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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庄生怒了,又跟楚王打了个招呼,楚王还是把范蠡的二儿子给杀了。

范蠡得了消息,表示早在自己预料之中:“我当初想让小儿子去,就是因为他从小娇生惯养,不把钱当钱,扔出去也就扔了,老二的命也就能保住。老大是跟着我一道创业的,知道钱来得不容易,舍不得乱花,老二的命也就没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有意思,但这里我们只关心一个问题,这个“庄生”是谁?

<a href=https:///Tags_Nan/ target=_blank>唐朝</a>的司马贞给《史记》作注,在这个地方写了句很好玩的话:

据其时代,非庄周也。然验其行事,非子休而谁能信任于楚王乎?

意思是:对楚王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当然只能是庄子。虽然年代上有一百三十年的误差,但我坚持认为是庄子。

真是神逻辑。他得有多么不能接受,庄子是个纯粹的隐士啊?

世界是用来调戏的(下)

仁义礼法不重要

《庄子》里反感仁义礼法的内容,起码分四个层面。

一、仁义礼法和活着冲突;

二、仁义礼法是胡折腾;

三、仁义礼法导致虚伪;

四、仁义礼法是统治工具。

第一个层面,要参照孟老师那句名言来理解。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求生和取义往往不可得兼,这是大家意见一致的地方。孟老师主张取义,但《庄子》中有一部分篇章则主张求生之外无所求。

甚至于在庄子的《盗跖篇》里有个人物就叫满苟得。你孟老师不是说“不为苟得”吗?我就苟得了,我就苟且了,我就苟活了,我还特满足,你怎么着吧你?

第二个层面是对第一层的扩大和论证。人的自然状态本身就是很完满。庄子的本事是把经过仁义礼法修正过的世界形容得特别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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