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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认识所以不同,原因就在于,王阳明认为,心即理;而朱熹则认为,性即理。

心即理VS性即理

在理学语境中,心分为性和情两种,这两种都与生俱来。“情”主要指的是七情六欲,情欲是表现出来的,是外在的;而理学家则主张“静”,就是说,一个人应该时刻保持庄重的仪态,要注意体统,不能追赶跑跳蹦,更不能放肆地喜怒哀乐。程颐的态度就是,人应该像僵尸一样,面无表情,行动起来一板一眼,只有这样才符合“性”。性是一个人作为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也就是天理。正是因为有这样奇妙的理论,所以,理学家要求别人“存天理(性)灭人欲(情)”。于是,朱熹就说,心可不是天理,心的其中一部分的性才是天理,情不是。

问题是,心分性和情正如水(H2O)分为氢原子(H)和氧原子(O)一样,一旦分割了,就不可能称为水(H2O),把“情”从“心”分出去,甚至咬牙切齿地想把它灭掉,这太不现实。朱熹也认为这有点不现实,所以他认为,我们的心是不足的,因为“情”被扔出去了,必须要找点什么东西补充进来代替“情”。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因为性和情是心的两条腿,缺一不可。如果你把右腿给砍了,即使把左腿练成金刚腿,你还是个残废,必须要去外面找来一条腿,才是解决问题之道。于是,朱熹到心外去寻找另外一条腿,希望通过对万事万物的探究,从而不停地得到各种各样的天理和道理,来弥补心的不足。

老实说,这种方法没错。我们必须要向外界学习,才能充实自己。比如我们要想开车,必须要去考驾照,比如我们想知道原子弹为什么有那么大威力,我们必须要从最基本的数理化开始学起,这些都是外在的知识,我们学习它,没有错。可理学家们却在这里来个大转折:学习了这些基本的常识后,还要累个半死,把它上升到天理的高度。本来,我们考驾照的目的就是为开车,会开车后,这个“格物致知”的流程就走完了。朱熹却说,从考驾照后到会开车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得出个人生道理,然后把它写进我们的修身宝典中。

从前在洛阳城,程颐对一只破壳欲出的小鸡“格物致知”,他的确得到了知识。他发现小鸡破壳时是先用脑袋撞击蛋壳,而不是别人说的用嘴巴啄蛋壳。到了这个阶段,“格物致知”已经完成,可程颐却一惊一乍地说:“啊呀,看到小鸡出生,我就看到了天地的生机生生不息。”

在王阳明看来,理学家的愚蠢莫过于此,把原本属于心的情扔了出去,又拼死拼活地去外面寻求代替情的东西,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王阳明说,我们的心本身就是个与生俱来、无所不能的东西,因为它里面有良知,良知是个法宝,能辨是非,能知善恶,你知道了是非善恶,天下还有什么事不能解决的?

至于人心中的“情”,它远没有理学家们说得那么恐怖。它不过是蒙在“性”上的一层尘埃,不过是遮住良知的一片乌云。尘埃一吹就逝,乌云一阵风来就散,不必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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