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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陈宝琛说,光绪六年(1880年),刘坤一参劾高淳县知县唐葆元“巡防疏忽,听断糊涂”。唐葆元遭到革职处分,心中不服,跑到北京都察院呈诉冤情,要求传讯相关的官员洪汝奎、孙云锦到京,和自己对质。恰好洪汝奎、孙云锦都牵涉进三牌楼案,陈宝琛就怀疑此事可能是唐葆元在背后操作。唐葆元是想借此案来发泄对革职的不满,同时拉洪汝奎等人下水。至于刘坤一,陈宝琛认为,刘坤一既然查明了胡金传罪无可赦,将胡金传革职调查,势必要牵连洪汝奎。所以,不能断定刘坤一袒护洪汝奎。

陈宝琛是个很认真的人,他把三牌楼案前后的案卷和人犯供词一一对比、分析后,就案情本身提出了六大疑点。

第一,前案中,死者发辫无存。后案中,周五用篾刀将朱彪发辫砍落,那么辫子应该掉在地上,而非无存。后案的辫子到哪里去了?

第二,前案中,尸体旁留有表芯纸、石灰包、篾刀和草鞋。后案中,多了火钵和小尖刀。周五、沈鲍洪杀死朱彪后,把表芯纸、石灰包、篾刀和草鞋都扔了,为什么要带着一个火钵逃走呢?小尖刀又在哪里?

第三,前案中,案发地上并无血迹及践踏情形。陈宝琛认为应该是移尸,命案第一现场不在三牌楼竹园旁。后案中,既然说朱彪会拳脚,功夫了得,那么即使辫子被人拉住,也可以用力抵抗,况且他还带着尖刀,为什么任由周五、沈鲍洪砍杀,没有反抗呢?况且雪地行凶,肯定会留下践踏痕迹。朱彪被砍死,地上肯定会有血迹。为什么地上既无痕迹,也无血迹?

第四,周五、沈鲍洪招供,杀害朱彪的当天,他们向缪瘸子借了个金戒箍,拿去当钱。但是查对当铺记录发现,当金戒箍是在十二日,不是案发的初九。再次提审时,两人又说,时间久了,记不清楚了。陈宝琛觉得这也是一个疑点。

第五,案发后,江宁城在缉拿凶犯,周、沈二人为什么不但不逃匿,反而还若无其事地出入街坊,先是公然嫁卖刘王氏,数日之后又从容典当金戒箍?另外,朱彪虽然把刘王氏的藏身之处告诉了周五、沈鲍洪,但并没有和他们两个人一同去过缪瘸子家。周、沈杀死朱彪后,突然来到缪瘸子家,将刘王氏嫁卖,缪瘸子为什么不但不怀疑,还帮忙数钱?

第六,陈宝琛认为此案的动机也有问题。周五因为朱彪诱拐了刘王氏而起杀心,沈鲍洪怕被朱彪看破奸情而起杀心,两个人都想杀朱彪。为什么他们在江宁遇到朱彪后还很高兴,还商量好入伙行窃?准备行窃的时候,为什么又乘朱彪离开时,突然密谋将他杀害?况且,朱彪把刘王氏的藏身之所告诉了周五,周五马上就能找回刘王氏,仇恨应该消解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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