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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之弟薛王李业的舅舅王仙童,盘剥百姓,遭御史弹劾,李业为他求情,玄宗让中书、门下省复审。姚崇和另一宰相卢怀慎上奏:“王仙童罪名累累,御史判案有充分证据,并没有冤枉他,不可赦免。”玄宗依法治王仙童之罪,从此很多贵戚都收敛锋芒,不敢再倚仗权势破坏法纪了。

玄宗的哥哥申王李成义请求玄宗提升其亲王府录事阎楚为参军。录事为从九品,是流外官,参军为正七品,为流内官。玄宗应允。姚崇卢怀慎却上言:“先前圣旨规定,王公、驸马有奏请时,没有陛下亲自批示不能生效,而我们认为任用官吏应该根据他的能力,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若是因为亲戚故旧之恩就任意封赏爵位和官职,这和前朝的弊政一样,会重蹈覆辙,败坏纲纪。”玄宗再次采纳建议,没有提拔阎楚,从此贵戚们也很少再张口要官了。

姚崇的儿子去世,他告假十天处理丧事,所以政事堆积,宰相卢怀慎不能处理,很是惶恐,向玄宗谢罪。玄宗说:“朕把天下大事委托给姚崇,以卿来坐镇雅俗。”卢怀慎节俭廉洁,两袖清风,虽贵为宰相,却不营资产,常常把俸赐送给亲戚朋友,使得妻子也免不了贫苦,所居院宅也非常简陋,甚至不蔽风雨。姚崇回来后,很快处理完政务,颇为得意。便问中书舍人齐: “我为相,可与谁相提并论?”齐还未答话,姚崇又问:“可以和管仲、晏婴相比吗?”齐答:“管、晏虽不能对后世施行他们的办法,但却在当时很实用,您所施政,则随时可变,从这一点比,您不如他们。”姚崇问:“那我到底如何呢?”“公可称是救时之相。”齐答道。姚崇大悦,挥笔书下:“救时之相,岂易得乎!”

(2)姚崇治蝗

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山东发生蝗灾,老百姓受迷信思想影响不敢捕杀蝗虫,只会烧香拜佛请老天来帮忙赶走蝗虫。唐玄宗和很多官吏也以为蝗灾是为天灾,是由“不德”造成,想以“修德”来治虫害。宰相姚崇坚持己见,提出用“篝火”诱杀和“开沟陷杀”相结合的方法消灭蝗虫,并派出大批御史赶往各地治蝗。但这一举措立刻遭到汴州刺史倪若水的反对。他鼓吹“德化”之说,还用史书上治蝗失败的例子证明不应灭蝗,抗拒御史的治蝗督促。姚崇警告倪若水不捕蝗,将依法治罪,最后倪若水无奈从命,捕蝗十四万石,成绩显著。姚崇的治虫主张还遭到满朝文武的反对,但他力排众议,坚持治蝗,利用昆虫的趋光特性诱杀蝗虫,终于战胜了虫害,从而使得那年没有发生饥荒。

第二年,山东蝗灾再起,姚崇又命人捕杀。倪若水又出面阻拦,说蝗虫是天灾,不是人所能捕完的,应当多修仁德,就可以避免灾祸。姚崇据理力争,组织人捕蝗。玄宗也下敕派使臣到州县调查捕蝗的情况。因此,这两次蝗灾都因姚崇措施得力而没有造成大荒之年。

开元四年(公元716年)十一月初七,宰相卢怀慎病势沉重,卢怀慎自知才不及姚崇,遇事谦让退后,被称为“伴食宰相”。但他儒雅清廉,潜移默化地净化了豪奢之风。临终前,他推荐了广州都督宋等人给玄宗。二十四日,以尚书左丞源乾曜为黄门侍郎、同平章事,代卢怀慎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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