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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小说,鲁迅的改造举其大者有三。

第一,把骷髅复活,在原文里仅只是一个设想,小说里却当真实行了。

第二,这段文字里,庄子有意降低了自己的水准,发出一通稷下学士式的夸夸其谈,然后才借骷髅之口说出了自己的真意。鲁迅不容他这么扮猪吃老虎,小说里的庄子虽然滑稽,嘴里的议论,却是《齐物论》里的精义。

第三,不论怎么说,原来骷髅和庄子之间的辩难,总还是两个知识分子之间的对话。小说里,死而复生的这位杨家庄的杨大,却并不是读书人。

把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置诸日常生活的场景之中,超卓的思考水准和拙劣的处世能力之间存在的强烈反差,常能产生强烈的喜剧效果。此种桥段,往往既为阅读者所乐见,复为写作者所擅长。平庸如《封神演义》的作者,写起姜子牙受老婆的气来,也多了些风趣,何况鲁迅这样了不起的小说家?这自然是令人忍俊不禁的一段。

比照鲁迅的其他小说,且套那个被说滥了的“孤独者/庸众二元对立模式”罢,似乎也套得上。这复活的汉子,已经身在五百年后,却仍然“尸祝往时”,拒不承认早已改朝换代,可谓昧于天下大势,又“专管自己的衣服,真是一个彻底的利己主义者”,自然也是“庸众”或“看客”中的一员。庄子对这汉子摆事实讲道理,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又何尝不是一位“清醒的孤独者”?

于是,问题来了。

鲁迅写愚民,是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而写孤独者,又历来“笔锋常带感情”。何以这一回,《起死》里的汉子似乎只见其可怜可笑而未见其可恨,鲁迅并未给他“顺手一枪”;而对庄子的狼狈处境,鲁迅不说有几分幸灾乐祸,至少也绝不同情。

《起死》写于一九三五年十二月。这一年,鲁迅写了七篇《论“文人相轻”》,另外还有一系列的文章,极论为文做人,非有“是非”不可。如:

昔之名人说“恕”字诀——但他们说,对于不知恕道的人,是不恕的;——今之名人说“忍”字诀,春天的论客以“文人相轻”混淆黑白,秋天的论客以“凡骂人的与被骂的一股脑儿变为丑角”抹杀是非。冷冰冰阴森森的平安的古冢中,怎么会有生人气?

不用说,鲁迅的论敌们,为了说明争论之无谓,是热爱引用庄子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或者,这便是鲁迅写《起死》的一个重要动因。一团和气则无生人气,那便从《庄子》里拿过一个死人来。看看用生死齐一的高论面对现实,是怎么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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