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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讲究“孝”,所以说“百善孝为先”,所以理学也特别讲究孝道,因为这样就可以由“父父子子”的伦理规范推广到“君君臣臣”的政治规范了。这一来,大家对待统治者就像要对待父母那样,这谁还敢造反啊?你在心里也过不了那道感情关啊!这就叫“以孝治天下”。
所以对于父母去世后的子女守孝,宋明理学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因为孔子在《论语》里头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所以儒家认为为父亲守孝至少要三年。这三年里不能干别的事儿,只能守着父亲的墓地读读书什么的,不能听音乐,不能会客,甚至不能露笑脸,也不能上班。这样,原来在上班的也得辞职回家,政府官员为守孝辞职为家,这在古代,就叫“丁忧”。
后来,假道学们觉得这个时间太长了,实在有点熬不住,就打了个七五折,说每年按九个月算,这样守二十七个月也就算守孝圆满了。后来,又对文官和武官区别对待,认为武官一般不需要“丁忧”,但文官必须“丁忧”。之所以会有这个区别,这大概也是因为中国古代大多是一种文人政治,文官一般在骨子里都是不太瞧得起武官的。
但武官既然可以因为战事紧张、局势严峻等理由而不“丁忧”,那么文官也有特殊情况啊,所以碰到特殊的情况,尤其是在朝廷需要、皇帝特别下旨的情况下,文官也可以不“丁忧”,或者缩短守孝时间,很快返回原来的工作岗位,这就叫“夺情”。意思就是因为特别需要,夺了理学认为最重要的孝道和情感。
事实上,讲究孝道是对的,通过守孝来表现父子间的情感也是对的,但理学太极端,特别注重一些虚头八脑的形式,所以到最后搞得文人都喜欢以形式为标榜,士大夫们都认为“丁忧”是一件能够体现文人品格的事儿,而“夺情”对应着来说,就有点儿让人丢份儿了。
虽然有点丢份儿,但“夺情”自唐宋以来,在朝廷里那也还是常有的事儿。就算是明代,前朝的内阁大学士里也不乏“丁忧起复”、也就是“夺情”的事儿。所以夺情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而理学家们在道理上也能说得通,因为君臣之理还要大于父子之情嘛。
可一条道理是否说得通,那得分跟谁说、在谁那儿说。
在张居正这儿,在因为锐意改革而得罪了n多人的张居正这儿,士大夫们的“夺情”道理一下可就难说得通了。
父亲
当然,张居正在内阁里读到父亲去世的家信,在第一时间里热泪奔涌,那说明他还没有考虑到要不要夺情的问题。其实政治家也是人,越是大政治家,越具有真实而丰富的人性。张居正在第一时间流下了热泪,心里主要还是对父亲的思念与歉疚。
思念我们懂,可为什么要歉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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