不足辨矣;又谓“如彼者何足揭,而我辈小题大作”,此似乎有见,而亦非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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