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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庄存与,乾隆十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十七年入直南书房,在上书房行走;二十年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乾隆五十一年,以原品休致。与陆燿比较,在皇上身边时间更长、官位更高,更加“切近密勿”。他所开创的今文经学,虽当时不显,却对后世特别是龚自珍、魏源等人产生有莫大的影响。

[36] 章学诚史学之长处之一,据说即在指导人转移目光治现代史,留心当代政制(乃六经皆史论之应有涵义)。此一意见,又落入此下经学家手里,遂有今文学派之兴起。龚定庵思想显然承袭自章实斋(余英时:《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页209),成为其思想的又一渊源。

[37] 参见高王凌:“18世纪经世学派”,《史林》2007:1。

11.议改土地制度

就儒家思想体系来说,“回复三代”应包含有三部分内容,即“封建”、“井田”和“学校”。清代皇帝不打算恢复封建,这在世宗皇帝批驳陆生楠时,即已明确。[1]

于是“回复三代”,只能集中于“井田”这一范畴之内,如乾隆初年讨论“均田”、“限田”,当是“复古”,而在粮政上的那些重大措施,更无非是追寻“三代”。

清代初年,黄宗羲等人主张恢复井田,他说,屯田之行,“知井田之必可复”;颜元、李塨等主张“可井则井,难则均田,又难则限田”,并着重研究了从地主手中“收田”的具体方法。[2]但这些似乎未能对实际政治发生直接的影响。倒是满人在占领辽东以后,曾经计口分田(一男均给六晌),且对内地“富人多占土地”,穷人“没有土地”,“乞食身无一物”的现象颇有指摘。[3]

清人入关以后,未及对现存制度作出全面反省,一时似也无力进行新的尝试。因而关于土地和租佃制度的讨论,就与其他许多方面的问题一样,也留在了十八世纪上叶。

乾隆初年,在政府权力扩张和追求新的努力目标之际,出现了对土地制度和租佃制度的重大讨论,这不是偶然的。欲“回向三代”,也不可能不涉及这些问题,如“井田”、“限田”、“均田”等,在乾隆初年都曾被反复提出。

乾隆二年,御史薛馧奏请限田额,王大臣等提出不同意见:

(限田)其说本之汉儒,而审时度势,万不可行。盖井田既废已久,田不在官而在民,民之贫富不可强而同。……前人岂无复古之意?正之夺富予贫为拂人情而违土俗,莫若听民自便之为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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