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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纲五常”的规则

咸平五年(1002)的正月,真宗一边听取辅臣“御戎”的意见,还一边宴请当朝儒臣、淮南两浙巡抚使、国子祭酒、翰林侍讲学士邢昺。

邢昺乃是中国经学史、儒学史上的一流学者。三国魏国的何晏曾著有《论语注》,邢昺在此基础上再为之作《疏》,故史称《论语注疏》。邢昺还另外著有《尔雅注疏》《孝经正义》,都是儒学史上经学之重要专著,三书都流传至今,并收入儒学最主要的合刊《十三经注疏》。

这一次宴请是因为邢昺“侍讲”《左氏春秋》完毕,真宗听后很受用,于是为他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宴会,将皇室的宗亲、翰林侍讲学士、王府的官员、辅臣等,都召集到崇政殿,当面赏赐给邢昺器币、衣服、金带,并加官工部侍郎。还对辅臣们说:“从此以后,可以要南北宅将军而下,各选纯儒,授以儒学经义,这样希望能让他们都知道‘三纲五常之道’也。”

“三纲五常”,是近代激进思潮以来备受知识界诟病的儒学理念,为时下知识界误解最深。所谓“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在这个系列中,“五常”已经作为正价值,渐渐被时下所慢慢接受——“仁、义、礼、智、信”的反面,稍作考察就不难发现它的反道德性质,故理解“五常”不难。“三纲”,假如愿意回到人类责任伦理,分层考察社会分工,就会发现,“三纲”道出的乃是人类分工之经验事实。所谓“纲”,最初的语源学意思就是一片网具之“网目”相对的“纲绳”。提起一片网时,如果一个个网目去提,网会乱;所以提网要提纲绳。故古人有言:“一引其纲,万目皆张。”所谓“三纲”说,是引用这个语源学意思,将“纲”讲述为事物之关键,事理之要领。也即在一组关系中,应有主要责任方。

生存,总有困境,总有“严重时刻”。“三纲”就是讲述人类在困境中、在“严重时刻”的责任伦理和责任原理。

一国之间,国君必须负起主要责任,此之谓“纲”;不可能想象,国家在困境中,在面临“严重时刻”之际,国君放弃责任,听凭臣下承担责任。

一室之家,父亲必须负起主要责任,此之谓“纲”;不可能想象,家室在困境中,在面临“严重时刻”之际,父亲放弃责任,听凭儿女承担责任。

夫妻之间,丈夫必须负起主要责任,此之谓“纲”;不可能想象,夫妻在困境中,在面临“严重时刻”之际,丈夫放弃责任,听凭妻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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