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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藏回辽东后,密谋叛乱,并暗中勾结以求支援。没想到走漏风声,被高宗察觉召还,流放到邛州而死,后来其遗骨葬在长安灞水突厥颉利可汗墓左侧。高宗让高藏部众散居在河南、陇右各州,其中贫困的留在安东都护府旁。从此以后,以前的高句丽旧城慢慢被新罗夺取,余众则散入及突厥。扶余隆眼见新罗势力强大,也不敢回百济故地。唐试图重新扶植势力来抗衡新罗的战略没有成功。

新罗夺取高句丽、百济地区,疆域增大。一直到唐朝末年,都保持和唐的友好朝贡关系。

5.武则天杀废亲子

上元二年(公元675年),武后方逞其志,不满太子李弘,用毒酒将其害死。

(1)毒杀太子李弘

武则天生性喜好权势,一朝得志,她的意图绝不是正位中宫,参与朝政,而是要登上皇帝的宝座。所以,她要及时除掉一切妨碍她实现这一目标的障碍。争夺最高权力,使武则天与儿子之间矛盾重重,而大儿子李弘最先被毒死。

武则天生了四个儿子:长子李弘,生于永徽四年(公元653年)正月;次子李贤,生于永徽五年(公元654年)十二月十七日;三子李显(又名哲)生于显庆元年(公元656年)十一月初五;四子李旦,生于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六月初一。武则天害死王皇后、废弃太子李忠后,于显庆元年(公元656年)正月初六,把只有四岁的儿子李弘立为太子。龙朔三年(公元663年)十月,高宗就培养十一岁的李弘参与政事,下诏令太子每隔五天在光顺门朝听官臣的上书,一些小事统统由他处置。李弘的品性与武则天完全不同,他仁孝谦恭,对朝臣以礼相待,深得高宗欢心,并且很受大臣百姓拥护。

高宗遵从太宗遗愿,于乾封元年(公元666年)又发动大规模东征的战役。多年的战争使百姓的兵役与徭役负担加重,东征的兵士也出现逃亡现象。高宗下诏令这些逃亡的军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案自首,要是在期限内不投案自首或再有逃亡的,要处以极刑,家口没官。太子李弘上书谏诤,指出这一诏令在执行中造成的一些冤案:有的士兵由于患病而无法远征从军;有的由于采集柴草被敌军俘虏,有些士兵由于渡海淹死或深入敌境作战身受重伤而无法归伍,像这样的事情,执行法令的人搞不清情况,全部按逃亡处理,将不该逮捕的关押狱中,把不该没官的家属大量没官。他请求高宗:“像这样杀害无辜,不如修改诏令。希望陛下撤消逃亡士兵家属籍没入官的成命。”高宗奏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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