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页(1/2)
上一章 言情中文网

当时在法部(原刑部)任职的许世英民国时期历任总长、总理等要职,晚年在台湾留下半本口述回忆录,其中对自己当年参与审汪一案津津乐道:对于汪精卫,虽然我不能说得上我曾在他谋杀摄政王一案中救了他一命,但我的确曾使他在狱中少受了不少苦痛,和使他早日获释。……我虽是满清的官吏,对这些可敬的年轻人也寄以同情。所以当汪案被指定由我审判时,我便毫不推辞地接受了。

……当案子分发给我时,与案俱来的一道命令,要我为汪精卫加上脚镣手铐,但我拒绝了,我的理由是汪精卫是个文弱书生,他绝对逃不了,而况且那时的革命党人,都显示了不怕死的磊落精神,也决不愿做逃犯。我甚至大胆地承当了“如果汪精卫逃了由我许世英负责“的责任,决定不给汪精卫上镣铐。

我提审汪精卫,先把这段经过告诉了他,然后对他说:•‘我指定你们都是有抱负的,你可以把你们的抱负写下来,我替你奏呈太后去。”汪精卫在他的看守室里,写下了他的长达一万余字的供词……我当时读了他的供词,亦深为感动,于是呈由堂官转奏。奉批:“让他革他的命,咱们仍做咱们的皇帝!”我于是把汪精卫开释了。

许世英说得如此笃定,称是亲历,似乎不由得人不信。然而,他的回忆在《人间世》月刊一发表就受到了质疑。首先是他双目失明的亲家凌铁庵,一听家人读到这一段即表示异议,汪精卫刺摄政王是宣统二年(1910年)的事,那时许世英正因出席万国监狱会议赴美并去欧洲游历考察,人都不在国内,怎么可能受命审问汪。回忆录也曾讲到他于1910年暮春出国之事。对于隆裕太后那个批语,一般认为不合她的性格。但他说:“我自己经过的事,难道还会有别人知道得比我自己更清楚更真实吗?”替他执笔写口述回忆的冷枫不无遗憾地说:“这些错误,却始终无法加以澄清。”

与汪精卫一同被捕的革命党人黄复生回忆,直到他们获释前一天,才将脚镣去掉,两足才获自由,之前都是戴着脚镣的,因为是无期,所以下的是“死镣”。许世英所说不给汪精卫上镣铐的说法也有问题。更值得疑问的是,此案不是法部所办,而是民政部所办。黄复生回忆录说,被拘捕之初在区警察署,然后到内城警厅,厅丞章宗祥,这是民政部下属机构。

金祥瑞《我是怎样破获谋刺摄政王一案的》也说,汪精卫一案是民政部办的,民政部尚书是肃王善耆,“头脑比较清新”,不准用刑,不叫下跪,看了汪精卫写的供状,有爱才之意。这对于汪没有被处死,关系至重。当时在民政部内城总厅主事,负责审讯此案的王劲闻告诉金祥瑞,肃王把他叫去说:“案中都是青年人,不要过于为难。”几乎已经明示。还有人说,汪精卫在供词上捺手印时,见上面的罪名不是谋炸摄政王,而是说自己见列强对中国虎视眈眈,而国人都在沉睡,是要借此警醒国人。汪精卫一看不是原供,不肯捺手印。几经劝说,说肃王向摄政王就是这么说的,他才肯捺。

黄复生回忆可以与此相印证,有一天他正在读书,肃王突然来,对他说:“现在最好读书,汝与汪精卫将来还可替国家办事。”移送旧刑部监之前,肃王亲自告诉他俩,官司已定,“不过我还在争这有期与无期之间耳”。又说:“你们所办的《民报》,我是最喜欢读的,不过我觉得你们的三民主义,似乎稍嫌狭隘了一点,在我以为要主张大同主义才好,我想将来不但中国要大同,就是世界都有大同的一天呀!”汪精卫回答:“我们的宗旨已揭橥于《民报》,王爷所谈,我等向来尚无此种观念,故不能作答。”肃王称许他们到生死关头仍能坚持一定宗旨。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上一章 返回章节目录
耽美 我的书架 轻小说
大神级推荐: 国学| 名著| 诗歌散文| 传记| 文学| 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