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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字狱”的恐惧,是旧的杨家将小说突然消亡的最重要原因。

明清两代有不少关于“文字狱”的历史记录,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三月二十五日,朝廷颁布榜文:

在京军官军人,但有学唱的,割了舌头。倡优演剧,除神仙、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不禁外,如有亵渎帝王圣贤,法司拿究。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

千户虞让子虞端,吹笛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去。指挥伏颙与姚晏保蹴球,卸去右足,全家戍滇。

明成祖朱棣继承了这一传统,文字狱的大棒继续挥向杂剧文化。永乐元年(1403)七月,刑科给事中曹润等上奏,称社会上有亵渎帝王的杂剧流行,为了讨好皇帝,他们要求:

后人民倡优装扮杂剧,除依律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贤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不禁外,但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驾头、杂剧,非律所该载者,敢有收藏、传诵、印卖,一时拿送法司究治。

但这等词曲,出榜后,限他五日,都要干净将赴官烧毁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杀了。

继朱元璋、朱棣对元杂剧下手之后,明英宗朱祁镇又将视野投向了民间传奇小说。《明英宗实录》载,正统七年(1442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

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调提为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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