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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宁里通外国,罪大恶极,经三法司公审拟定处以磔刑,上奏景帝。景帝恨犹未尽,竟掷下御批:“逆竖叛国,着即凌迟三日,以儆后效!”

明朝刑法遵循洪武朝颁的《大明律》,于笞、杖、徒、流、死(死分斩、绞)五种刑法之外,凡谋反、谋叛、谋大逆、杀父、杀一门三口等大恶罪犯处以凌迟极刑。而所谓“凌迟三日”则要将罪犯分三日施刑,割一千刀以上,让他受尽痛苦慢慢地死去。

行刑的那一天,许多市民奔走相告,拥到刑场来看活剐喜宁这个丧心病狂卖国的死太监。一时竟至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锦衣卫的士兵把上了脚镣手铐的叛阉喜宁带到刑场时,许多围观的市民朝他脸上身上吐痰、扔石头。士兵们连忙阻拦,生怕憎恨卖国贼的民众把犯人打死,就没法执行皇上“凌迟三日”的圣命了。他们好不容易从推推搡搡的人群中把喜宁带到行刑台上,交给刽子手们。刽子手把喜宁的衣服脱光,将他用铁链绑在行刑柱上。喜宁浑身赤裸,只有胯间一块布条遮羞。惹得围观的人哄堂大笑,都又叫又喊地嚷着太监老公公有什么东西可遮。

午时三刻,呜呜地法号响起。刑部的监刑官杀气腾腾地掷下令牌:“行刑!”

排在两旁的士兵、衙役齐声拖长地呐喊:“威武——”

刽子手将一个盛了水的木盆端到罪犯面前,然后接过别人递来的一碗酒,自己喝了一口,把剩下的大半碗酒全部倒进喜宁的口里。这是刽子手们的行规,也是对行刑对象的一种怜悯吧,因为酒精的麻醉或许能使肉体的痛感迟钝些。

刽子手从水盆里捞起一把水淋淋的柳叶尖刀开始行刑。他先从喜宁的手臂和臀部一条条的割肉,刀法快如风,嘴里还一五一十地报着刀数。看来喜宁并未因那碗酒的麻醉而少感疼痛,他双眼突出,嘴里嗷嗷地惨叫。身子也拼命地挣扎,弄得那些铁链哗哗作响。不一会儿,他浑身上下成了一个血人,刽子手不断从木盆里舀水,把喷涌而出的鲜血冲掉。

第一个刽子手割得累了,又换上另一名刽子手上来施刑。旁边另有一个人记录着刀数。等到足数了,他就大喊一声:“停!三百五十刀已经足数。”

两个刽子手将柳叶尖刀扔在水盆里,走到监刑官前面报告:“报告大人,第一天施刑刀数已足。”

监刑官宣布:“将罪犯收押回监,明日午时继续执刑。”

刽子手们将奄奄一息的喜宁从行刑柱上解下来,交给锦衣卫的官兵押回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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