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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莫斯科第一次公开审判 在我临死之前,我想对他们说:无论我将得到什么 判决,我现在都认为它是公正的。孩子们,请不要朝后 看。要向前进,同苏联人民一道跟着斯大林向前走! ——加米涅夫 1936年8 月19 日中午12 时10 分。莫斯科联盟宫十月大厅。苏联最高 法院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判 “托—季反苏联合中心”案。 如果说 “托—季联合中心”的制作是一个政治骗局,那么其公开审判就 是一场政治闹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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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扩大的秘密审判 从形式上说,这是一场公开审判;但只要稍加分析便可看出, “公开” 的意思是就其宣传和新闻报道的意义上说的,从实质上讲,这不过是一次扩 大了的秘密审讯。 以前的公开审判一般在联盟宫圆柱大厅进行,那里可以容纳几千人。可 是这次却选择了比较小的十月礼堂,这里总共只有350 个座位。为选择合适 的公开场所,曾召开专门的会议,雅哥达曾提出好几个地点供选择,最后斯 大林确定了最小的一处。十月革命前,这里是王公贵族们聚会的舞厅。厅里 开阔畅亮,四壁呈柔和清爽的淡蓝色,墙边排列着希腊科林斯式的圆柱。整 个大厅到处是 19世纪俄罗斯的艺术装饰。 就是这么个小礼堂也并非全部用作公开审判。厅中只安排了 190来个听 众席,其中 150多个座位供苏联人使用。这 150多个中,只有几十个事先挑 选的 “社会各界的代表”,其他绝大多数都是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人。另有30 多个座位供外国的记者和外交官使用。应该说,允许一定数量的外国人参加 确实表明了苏联审判的公开性。但是,外国记者无法深入了解被告,也无法 从怀有戒备的苏联公民那里了解到真实情况。他们被作为客人请来,看到和 听到并自觉不自觉地予以接受的是一场精心炮制的戏。这场戏中的绝大多数 演员都众口一词地承认自己的滔天大罪。结果正好是审判组织者所希望的: 既可以表明苏联审判的公开性,又可以借这些外国人的口和手去欺骗世界舆 论。他们亲临审判现场,他们的报道自然有助于消除世界上可能出现的不好 反应。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场精心设计的震惊世界的审判闹剧,确实达到 了或者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设计者的目的。不但大多数进入十月大厅的外国 人受了蒙蔽,对托—季阴谋集团及其活动的存在信以为真,而且世界上的许 多人包括许多国家的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也受了骗,甚至认为斯大林消灭了 法西斯在苏联的第5 纵队。可以说,审判组织者通过允许外国人旁听审判, 非常巧妙地展示了他们精心掩蔽起来的东西,即秘密审讯的产物。 在苏联本国的听众中,除了经过挑选的 “社会各界代表”外,主要是换 上便衣的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干部和职工,其中许多人是内务部的档案员、秘 书、打字员、译电员等。他们之所以被选中,据说是因为他们不关心政治, 而且具有保密的职业习惯。但即使是这样的人,其听众资格也是有限的,他 们得到的入场证有效期只有半天。这就是说,连他们也不可能了解审判的全 貌。中央和莫斯科的经常参加各种重要会议的党政要员,这次都被谢绝,借 口是审判厅座位有限。被告的亲友不准入场。内务部还特意在听众中安排了 这样的听众,据说,他们的阶级觉悟比较高,组织纪律性比较强,对人民的 敌人怀有朴素的阶级仇恨。他们被专门吩咐过,如果被告不老实,胡说八道, 大家就要齐声呐喊予以斥责,打断被告的讲话。法庭主持人如有警告被告的 表示,大家也要对罪犯表现出群情激愤,以免被告在会场上放毒或转移审判 的方向。这就是审判会的听众。不能说他们之中没有心怀正义感的人,因为 事后传出的审判实情正是他们之中的人传出的。但是,从审判组织者的本意 和当时审判会的气氛看,多数听众只是充当了审判者的群众代表的角色。那 么,审判官呢? 法庭警卫长穿着内务部的军官服来到大厅前面庄重地宣布: “开庭!起 立!”大家站起来。法官就位。在审判台正中就位的是审判长乌尔里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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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全俄肃反委员会即契卡的反间谍部的成员。他身躯肥胖,两颊松弛,眼 睛细长,脑袋剃得溜光,身穿直领制服,说起话来柔和滑腻。他的右侧是审 理政治案件的专家审判员马图列维奇。1934 年 12 月对列宁格勒所谓的白卫 分子进行审判时,他担任过法庭审判长。由他审理的 “白卫分子”统统枪毙 了。另一名审判员是尼基琴科,是一名军事法官。10年以后,他登上了纽伦 堡国际法庭,与英国、美国和法国有名的法官一起,主持了对重大战犯的审 判。 几位法官都熟知法律条文,有审理案件的丰富经验。他们的责任是根据 苏联的刑事法典判定被告是否有罪,量罪定刑,作法律的公正代表和裁决人。 他们既是法官,又是党员;既是包括被告在内的公民在法律上的裁决人,又 是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执法机构的官员。本来,党的原则与党领导下制定的法 律是一致的,他们只要严格地依法办事就是在履行党交给他们的职责。可是, 当他们接过 “托—季反苏联合中心”案,却不能也不必为这个案件的定性、 量罪和定刑多操心,因为上级已经预先决定了案件的性质、被告的罪行和判 决。他们只要用法律的语言对案件予以适当的说明,最后以法院的名义宣读 一下判决书就可以了,他们可以不问党和人民的法律是否得到真正的执行, 但他们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和党的纪律,确切地说,必须服从以党的名义发号 施令的人。不然,他们将被立即取消审判员的资格,连官职、党籍直至生命 都保不住。他们的作用已经降到了一个普通的行政工作人员的地步,任何一 个懂得基本法律知识的普通法官都可以完成他们所要完成的任务。当然,为 什么选择他们而不是别人作公开审判的法官,这就是因为他们对上边的 “忠 诚”了。于是,在当时苏联党的制度和国家的法制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 法律成为实现个人意志的工具,而解释和执行法律的法官则成了活的法律工 具。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说: “因为有内务人民委员部准备的名单,名 单上的人的案件是由军事委员会审理的,而且这些人的判决都是事先准备好 的,这种罪恶的做法便未加追究。叶若夫会亲自把这些名单送给斯大林,让 他批准拟定的刑罚。”①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等人附和斯大林,从来没有 反对过斯大林的作法。苏斯洛夫在 1964年2 月14 日苏共中央全会上说,当 犯人的名单经过莫洛托夫的关口时,他常常改变判决, “在许多案例上”加 重刑罚。有一个这样的例子,有一次他在一个名单的边上随便批上 “极刑” 两个字,便使一个 “人民的敌人”的妻子由监禁改为枪决。② 由此可见,第一次莫斯科公开审判的法官们根本不是法律的代言人和裁 决人,而是上司意志的执行者,是内务部秘密审讯中侦查员的继任人。 审判会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被告。让我们看看被告与他们被秘密审 讯时是否有什么区别。 内务部的3 个高大健壮的士兵,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把被告带进法庭, 安置在大厅右墙边低矮的木头栏杆后面的 4 排椅子上。然后,3 个士兵放下 枪,成立正姿态站在被告旁边。公开审判开始前,被告们得到了充足的睡眠, 伙食也有改善,他们的体重也有所增加。但是许多人看上去仍然苍白疲惫, 无精打采,忧郁不安,那土黄的脸色和发青的眼圈,表示出他们所受过的折 磨。按照最初的计划,至少要有50 名被告出庭。可是,侦讯的结果,能够出 庭的人数并不多。许多人拒绝按吩咐的条件出庭。最后,合格和基本合格的 被告只剩下 16名。这 16人情况不同,个别人准备在公开审判的会议上当众 直言;大部分人准备重复在秘密审讯中的供词。奥利别尔格、弗里茨·达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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